咖趣阁

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第24章 他是你惹不起的大人物(第1页)

(小燕文学WwW.XiaoYanwenXue.CoM)

叶晨听得出对方口中的关心,但对他来说却是多余的,不过兰璇之前在那种恐慌状态下,能够看到自己身手好,也是让叶晨惊讶。

“上班的事,我看还是算了吧。”

叶晨摇了摇头。

想来,在ktv那种地方,也不可能打听到什么有用的东西。

“你也别忙着拒绝我,我先带你去吧里看看,也当是谢谢你。”

兰璇也不生气,接着也就带他前去那所开在环线上的“韩奈儿ktv”

叶晨为了送她,也就跟着去了。

不论是重生之前,还是之前的叶晨,都从没去过这种类似夜店的地方,但他懂得做对比。

这家ktv的规模,在这条街上也能算首屈一指,已经快到零点,门口依旧人流如织,显然生意非常好。

进了其中,没有想象中的乌烟瘴气,唱厢被分成两部分,一边是社会人震耳欲聋的动感音乐,一边是适合学生们的舒缓音乐。

就在兰璇没走几步时,一个服务员便着急跑了过来:“兰姐,9号包厢出事了,有几个女学生被希哥他们堵在了里面,我拦不了。”

“又是那刘希那家伙……”

听到“希哥”

这个名字,兰璇美眸微蹙,仿佛这种事已经不是一两次了。

怨了一声,也就加紧进了去。

此刻,9号包厢门口,被一群青年围得水泄不通,要不是兰璇出面,那些人根本不会让路。

很快,穿过这群人,看到一个留着犀利短发的中年男子,兰璇便是笑眯眯迎上去:“希哥你来了也不说一声,你要学生妹,我一个电话还不给你找一堆来。”

听到兰璇的声音,那中年男子站在门口没说话,只是默默地点燃了一支香烟,目光停留在那包厢里的几个女孩子。

9号包厢有四个女孩,她们吓得瑟瑟发抖,原本好好的一场毕业前聚会,竟然变成了这样。

其中一个就是张书涵,她面色苍白,没想到在家里躲过了危机,在这种地方又遇上。

“希哥,你的这些兄弟,今晚在我这ktv怎么疯都可以,我买单,但你也给我个面子,别牵连小女孩了吧?”

兰璇接着说道。

“可以,兰姐的面子,我还是要给的。”

那刘希似笑非笑的说道。

他还未说完,兰璇就面露喜色,几**酒水可以解决自然最好。

“我倒是好说话,不过,鸡哥现在怒不可遏,我可不敢放了她们。”

刘希却是继续道。

闻言,兰璇脸色巨变。

那刘希口中的鸡哥,势力很大,在这一带没他点头,娱乐场子都不敢擅自开张,兰璇怎么惹得起?

“鸡哥,他也在……”

热门小说推荐
美食供应商

美食供应商

在遥远的东方,存在着一个数次拒绝了米其林三星评价的奇怪小店。那里价格昂贵,一碗配汤蛋炒饭288RMB,哦忘了还有一碟泡菜,但就算是这样也有很多人排队等候。那里不接受预定,只接受本人现场排队,无数人开着专机专程排队,当然并不提供停机位或停车位。那里服务恶劣,竟然让顾客自己端菜收拾碗筷,对了还要擦桌子,哦!上帝这老板...

超神特种兵王

超神特种兵王

热血火爆红文新书上传都市之绝代战神最强的兵王是特种兵,最强的特种兵在龙魂。这支传说中的队伍执行的都是永不解密的最高机密任务。男儿当快意恩仇,睚眦必报。为忠可粉身碎骨,为义可两肋插刀,为情可百死不悔。铁血男儿兵王魂,百死报国英雄气。书友群272902304,欢迎入坑!...

我有神级修改器秦昊

我有神级修改器秦昊

秦昊进入六道轮回,知道自己下一世是个没长相,没身世,没天赋的路人甲时,激活了修改成功率系统。那先改个身世?做人不能太贪心,有点背景就好。秦昊默默的望向最璀璨的那个光环。叮,修改成功率,100,转世圣主之子。在改个脸吧,不用太帅,一眼记住就行。于是乎,浮现了张万古无一帅的面容。叮,修改成功率,百分之百,眸若星,眉似剑,出场便知是主角。秦昊满意点头,在随便挑了个太苍神体...

超级兵王

超级兵王

狼牙特种队队长回归都市,保护妹妹,邂逅冰山女神,斗日本天才,灭黑暗势力,建造商业帝国,谱写一曲轰轰烈烈的都市大风歌!!作者有话说诚意推送女友套路太多,我有点招架不住!...

佛堂春色

佛堂春色

本文结局一对一,男主身心干净。匪夷所思的穿越成为官宦千金,还没来得及假装失忆,就被神尼诊断为失魂症。失魂症会危及生命,吓坏了爱女心切的父母,没人问她的意见,就把送她往尼庵,定魂保命。天下名山佛占多,重峦叠嶂,古木参天涧深谷幽,水声潺潺的确是休养胜地,能安安静静的过日子,也是一个不错的选择。只是,佛堂并非远离尘嚣的世外桃源,形形色色的男子相继登场,本以是一面之缘,泛泛之交,人走茶凉,却不想与他们的纠葛会剪不断理还乱。从佛堂返回家中,地方转变,麻烦却没减少半点,反而愈演愈烈。女儿家,争风吃醋,无辜牵涉其中嫡庶间,明争暗斗,无法独善其身。不要这些缠绵悱恻的爱恨情仇,只要在有生之年,与君相守,安暖度日。寻寻觅觅,万丈红尘里,谁是哪个待她以诚,朝夕相对的人?友情提示本文延续温情狗血风,不喜慎入。...

待我回来,娶你可好?

待我回来,娶你可好?

六岁那年,我与当保姆的母亲入住朱浣的家里,半年后,他从他母亲肚子里蹦出来,我跟妈妈去医院看他,隔着透明的玻璃窗,我看见襁褓中长得跟猴子没什么区别的他,暗暗叹息他长大了可怎么办?并且给他取了个绰号叫地瓜。十二岁至十八岁,因为照顾他可以从他母亲那里得到一笔不小的报酬维持我跟母亲的生活,我的青春时代整个被他占满。这一年,我终于考上大学,离开他家,他也去国外读书,我当夜欢呼雀跃。他走的那年才十二岁,却万分不舍地拉着我的手说待你长发及腰,我就回来娶你。我摸摸我那因为他老是把口香糖粘在我头上,而剪短的一头秀发,差点没气吐血,况且,童言童语,谁会当真?但还是很有礼貌地弯腰摸了摸他的头,笑得无比开心。...

每日热搜小说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