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小燕文学WwW.XiaoYanwenXue.CoM)
砰——!
话音落下,拳头也再度落下。
西装大汉的上半身正要昂起,又被顾墨尘势大力沉的一拳狠狠砸向引擎盖,一时间直气得面色涨红。
他有超武者的境界是不错,顾墨尘对他造成的伤害有限也是事实,可他不明白的是,为何对方明明只是低他一级的极武者,但却能一拳又一拳压着自己打。
明明想要反抗,可为什么偏偏无法反抗?
而他不知道的是,这也是顾墨尘的疑惑。
陡见张安海受了重伤,又被这西装大汉嘲讽蔑视,顾墨尘当然不能忍,与之一战是唯一的选择。
他刚开始的想法,是想与这西装大汉一战的。
对方毕竟是超武者的境界,虽然只是超武者初通之境,可其实力也是不容小觑。
在经历了危险区一行之后,顾墨尘的实战水平提升得很快,并且更先后与赵子超和洪元生死交战,对于越级对战也是有着相当的经验。
此时再与修为低于这两人的西装大汉对战,他自信自己可以战胜对手。
可没想到竟如此轻松!
因为愤怒,他的心变得冷酷,而同样因为愤怒,顾墨尘感觉到,自己心底有一抹狂暴的气息正在苏醒。
这份气息他很熟悉,就在前不久还切身感受过,那正是……异兽的气息!
在危险区时,他冒险吞下了五级兽丹,并且还是两次。
事后他也曾认真检查过自己的身体,可却并没有发现吞服兽丹给自己带来的副用,一颗心直到回到长天市中,在运使蛮荒诀提升异兽兽丹时才终于放下心来。
可谁知,竟然在这时,他再一次感受到了当初吞下钢铁暴熊后那无可抑制的残暴气息!
原来吞服兽丹的副用并没有消失,而是一直潜藏在自己的心底!
这才是他对西装大汉心狠心辣的最根本原因所在。
以往的顾墨尘在面对好友受了重伤时,仍然会义无反顾地选择替张安海出头,可若是那时的他,会直截了当的解决对手,就如同之前与陈猛的一战一样,而并不会选择像今天一样一拳一拳的折磨对手。
他不是没有威力更强,能够一举击溃西装大汉的武技,无论是雷虎啸天拳或是威力更大的雷虎轰天破,有蛮荒龙坠的帮助,那西装大汉只是比他略高一级而已,根本无法抵挡。
然而他却选择了威力更小,但却更能令对手痛苦的铁山靠。
无论是钢铁暴熊也好还是雷炎灵蟒也罢,都是五级异兽,此时自他体内猛然爆发的都是绝强的五级异兽气息,对于只是超武者初通的西装大汉从等级上便有了无形的压制,以至于顾墨尘凭着异兽本能的残暴,一路打得西装大汉狰狞不堪,毫无招架之力。
砰砰砰砰砰!
拳如雨下,顾墨尘想要砸车,可却是通过西装大汉那坚实的身体来砸车,如狂风暴雨般的拳头每一下都落在大汉的身体各处,将对方想要奋力挣扎的动打得七零八落,虽然一直咬牙支撑,可始终无法摆脱顾墨尘的攻势。
咯——吱!
不知打了多少拳,在围观人群目瞪口呆地注视下,一道不同于拳头于肉的声响很是突兀地响起。
“碎……碎了!
快看,碎了!”
在遥远的东方,存在着一个数次拒绝了米其林三星评价的奇怪小店。那里价格昂贵,一碗配汤蛋炒饭288RMB,哦忘了还有一碟泡菜,但就算是这样也有很多人排队等候。那里不接受预定,只接受本人现场排队,无数人开着专机专程排队,当然并不提供停机位或停车位。那里服务恶劣,竟然让顾客自己端菜收拾碗筷,对了还要擦桌子,哦!上帝这老板...
热血火爆红文新书上传都市之绝代战神最强的兵王是特种兵,最强的特种兵在龙魂。这支传说中的队伍执行的都是永不解密的最高机密任务。男儿当快意恩仇,睚眦必报。为忠可粉身碎骨,为义可两肋插刀,为情可百死不悔。铁血男儿兵王魂,百死报国英雄气。书友群272902304,欢迎入坑!...
秦昊进入六道轮回,知道自己下一世是个没长相,没身世,没天赋的路人甲时,激活了修改成功率系统。那先改个身世?做人不能太贪心,有点背景就好。秦昊默默的望向最璀璨的那个光环。叮,修改成功率,100,转世圣主之子。在改个脸吧,不用太帅,一眼记住就行。于是乎,浮现了张万古无一帅的面容。叮,修改成功率,百分之百,眸若星,眉似剑,出场便知是主角。秦昊满意点头,在随便挑了个太苍神体...
狼牙特种队队长回归都市,保护妹妹,邂逅冰山女神,斗日本天才,灭黑暗势力,建造商业帝国,谱写一曲轰轰烈烈的都市大风歌!!作者有话说诚意推送女友套路太多,我有点招架不住!...
本文结局一对一,男主身心干净。匪夷所思的穿越成为官宦千金,还没来得及假装失忆,就被神尼诊断为失魂症。失魂症会危及生命,吓坏了爱女心切的父母,没人问她的意见,就把送她往尼庵,定魂保命。天下名山佛占多,重峦叠嶂,古木参天涧深谷幽,水声潺潺的确是休养胜地,能安安静静的过日子,也是一个不错的选择。只是,佛堂并非远离尘嚣的世外桃源,形形色色的男子相继登场,本以是一面之缘,泛泛之交,人走茶凉,却不想与他们的纠葛会剪不断理还乱。从佛堂返回家中,地方转变,麻烦却没减少半点,反而愈演愈烈。女儿家,争风吃醋,无辜牵涉其中嫡庶间,明争暗斗,无法独善其身。不要这些缠绵悱恻的爱恨情仇,只要在有生之年,与君相守,安暖度日。寻寻觅觅,万丈红尘里,谁是哪个待她以诚,朝夕相对的人?友情提示本文延续温情狗血风,不喜慎入。...
六岁那年,我与当保姆的母亲入住朱浣的家里,半年后,他从他母亲肚子里蹦出来,我跟妈妈去医院看他,隔着透明的玻璃窗,我看见襁褓中长得跟猴子没什么区别的他,暗暗叹息他长大了可怎么办?并且给他取了个绰号叫地瓜。十二岁至十八岁,因为照顾他可以从他母亲那里得到一笔不小的报酬维持我跟母亲的生活,我的青春时代整个被他占满。这一年,我终于考上大学,离开他家,他也去国外读书,我当夜欢呼雀跃。他走的那年才十二岁,却万分不舍地拉着我的手说待你长发及腰,我就回来娶你。我摸摸我那因为他老是把口香糖粘在我头上,而剪短的一头秀发,差点没气吐血,况且,童言童语,谁会当真?但还是很有礼貌地弯腰摸了摸他的头,笑得无比开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