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长安城的夜静悄悄的,后宫的后花园里却阴森森的,透露着阴寒和恐怖
“林美人…”
一阵阴冷的喊声袭过,林美人不禁慌张驻足,四顾之下,却看不到任何的身影。
突然,在她正面的眼前不远处,一个白衣身影乍现,黑夜寒光,林美人双眼瞪的犹如灯笼般大。
白衣身影,长发遮面,面如白纸,毫无生气。
“你们可看见了?前面那个鬼影?”
再看身后,林美人突然发现身边的侍从早已消失不见。
乍一转身,那个白衣身影消失了。
脚边,冰冷的水塘中,一只手掌悄悄露出了杀机。
林美人惶恐不安,全身颤抖着,她已经害怕到没法动弹了。
“是谁?是谁?快出来,别吓我,我可是堂堂的美人,是皇上的人。”
林美人再一抬眼,那张冰冷如霜的脸色悄然映入眼帘,正对她的目光。
“啊”
惨叫声冲天。
无人知晓,内花园的水塘中央忽的翻涌一阵,而后又迅速恢复了平静。
正巧这时,“轰隆”
声乍起,一阵闪雷照亮了夜空乌蒙。
长乐宫内,微微烛光突然灭了,黑暗包裹着闪电粉墨登场。
“啊,救命!”
李诵突然惊叫一声,而后慌忙从美人窝里爬了起来。
萧惠妃急忙起身,担心之余,将柔嫩的臂膀贴在李诵的身上,娇声问道:“皇上,您怎么了?是不是做噩梦了?”
“额,是啊,刚刚做梦,朕看到一个长发披肩,身上满是湿漉的女鬼前来向朕索命,她的模样实在是可怕,朕现在想起来都觉得后背发凉,不知道她与朕是何冤孽之故,何以报复于朕。”
“皇上,想是近几日您身体太过疲劳,才会忧虑难安,故而梦到了一些不干净的东西,这后宫本就是死伤不定之地,冤魂甚多,时常侵扰各宫佳人,臣妾也曾有过梦到恶鬼缠身之事。
明日我便叫国师王
承远兴办祭坛,超度亡灵,已安皇上的忧心,也算是给那些死去的冤魂以告慰。”
“好吧,想是朕过于忧心才会有噩梦缠身,朕
就如你所言,明日叫国师操办祭坛,超度亡灵,不过得麻烦爱妃为朕操劳了。”
萧惠妃笑道:“皇上,您可是臣妾的天,臣妾做的一切都是为了皇上,不求分毫,咱们夫妻之间自不必这般客套的。”
“呵呵,爱妃所言有理,倒是朕有些惶恐了。
这事不提,明日再说吧,还是早些休息吧,明日还有大事要议呢。”
萧惠妃自然知道翌日便是朝议皇帝寿辰的日子,按朝中旧制,需得由皇后入宣政殿与皇帝同商议寿辰典礼诸般事宜,可近几年来,皇帝都让萧惠妃主持寿辰典礼,各国来朝朝拜安置事宜,皇后也只是配合罢了,今年倒是特例,萧太师、赵太傅二人连同六部,极力要求,皇后与萧惠妃共同操办寿辰典礼,并且由赵皇后主持,萧惠妃协助,本来皇帝不愿,然有恐朝中不稳,皇帝最终还是答应了由皇后主持,萧惠妃协助的办法,共同参与翌日的朝中议事,这也是每年唯一的一次后宫妃嫔参与朝议的日子,皇后和萧惠妃自然重视的很。
“臣妾知晓皇上指的是朝议一事,臣妾可不敢忘,早就准备妥当了,现在是二更时分,还请皇上保重龙体,早早歇息为好。”
萧惠妃的小嘴巴就是甜,引得李诵心里暖洋洋的,不觉色心又起。
在遥远的东方,存在着一个数次拒绝了米其林三星评价的奇怪小店。那里价格昂贵,一碗配汤蛋炒饭288RMB,哦忘了还有一碟泡菜,但就算是这样也有很多人排队等候。那里不接受预定,只接受本人现场排队,无数人开着专机专程排队,当然并不提供停机位或停车位。那里服务恶劣,竟然让顾客自己端菜收拾碗筷,对了还要擦桌子,哦!上帝这老板...
热血火爆红文新书上传都市之绝代战神最强的兵王是特种兵,最强的特种兵在龙魂。这支传说中的队伍执行的都是永不解密的最高机密任务。男儿当快意恩仇,睚眦必报。为忠可粉身碎骨,为义可两肋插刀,为情可百死不悔。铁血男儿兵王魂,百死报国英雄气。书友群272902304,欢迎入坑!...
秦昊进入六道轮回,知道自己下一世是个没长相,没身世,没天赋的路人甲时,激活了修改成功率系统。那先改个身世?做人不能太贪心,有点背景就好。秦昊默默的望向最璀璨的那个光环。叮,修改成功率,100,转世圣主之子。在改个脸吧,不用太帅,一眼记住就行。于是乎,浮现了张万古无一帅的面容。叮,修改成功率,百分之百,眸若星,眉似剑,出场便知是主角。秦昊满意点头,在随便挑了个太苍神体...
狼牙特种队队长回归都市,保护妹妹,邂逅冰山女神,斗日本天才,灭黑暗势力,建造商业帝国,谱写一曲轰轰烈烈的都市大风歌!!作者有话说诚意推送女友套路太多,我有点招架不住!...
本文结局一对一,男主身心干净。匪夷所思的穿越成为官宦千金,还没来得及假装失忆,就被神尼诊断为失魂症。失魂症会危及生命,吓坏了爱女心切的父母,没人问她的意见,就把送她往尼庵,定魂保命。天下名山佛占多,重峦叠嶂,古木参天涧深谷幽,水声潺潺的确是休养胜地,能安安静静的过日子,也是一个不错的选择。只是,佛堂并非远离尘嚣的世外桃源,形形色色的男子相继登场,本以是一面之缘,泛泛之交,人走茶凉,却不想与他们的纠葛会剪不断理还乱。从佛堂返回家中,地方转变,麻烦却没减少半点,反而愈演愈烈。女儿家,争风吃醋,无辜牵涉其中嫡庶间,明争暗斗,无法独善其身。不要这些缠绵悱恻的爱恨情仇,只要在有生之年,与君相守,安暖度日。寻寻觅觅,万丈红尘里,谁是哪个待她以诚,朝夕相对的人?友情提示本文延续温情狗血风,不喜慎入。...
六岁那年,我与当保姆的母亲入住朱浣的家里,半年后,他从他母亲肚子里蹦出来,我跟妈妈去医院看他,隔着透明的玻璃窗,我看见襁褓中长得跟猴子没什么区别的他,暗暗叹息他长大了可怎么办?并且给他取了个绰号叫地瓜。十二岁至十八岁,因为照顾他可以从他母亲那里得到一笔不小的报酬维持我跟母亲的生活,我的青春时代整个被他占满。这一年,我终于考上大学,离开他家,他也去国外读书,我当夜欢呼雀跃。他走的那年才十二岁,却万分不舍地拉着我的手说待你长发及腰,我就回来娶你。我摸摸我那因为他老是把口香糖粘在我头上,而剪短的一头秀发,差点没气吐血,况且,童言童语,谁会当真?但还是很有礼貌地弯腰摸了摸他的头,笑得无比开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