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小燕文学WwW.XiaoYanwenXue.CoM)
感谢各位的月票。
感谢打赏的兄弟,感谢送礼物的兄弟,多谢你们的支持!
七个穴道全部张开,那如汪洋般的真气,强悍无匹的肉身,气血如龙,加上伏虎式之威,将林沐整个衬托的就好像一头蛮兽,无法匹敌。
他的真气,比之一般的凝脉境九重天都要强横许多,滔滔不绝,眨眼之间的功夫,三招同时打出,击溃了三人,被林沐打中的三人,均是身受重伤,几乎丧失了战斗力。
虎之鞭腿,是将浑身的力量凝结在一点,瞬间打出,产生巨强的爆发力.
困虎出囚,更是将伏虎式的精髓完全施展了出来,刚猛无匹,如虎啸山林.
火云金焰被林沐运足真气,丝毫不弱于一般的武技和灵宝,那三人,如何能够抵挡的住。
“怎么可能?”
这一次,连金利和狼天,都惊骇的说不出话,看向林沐的眼神,也真的变了,变的有些惊恐,五人合击,让人上来就搞定了三个,这还得了。
而佣兵们却更加振奋了,他们一个个看向林沐的眼神,充满了崇拜,太猛了,生猛!
而林沐一连摧毁了四个凝脉境九重天,四个凝脉境八重天,其强悍无匹的表现,也给野狼帮的人和黑衣人心里造成了很大的冲击,此刻的士气,已经有些不足。
金中玉手中一把轻灵剑,斩出一道道凌厉的剑花,已经将一个八重天的敌人斩于剑下,看到林沐的无敌形象,心中更是充满了振奋。
“狼天,全力出击,灭杀此獠”
金利一双明亮的眼睛快要喷出火焰了,本来设计的无懈可击的计划,无可匹敌的阵型,去因为一个凝脉境七重天的小子,马上要功亏一篑。
“好”
狼天的脸上充满了凝重,今日之战同样关乎他野狼帮的命运,不敢有丝毫马虎。
狼天的修为,同样不弱,比起一般的凝脉境九重天,要强大不少,更是修炼了强横的武技,手中的灵宝,也达到了凡级上品。
此刻,他将自己所有的功力都提升到了极致,手中的狼牙刃,发出阵阵嗡鸣。
“天狼刃,天狼九击”
狼天大喝,声势翻滚如潮,天狼刃呼啸不已,他以诡异的弧度,瞬息之间斩出九道光影,一道道光影如飓风狂飙,煞是骇人,最后化成一张死亡大网,当头向着林沐笼罩了过去。
与此同时,金利也果断出手了,他的手中,不知何时多了一柄锯齿狼牙棒,寒光粼粼,他并没有施展强横的武技,直接挥舞着狼牙棒砸向林沐。
“好强大的气势,不过我也不惧,你们越是强大,我就越能够检验自己的战力”
林沐眸光冰冷而深邃,整个人冷静的可怕,气血如龙,在头顶盘旋,七个穴道中轰鸣作响,犹如翻江倒海,他身躯微微前倾,伏虎式完全展现出来,额头上一个渗血的【王】字,一时间,虎威弥漫。
“这是什么武技,怎么会有如此强的气势,他好像一头猛虎”
狼天和金利心中同时惊了一下,但是手中的动作却不敢有丝毫懈怠。
这个时候,场上的战斗也停止了下来,无论是佣兵还是黑衣人,全部盯着这边的战斗,所有人心中都无比的紧张,因为他们的战斗,关乎最终结果。
如果林沐败了,金中玉等人依旧免不了厄难,如果林沐胜了,金利也野狼帮的计划,等于彻底被瓦解,局势很可能瞬间就被扭转。
月黑风高,这是一个非常适合杀人的夜晚。
就在金利和狼天的攻击即将到林沐近前的时候,林沐陡然咆哮了一声,如巨虎啸山林,这一片山峰,都在随之颤抖,让人惊悚。
在遥远的东方,存在着一个数次拒绝了米其林三星评价的奇怪小店。那里价格昂贵,一碗配汤蛋炒饭288RMB,哦忘了还有一碟泡菜,但就算是这样也有很多人排队等候。那里不接受预定,只接受本人现场排队,无数人开着专机专程排队,当然并不提供停机位或停车位。那里服务恶劣,竟然让顾客自己端菜收拾碗筷,对了还要擦桌子,哦!上帝这老板...
热血火爆红文新书上传都市之绝代战神最强的兵王是特种兵,最强的特种兵在龙魂。这支传说中的队伍执行的都是永不解密的最高机密任务。男儿当快意恩仇,睚眦必报。为忠可粉身碎骨,为义可两肋插刀,为情可百死不悔。铁血男儿兵王魂,百死报国英雄气。书友群272902304,欢迎入坑!...
秦昊进入六道轮回,知道自己下一世是个没长相,没身世,没天赋的路人甲时,激活了修改成功率系统。那先改个身世?做人不能太贪心,有点背景就好。秦昊默默的望向最璀璨的那个光环。叮,修改成功率,100,转世圣主之子。在改个脸吧,不用太帅,一眼记住就行。于是乎,浮现了张万古无一帅的面容。叮,修改成功率,百分之百,眸若星,眉似剑,出场便知是主角。秦昊满意点头,在随便挑了个太苍神体...
狼牙特种队队长回归都市,保护妹妹,邂逅冰山女神,斗日本天才,灭黑暗势力,建造商业帝国,谱写一曲轰轰烈烈的都市大风歌!!作者有话说诚意推送女友套路太多,我有点招架不住!...
本文结局一对一,男主身心干净。匪夷所思的穿越成为官宦千金,还没来得及假装失忆,就被神尼诊断为失魂症。失魂症会危及生命,吓坏了爱女心切的父母,没人问她的意见,就把送她往尼庵,定魂保命。天下名山佛占多,重峦叠嶂,古木参天涧深谷幽,水声潺潺的确是休养胜地,能安安静静的过日子,也是一个不错的选择。只是,佛堂并非远离尘嚣的世外桃源,形形色色的男子相继登场,本以是一面之缘,泛泛之交,人走茶凉,却不想与他们的纠葛会剪不断理还乱。从佛堂返回家中,地方转变,麻烦却没减少半点,反而愈演愈烈。女儿家,争风吃醋,无辜牵涉其中嫡庶间,明争暗斗,无法独善其身。不要这些缠绵悱恻的爱恨情仇,只要在有生之年,与君相守,安暖度日。寻寻觅觅,万丈红尘里,谁是哪个待她以诚,朝夕相对的人?友情提示本文延续温情狗血风,不喜慎入。...
六岁那年,我与当保姆的母亲入住朱浣的家里,半年后,他从他母亲肚子里蹦出来,我跟妈妈去医院看他,隔着透明的玻璃窗,我看见襁褓中长得跟猴子没什么区别的他,暗暗叹息他长大了可怎么办?并且给他取了个绰号叫地瓜。十二岁至十八岁,因为照顾他可以从他母亲那里得到一笔不小的报酬维持我跟母亲的生活,我的青春时代整个被他占满。这一年,我终于考上大学,离开他家,他也去国外读书,我当夜欢呼雀跃。他走的那年才十二岁,却万分不舍地拉着我的手说待你长发及腰,我就回来娶你。我摸摸我那因为他老是把口香糖粘在我头上,而剪短的一头秀发,差点没气吐血,况且,童言童语,谁会当真?但还是很有礼貌地弯腰摸了摸他的头,笑得无比开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