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小燕文学WwW.XiaoYanwenXue.CoM)
一行人上路,昼夜不停,就怕误了时辰,原是需要两天两夜的车(马)程,把时间缩短至一天一夜。
偶尔山路崎岖到马儿也寸步难行,就用御剑飞行,郑子定本想和善倾同行,还能吃吃仙女的豆腐。
可实在抵不住大家怀疑的目光,只好搭敏焉的剑。
都这个时候了,您能长点心吗,之前那个瑟瑟发抖的郑子定莫不是假的。
“郑公子,你能不能搂轻点。”
“不行!
我怕我摔下去,粉身碎骨,到时连神仙都救不了我。”
郑子定都不敢看下面,至始至终闭着紧闭眼睛享受离地的不安感。
敏焉很无奈,连隔壁的孩童都比你无畏镇定。
每两个时辰,善倾就得施法抑制郑子定身上的魔化,灵气和魔气在体内来回窜动,让郑子定苦不堪言。
最后一次,郑子定甚至无法承受这般力量,嘴里喷出血来。
说了句“你是在救我,还是害我。”
后就昏死过去。
敏焉感到有些高兴,因为绑在他身后的郑子定再不会用力箍得他难受了。
不多时,善倾就看到了被群山烟雾围绕的平逢派,三百年来它一直静静伫立其中:“我们到家了。”
平逢派,修真界中一个小小的三流门派,上下不足二十余人,真乃修界小门小户。
但鲜少人知百余年前平逢与龙逅府可是不分伯仲,势均力敌。
然不知是何故,平逢渐渐人力凋敝,沦落至此,叫人可惜可叹。
郑子定是被呛醒的,醒来后的第一个念头是:有人要淹死自己,在水里莫名其妙扑腾了好久,想喊救命可惜只是咳个不停。
等喝饱了水,止住了咳,才看清楚原来自己在一个水池里,这是热汤吧,水可真舒服。
捋了一遍来龙去脉:这是哪?平逢派?善倾呢?东张西望老半天,见旁边放着衣服,起身穿衣,记起自己是来除魔的,吓得连忙扭着身体看自己的后背,没了!
哈哈,花没了!
天不亡我啊。
此时,从不远处缓缓走过来一位仙姑,白发垂腰,灰袍加身,也挡不住姑娘面上红霞眼若星,眉送秋波唇似甜。
时间这一刻仿佛静止,郑子定还是没有习惯修真界美人如云的情况,好在剩有些礼义廉耻,记得自己没穿衣服。
手忙脚乱把衣服穿好,抬头看见美人正在脱衣服,郑子定无法思考,鼻血都快喷出来了,忙别开眼:“姑娘,你我萍水相逢,这也太……太不合规矩了,虽然……嗯……”
我也不是想拒绝,但这里是哪都不知道,要是哪个人突然冲出来,面子挂不住啊嘿嘿嘿。
郑子定一顿胡想,没注意仙姑把灰袍退下,里衣沾血,场面血腥。
“我是男的。”
在遥远的东方,存在着一个数次拒绝了米其林三星评价的奇怪小店。那里价格昂贵,一碗配汤蛋炒饭288RMB,哦忘了还有一碟泡菜,但就算是这样也有很多人排队等候。那里不接受预定,只接受本人现场排队,无数人开着专机专程排队,当然并不提供停机位或停车位。那里服务恶劣,竟然让顾客自己端菜收拾碗筷,对了还要擦桌子,哦!上帝这老板...
热血火爆红文新书上传都市之绝代战神最强的兵王是特种兵,最强的特种兵在龙魂。这支传说中的队伍执行的都是永不解密的最高机密任务。男儿当快意恩仇,睚眦必报。为忠可粉身碎骨,为义可两肋插刀,为情可百死不悔。铁血男儿兵王魂,百死报国英雄气。书友群272902304,欢迎入坑!...
秦昊进入六道轮回,知道自己下一世是个没长相,没身世,没天赋的路人甲时,激活了修改成功率系统。那先改个身世?做人不能太贪心,有点背景就好。秦昊默默的望向最璀璨的那个光环。叮,修改成功率,100,转世圣主之子。在改个脸吧,不用太帅,一眼记住就行。于是乎,浮现了张万古无一帅的面容。叮,修改成功率,百分之百,眸若星,眉似剑,出场便知是主角。秦昊满意点头,在随便挑了个太苍神体...
狼牙特种队队长回归都市,保护妹妹,邂逅冰山女神,斗日本天才,灭黑暗势力,建造商业帝国,谱写一曲轰轰烈烈的都市大风歌!!作者有话说诚意推送女友套路太多,我有点招架不住!...
本文结局一对一,男主身心干净。匪夷所思的穿越成为官宦千金,还没来得及假装失忆,就被神尼诊断为失魂症。失魂症会危及生命,吓坏了爱女心切的父母,没人问她的意见,就把送她往尼庵,定魂保命。天下名山佛占多,重峦叠嶂,古木参天涧深谷幽,水声潺潺的确是休养胜地,能安安静静的过日子,也是一个不错的选择。只是,佛堂并非远离尘嚣的世外桃源,形形色色的男子相继登场,本以是一面之缘,泛泛之交,人走茶凉,却不想与他们的纠葛会剪不断理还乱。从佛堂返回家中,地方转变,麻烦却没减少半点,反而愈演愈烈。女儿家,争风吃醋,无辜牵涉其中嫡庶间,明争暗斗,无法独善其身。不要这些缠绵悱恻的爱恨情仇,只要在有生之年,与君相守,安暖度日。寻寻觅觅,万丈红尘里,谁是哪个待她以诚,朝夕相对的人?友情提示本文延续温情狗血风,不喜慎入。...
六岁那年,我与当保姆的母亲入住朱浣的家里,半年后,他从他母亲肚子里蹦出来,我跟妈妈去医院看他,隔着透明的玻璃窗,我看见襁褓中长得跟猴子没什么区别的他,暗暗叹息他长大了可怎么办?并且给他取了个绰号叫地瓜。十二岁至十八岁,因为照顾他可以从他母亲那里得到一笔不小的报酬维持我跟母亲的生活,我的青春时代整个被他占满。这一年,我终于考上大学,离开他家,他也去国外读书,我当夜欢呼雀跃。他走的那年才十二岁,却万分不舍地拉着我的手说待你长发及腰,我就回来娶你。我摸摸我那因为他老是把口香糖粘在我头上,而剪短的一头秀发,差点没气吐血,况且,童言童语,谁会当真?但还是很有礼貌地弯腰摸了摸他的头,笑得无比开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