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一秒记住【m.xiaoyanwenxue.cc】精彩无弹窗免费!
“大妖血脉(.shg.tw)”
!
“糟糕!
剑气居然不管用!
这合欢宗到底修的什么诡秘法术,居然如此难缠!”
白鸣岐咬牙,这一只只黑雾所化的大手扣在身上,狠狠捏住自己的肉身,指头几乎都要嵌入皮肉,甚至那股阴寒的诡异气息都侵入肉身之中,让自己行动变得迟缓。
罗祭咧嘴,露出满口的白牙,道:“观你周身法力气息,不过是炼气五层而已,而我是九层,比你法力深厚,我又是驱使的法器,你想挣脱,没那么容易,速速交出玄阴心经,我可以给你个痛快。
否则,这阴火旗让你受尽折磨,让你变得不人不鬼!”
白鸣岐一咬牙,收了太清剑,双手连连变动,周身银色霞光升腾,瞬间化为一座银色宝塔护住周身,挡住这奇诡的黑雾。
宝塔护身,白鸣岐有了底气,当即一跃而起,伸手一抓,握住太清剑,手里的太清剑一抖,十六道剑光铺天盖地斩下。
罗祭收敛笑容,这几道剑光是法器斩出,自然非同小可,当即双手用力握住阴火旗,脚下浮现出大片的黑雾,黑雾之中隐约透出些许暗红色的光焰,阴火旗彻底被黑红的霞光裹住。
他抽出一只手,左手掐诀,右手冲着阴火旗用力往前一挥,一股黑风夹杂着火焰飞卷而出,瞬间裹住这些剑光。
“斩!”
白鸣岐冷哼一声,这些剑光碎裂,爆发出强大的剑气,把这些风火斩灭,太清剑从中穿过,直奔罗祭而去。
罗祭脸色一惊,纵然知道青城剑修能够力压同境界修士,但是没料到对方的法器飞剑如此的厉害,居然直接展开这阴火屏障,往自己袭来。
下一刻,罗祭手的阴火旗往前一抛,手中法诀飞轮般转动,嘴里大喝:“采薇师姐,还不出手,我就坚持不下去了啊。”
阴火旗化为一人高插在地上,旗帜边缘火光缭绕,旗上血红的符文光芒大放,神秘诡异的气息散发而出。
一只暗红色的巨手从阴火旗之中探出,这只手通体漆黑,但是表面上布满暗红火纹的手掌辟出,挡住太清剑。
太清剑周身青色剑气暴涨,一点点切开这巨手,要破开这大手,只是时间问题。
“师弟,你失了先机,自然是吃亏的。”
一道银铃般的女声在白鸣岐身后传来,他脸色一变,毫不犹豫,转身掐了个剑诀,一指往后点去。
“不错,反应挺快的,你不如加入我合欢宗吧。”
一个俏生生的少女站在他身后,这少女穿的是一身红裙,头发盘起,别着一朵红花,五官娟秀,笑意吟吟。
虽然是一脸人畜无害,但是对方散发出来的法力波动让白鸣岐心里一沉,甚至还有一种威压,隐隐压制住他,这是大境界之威。
就好似当初在叶子砚洞府,朱长老的一个眼神,就让自己胆战心惊。
这一剑指施展出来,剑光都弱了不少,少女轻而易举一掌轰击而出,一掌就轰碎了剑光。
白鸣岐满头冷汗,回身过去,一手握住了太清剑,剑芒涌入,青色剑气暴涨,瞬间切开这黑红大手,他手持飞剑,用力往前一扔,直奔罗祭而去。
“采薇师姐,救我!”
在遥远的东方,存在着一个数次拒绝了米其林三星评价的奇怪小店。那里价格昂贵,一碗配汤蛋炒饭288RMB,哦忘了还有一碟泡菜,但就算是这样也有很多人排队等候。那里不接受预定,只接受本人现场排队,无数人开着专机专程排队,当然并不提供停机位或停车位。那里服务恶劣,竟然让顾客自己端菜收拾碗筷,对了还要擦桌子,哦!上帝这老板...
热血火爆红文新书上传都市之绝代战神最强的兵王是特种兵,最强的特种兵在龙魂。这支传说中的队伍执行的都是永不解密的最高机密任务。男儿当快意恩仇,睚眦必报。为忠可粉身碎骨,为义可两肋插刀,为情可百死不悔。铁血男儿兵王魂,百死报国英雄气。书友群272902304,欢迎入坑!...
秦昊进入六道轮回,知道自己下一世是个没长相,没身世,没天赋的路人甲时,激活了修改成功率系统。那先改个身世?做人不能太贪心,有点背景就好。秦昊默默的望向最璀璨的那个光环。叮,修改成功率,100,转世圣主之子。在改个脸吧,不用太帅,一眼记住就行。于是乎,浮现了张万古无一帅的面容。叮,修改成功率,百分之百,眸若星,眉似剑,出场便知是主角。秦昊满意点头,在随便挑了个太苍神体...
狼牙特种队队长回归都市,保护妹妹,邂逅冰山女神,斗日本天才,灭黑暗势力,建造商业帝国,谱写一曲轰轰烈烈的都市大风歌!!作者有话说诚意推送女友套路太多,我有点招架不住!...
本文结局一对一,男主身心干净。匪夷所思的穿越成为官宦千金,还没来得及假装失忆,就被神尼诊断为失魂症。失魂症会危及生命,吓坏了爱女心切的父母,没人问她的意见,就把送她往尼庵,定魂保命。天下名山佛占多,重峦叠嶂,古木参天涧深谷幽,水声潺潺的确是休养胜地,能安安静静的过日子,也是一个不错的选择。只是,佛堂并非远离尘嚣的世外桃源,形形色色的男子相继登场,本以是一面之缘,泛泛之交,人走茶凉,却不想与他们的纠葛会剪不断理还乱。从佛堂返回家中,地方转变,麻烦却没减少半点,反而愈演愈烈。女儿家,争风吃醋,无辜牵涉其中嫡庶间,明争暗斗,无法独善其身。不要这些缠绵悱恻的爱恨情仇,只要在有生之年,与君相守,安暖度日。寻寻觅觅,万丈红尘里,谁是哪个待她以诚,朝夕相对的人?友情提示本文延续温情狗血风,不喜慎入。...
六岁那年,我与当保姆的母亲入住朱浣的家里,半年后,他从他母亲肚子里蹦出来,我跟妈妈去医院看他,隔着透明的玻璃窗,我看见襁褓中长得跟猴子没什么区别的他,暗暗叹息他长大了可怎么办?并且给他取了个绰号叫地瓜。十二岁至十八岁,因为照顾他可以从他母亲那里得到一笔不小的报酬维持我跟母亲的生活,我的青春时代整个被他占满。这一年,我终于考上大学,离开他家,他也去国外读书,我当夜欢呼雀跃。他走的那年才十二岁,却万分不舍地拉着我的手说待你长发及腰,我就回来娶你。我摸摸我那因为他老是把口香糖粘在我头上,而剪短的一头秀发,差点没气吐血,况且,童言童语,谁会当真?但还是很有礼貌地弯腰摸了摸他的头,笑得无比开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