咖趣阁

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第11章 火系觉醒者好牛么(第1页)

“觉醒者!

你是觉醒者!

!”

那大汉嘶哑声中面sè惨白,神sè完全被恐惧取代。

其全身鲜血淋淋,但却还没有死亡,而是颤抖中,传出微弱的**。

林钰默默地走上前,在那大汉的身旁,看着此人,许久之后拿起边上的唐刀,在其颈脖一划。

那大汉身体剧烈地挣扎了几下后,气绝身亡,其死前的双眼,死死地盯着林钰,透出无尽的怨恨。

默默地转身,林钰走到了道路当中,站在那路中心,他看着天空的明月,目中有了些茫然。

这是他第一次杀人,他说不出什么感觉,紧张,忐忑,迷茫……

但林钰也从没想到杀人是如此容易,对他是这样自然而然,就好像杀过无数人一样。

也许这就是前世玄武对他性格上的影响,当初玄武那一世,作为一方准大能级人物,杀戮何曾少过?当初的大能级人物,哪个不是从刀山血海中走出来的?物竞天择!

“朋友,看了这么久的戏,该出来了吧?”

许久,他轻叹一声。

“啪”

“啪”

“不错,很精彩啊。

看来你也是个觉醒者吧?”

一个人影从远处的拐角处,缓缓走了出来。

“在下陈云,火系觉醒者。

敢请教朋友高姓大名啊?”

“林钰,土系,你和他们是一起的?”

林钰一笑,果然武林中人都是要报字号的。

“这几个废物,一点小事也办不好。

死了活该,我劝你还是乖乖跟我走。

我可是已经到了第二层了,你不可能是我的对手。

不过无关紧要了,你杀了我们银衣会的人,走不走都是个死,仇已经结了,就了断了吧。”

陈云很明显没把林钰放在眼里,冷笑一声,一步踏出,一下跃出十数米。

轻轻落在离林钰七八丈左右的地面,轻功?想不到是以前只有在小说上看到的轻功。

“你的实力不错,能够瞬间解决这几个废物。

应该是第一层次中的佼佼者了吧?那天在明江大酒店门口,插手破坏我们银衣会好事的就是你吧?但第一层始终是第一层。

我在觉醒之前在江湖上也是一等一的高手,现在的我,可不是你们这些什么都不会的普通觉醒者可以比的。

你根本无法威胁到我,其中相差不是一点半点。

而且现在300米处的大楼上,正有一把12.7MM口径的巴特雷M82A1对准着你。

热门小说推荐
美食供应商

美食供应商

在遥远的东方,存在着一个数次拒绝了米其林三星评价的奇怪小店。那里价格昂贵,一碗配汤蛋炒饭288RMB,哦忘了还有一碟泡菜,但就算是这样也有很多人排队等候。那里不接受预定,只接受本人现场排队,无数人开着专机专程排队,当然并不提供停机位或停车位。那里服务恶劣,竟然让顾客自己端菜收拾碗筷,对了还要擦桌子,哦!上帝这老板...

超神特种兵王

超神特种兵王

热血火爆红文新书上传都市之绝代战神最强的兵王是特种兵,最强的特种兵在龙魂。这支传说中的队伍执行的都是永不解密的最高机密任务。男儿当快意恩仇,睚眦必报。为忠可粉身碎骨,为义可两肋插刀,为情可百死不悔。铁血男儿兵王魂,百死报国英雄气。书友群272902304,欢迎入坑!...

我有神级修改器秦昊

我有神级修改器秦昊

秦昊进入六道轮回,知道自己下一世是个没长相,没身世,没天赋的路人甲时,激活了修改成功率系统。那先改个身世?做人不能太贪心,有点背景就好。秦昊默默的望向最璀璨的那个光环。叮,修改成功率,100,转世圣主之子。在改个脸吧,不用太帅,一眼记住就行。于是乎,浮现了张万古无一帅的面容。叮,修改成功率,百分之百,眸若星,眉似剑,出场便知是主角。秦昊满意点头,在随便挑了个太苍神体...

超级兵王

超级兵王

狼牙特种队队长回归都市,保护妹妹,邂逅冰山女神,斗日本天才,灭黑暗势力,建造商业帝国,谱写一曲轰轰烈烈的都市大风歌!!作者有话说诚意推送女友套路太多,我有点招架不住!...

佛堂春色

佛堂春色

本文结局一对一,男主身心干净。匪夷所思的穿越成为官宦千金,还没来得及假装失忆,就被神尼诊断为失魂症。失魂症会危及生命,吓坏了爱女心切的父母,没人问她的意见,就把送她往尼庵,定魂保命。天下名山佛占多,重峦叠嶂,古木参天涧深谷幽,水声潺潺的确是休养胜地,能安安静静的过日子,也是一个不错的选择。只是,佛堂并非远离尘嚣的世外桃源,形形色色的男子相继登场,本以是一面之缘,泛泛之交,人走茶凉,却不想与他们的纠葛会剪不断理还乱。从佛堂返回家中,地方转变,麻烦却没减少半点,反而愈演愈烈。女儿家,争风吃醋,无辜牵涉其中嫡庶间,明争暗斗,无法独善其身。不要这些缠绵悱恻的爱恨情仇,只要在有生之年,与君相守,安暖度日。寻寻觅觅,万丈红尘里,谁是哪个待她以诚,朝夕相对的人?友情提示本文延续温情狗血风,不喜慎入。...

待我回来,娶你可好?

待我回来,娶你可好?

六岁那年,我与当保姆的母亲入住朱浣的家里,半年后,他从他母亲肚子里蹦出来,我跟妈妈去医院看他,隔着透明的玻璃窗,我看见襁褓中长得跟猴子没什么区别的他,暗暗叹息他长大了可怎么办?并且给他取了个绰号叫地瓜。十二岁至十八岁,因为照顾他可以从他母亲那里得到一笔不小的报酬维持我跟母亲的生活,我的青春时代整个被他占满。这一年,我终于考上大学,离开他家,他也去国外读书,我当夜欢呼雀跃。他走的那年才十二岁,却万分不舍地拉着我的手说待你长发及腰,我就回来娶你。我摸摸我那因为他老是把口香糖粘在我头上,而剪短的一头秀发,差点没气吐血,况且,童言童语,谁会当真?但还是很有礼貌地弯腰摸了摸他的头,笑得无比开心。...

每日热搜小说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