咖趣阁

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第四十七章 担山神将(第1页)

(小燕文学WwW.XiaoYanwenXue.CoM)

百里乾坤颠倒,神辉绚烂,魔焰滔天,一方天地,早已搅成了一片扭曲混乱的光海,实力不够的人,根本看不穿交战细节。

不过,纵然看不穿,却都能感受到其中凶险,余波阵阵,涟漪吹拂而过,大地崩碎,山河倒卷,天地万物不过蝼蚁,转瞬之间尽数化为齑粉消散。

秦阳纵然是下定了决心,可是真靠近过来的时候,却还是心惊胆颤,身体本能一般变得有些僵硬。

这就是修士之间的战斗!

而且,按照老头的说法,这三位实力强横的大能,都是连顶尖强者门槛没有摸到的混蛋……

他们都已经这般强势,交战余波,便能摧毁百里大地,改变数百里之地的地势地形,摧毁万物,那真正的顶尖强者,到底会强到什么地步。

秦阳不由的心生向往,难以揣测,心中颇有一种弱小限制了自己想象力的感觉。

“喝!”

一声暴喝,凭空炸响,秦阳扭头望去,微微一怔……

只见一位身高三千丈的巨人,拔地而起,举着双臂舒展筋骨,浑身骨骼关节发出的脆响,都似惊雷阵阵。

这巨人豹头环眼,燕颔虎须,上身赤裸,下身只穿了一条虎皮短裤,浑身肌肉虬结,似是历经风雨的磐石,脊背隆起,似是起伏山岳。

还有那遍布体表的青黑色刺青,密密麻麻遍布全身,形似道纹,却粗狂简约,大有一种呼之欲出狂猛豪放的力量感。

巨人舒展开筋骨,张口哈气,白练横空,周围云雾崩碎,连同那三位强者与守陵尸**战时扫来的余波,都一同绞碎,不让其靠近分毫。

而后巨人双臂一抖,凌空一抓,双肩之上就多了一副灵光冲天的扁担,一手从地上一抓,随手落到扁担一侧,然后又从另一侧一抓,三座三峰落入到另一侧……

巨人担着三山一城,迈开脚步,几步之下,身形就越来越远,消失在天边……

“青林城!”

秦阳一声惊呼,看的真切,那扁担的一侧,竟然就是青林城,另一侧,就是青林城外的三山。

“嘿,魔石圣宗的蠢货倒是会见缝插针……”

老头嗤笑一声……

“前辈,这是?”

“魔石圣宗的担山神将,乃是早年魔石圣宗的先辈,诱拐来的一座灵山所化,好好的一座灵山化灵,竟然被魔石圣宗的蠢货洗脑成看家忠犬,真是老天不公,让这些蠢货走了狗屎运。”

老头的语气不怎么好,提起这个就不知道怎么的火气蹭蹭蹭的往外冒……

“其实魔石圣宗也不错,起码会专门派人来救走青林城的人……”

秦阳忍不住说了一句公道话,那边三个大能与守陵尸**战,谁都没管青林城,按照他们的交战激烈程度,早晚要把青林城覆灭……

“狗屁,你这小子太老实,心眼实诚,出去绝对会被人连兜裆布都骗走,你以为魔石圣宗的蠢货会这么好心?”

热门小说推荐
美食供应商

美食供应商

在遥远的东方,存在着一个数次拒绝了米其林三星评价的奇怪小店。那里价格昂贵,一碗配汤蛋炒饭288RMB,哦忘了还有一碟泡菜,但就算是这样也有很多人排队等候。那里不接受预定,只接受本人现场排队,无数人开着专机专程排队,当然并不提供停机位或停车位。那里服务恶劣,竟然让顾客自己端菜收拾碗筷,对了还要擦桌子,哦!上帝这老板...

超神特种兵王

超神特种兵王

热血火爆红文新书上传都市之绝代战神最强的兵王是特种兵,最强的特种兵在龙魂。这支传说中的队伍执行的都是永不解密的最高机密任务。男儿当快意恩仇,睚眦必报。为忠可粉身碎骨,为义可两肋插刀,为情可百死不悔。铁血男儿兵王魂,百死报国英雄气。书友群272902304,欢迎入坑!...

我有神级修改器秦昊

我有神级修改器秦昊

秦昊进入六道轮回,知道自己下一世是个没长相,没身世,没天赋的路人甲时,激活了修改成功率系统。那先改个身世?做人不能太贪心,有点背景就好。秦昊默默的望向最璀璨的那个光环。叮,修改成功率,100,转世圣主之子。在改个脸吧,不用太帅,一眼记住就行。于是乎,浮现了张万古无一帅的面容。叮,修改成功率,百分之百,眸若星,眉似剑,出场便知是主角。秦昊满意点头,在随便挑了个太苍神体...

超级兵王

超级兵王

狼牙特种队队长回归都市,保护妹妹,邂逅冰山女神,斗日本天才,灭黑暗势力,建造商业帝国,谱写一曲轰轰烈烈的都市大风歌!!作者有话说诚意推送女友套路太多,我有点招架不住!...

佛堂春色

佛堂春色

本文结局一对一,男主身心干净。匪夷所思的穿越成为官宦千金,还没来得及假装失忆,就被神尼诊断为失魂症。失魂症会危及生命,吓坏了爱女心切的父母,没人问她的意见,就把送她往尼庵,定魂保命。天下名山佛占多,重峦叠嶂,古木参天涧深谷幽,水声潺潺的确是休养胜地,能安安静静的过日子,也是一个不错的选择。只是,佛堂并非远离尘嚣的世外桃源,形形色色的男子相继登场,本以是一面之缘,泛泛之交,人走茶凉,却不想与他们的纠葛会剪不断理还乱。从佛堂返回家中,地方转变,麻烦却没减少半点,反而愈演愈烈。女儿家,争风吃醋,无辜牵涉其中嫡庶间,明争暗斗,无法独善其身。不要这些缠绵悱恻的爱恨情仇,只要在有生之年,与君相守,安暖度日。寻寻觅觅,万丈红尘里,谁是哪个待她以诚,朝夕相对的人?友情提示本文延续温情狗血风,不喜慎入。...

待我回来,娶你可好?

待我回来,娶你可好?

六岁那年,我与当保姆的母亲入住朱浣的家里,半年后,他从他母亲肚子里蹦出来,我跟妈妈去医院看他,隔着透明的玻璃窗,我看见襁褓中长得跟猴子没什么区别的他,暗暗叹息他长大了可怎么办?并且给他取了个绰号叫地瓜。十二岁至十八岁,因为照顾他可以从他母亲那里得到一笔不小的报酬维持我跟母亲的生活,我的青春时代整个被他占满。这一年,我终于考上大学,离开他家,他也去国外读书,我当夜欢呼雀跃。他走的那年才十二岁,却万分不舍地拉着我的手说待你长发及腰,我就回来娶你。我摸摸我那因为他老是把口香糖粘在我头上,而剪短的一头秀发,差点没气吐血,况且,童言童语,谁会当真?但还是很有礼貌地弯腰摸了摸他的头,笑得无比开心。...

每日热搜小说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