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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要说诚意,就该我自己去了。”
“那种荒山野岭的高原,你这细皮嫩肉的,可省省了吧。”
盛朗摸了摸林知夏白皙的脸,把他搂进了臂弯里,“你得留在这里坐镇。
万一你那对手再整点什么幺蛾子,你也好应对。
跑腿的活儿就交给我吧。”
林知夏还想说什么,盛朗飞快地在他唇上亲了一口,阻止了他发言。
“听我的,夏夏。
你为了我做了那么多事,我却没为你做什么。
你太能干,把自己的事打理得太好,我都找不到下手的地方。
有时候做你的男人,怪没有成就感的。”
林知夏啼笑皆非:“所以这次对我来说是倒霉,对你来说倒是终于有了表现的机会了?”
“也不是不能这么说。”
盛朗耸肩,又连忙补充,“当然,我宁愿你一直都平平安安,做个快乐的小奶瓶。”
都奔三的人了还被恋人叫做小奶瓶,林知夏又觉得不好意思,又觉得甜得紧。
他抬手环住了盛朗的腰,也把他用力抱住。
“行呀,小狼。
把你养这么大,终于会给我跑腿打酱油了。”
-盛朗轻装简行,只带了一个助理,奔赴西藏高原去给老婆打酱油。
林知夏则继续坐镇中堂,提防着何海波再出什么阴损的暗招。
林知夏和何海波的项目书创意之争早就传遍了系里上下,所谓的“生物系双璧”
出道才一年,这就反目成仇,各自单飞,觉得遗憾的人很少,看热闹的反而是大多数。
何海波的人品摆在这里,同事们嘴上不说,心里也都觉得是他手脚不干净,偷了林知夏的创意。
而何海波这个人,还真把反派演得格外敬业,就像戏剧教科书里走出来的人物一样。
反派的最大特色,就是脸皮厚。
何海波也不是不知道自己不受欢迎,可至少表面上毫不在乎,依旧整天在办公室里晃悠,和同事们说笑打闹,把那些冲着自己来的斜睨和白眼打了个马赛克。
“虚张声势!”
许玲讥嘲,“心里越心虚,表面上就越要撑起来。
我觉得这孙子现在心里不知道多害怕。”
林知夏则依旧维持着他风轻云淡的作风,也在视线里将何海波打了马赛克,只当看不到有这么一只臭虫的存在。
学校里已进入了期末周,林知夏白天有监考任务,晚上回了家还得改卷子,也忙得没功夫和何海波斗眼风。
盛朗当天就顺利抵达了阿里,并且和徒步队的组织单位取得了联系。
可不顺的是,这个队伍既然挂着“徒步”
的名号,走的自然是荒山野岭、不通公路的地方。
而且他们已经出发两日,开始深入荒野腹地。
“他们走的是牧民放牧的道,白天都在移动,不可能停下来等我。
只有等他们到了下一个牧场露营地,才方便取得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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