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第二天早上,陆丞将地下室的东西一股脑收起来,连同玉石切割机、杠铃、跑步机都收入玉指环,然后开车去泉城。
到“清泉山庄”
的时候,已经11点了。
他没敢去得太早,因为蒋秋芸打电话告诉他,家里还有两位大美女在睡觉。
陆丞到的时候,三个姑娘都起来了,正坐在院子里晒太阳。
他走上前去,笑道:“难得你们过来,我请诸位吃烧烤。
肉已经买好了,还差腌制得步骤,一个小时够了。”
章敏和洪清妮笑道:“好呀,我们帮蒋秋芸考察,看你合不合格!”
都是见过世面的大学生,两位姑娘应对自然,没什么不好意思。
陆丞做肉的次数不少,他在家里也不是一直熬汤,老是煲汤也会吃腻的。
因为要练功,需要加入蓍草,所以才不得不熬汤。
他把买来的羊肉、牛肉略微腌制,然后在院子里烤肉。
烤肉架和煤气罐都是他从岱城预先购买的。
他每天凌晨3点起床,因为蒋秋芸让他晚点儿过来,所以在岱城消磨了两三个小时,买了好多东西。
除了烤肉以外,还有烤甜椒、土豆、蘑菇、玉米、洋葱、豆腐干和面筋。
这一餐很丰盛,三位女生都吃得饱饱的,几乎捧着肚子走不动。
洪清妮赞道:“我替蒋秋芸开心。
有了陆丞,不会饿着她了。”
章敏道:“估计你们平时都很忙,没想着请个保姆?”
蒋秋芸笑道:“我还没考虑好要不要住这儿呢。”
洪清妮白了她一眼:“放着这样的房子不住,还要跟我们挤宿舍?你在这里架起电脑,坐着舒适的椅子,喝着饮料,吃着灵食,不比住宿舍舒服?”
章敏笑着问:“你是不是怕父母知道?放心吧,我们俩守口如瓶,不会在外面说闲话。”
蒋秋芸笑着说:“买房子那天,我妈和陆丞一起来的!”
“既然如此,那还有什么好说的?恭喜你们,有这么舒适的家!”
“是啊,好羡慕你们!”
章敏和洪清妮还没有固定的男朋友,看见陆丞以后,都在心里想着:“我得找个满意得男友!
不说比陆丞更好,总不能比他太差呀。”
这年月国家繁荣昌盛,条件好的年轻人还是很多的。
比如说偌大的医科大学,如果仔细找,不难找到家境富裕得年轻人,只要有3000万资产,就能买下这样的房子,过上类似的生活了!
她们没想到的是,这座别墅是蒋秋芸和陆丞共同买的,他们自力更生,没花家里一分钱。
而那些有钱的年轻人有财富都来自于背后的家庭。
这是很正常的事,怎能指望二十多岁的年轻人成为千万富翁呢?
两个小时后,陆丞开车送三人回学校。
蒋秋芸回到宿舍,将物品收拾好,坐车回清泉山庄。
从今以后,只要陆丞在泉城,她就不回宿舍住了。
这种事要是搁在数十年前,女大学生夜不归宿要受处分得;要是搁在二十年前,还会受到辅导员的批评教育;而搁在现如今,压根儿没人管!
18岁已经成人了,爱去哪儿去哪儿!
爱干啥干啥!
在遥远的东方,存在着一个数次拒绝了米其林三星评价的奇怪小店。那里价格昂贵,一碗配汤蛋炒饭288RMB,哦忘了还有一碟泡菜,但就算是这样也有很多人排队等候。那里不接受预定,只接受本人现场排队,无数人开着专机专程排队,当然并不提供停机位或停车位。那里服务恶劣,竟然让顾客自己端菜收拾碗筷,对了还要擦桌子,哦!上帝这老板...
热血火爆红文新书上传都市之绝代战神最强的兵王是特种兵,最强的特种兵在龙魂。这支传说中的队伍执行的都是永不解密的最高机密任务。男儿当快意恩仇,睚眦必报。为忠可粉身碎骨,为义可两肋插刀,为情可百死不悔。铁血男儿兵王魂,百死报国英雄气。书友群272902304,欢迎入坑!...
秦昊进入六道轮回,知道自己下一世是个没长相,没身世,没天赋的路人甲时,激活了修改成功率系统。那先改个身世?做人不能太贪心,有点背景就好。秦昊默默的望向最璀璨的那个光环。叮,修改成功率,100,转世圣主之子。在改个脸吧,不用太帅,一眼记住就行。于是乎,浮现了张万古无一帅的面容。叮,修改成功率,百分之百,眸若星,眉似剑,出场便知是主角。秦昊满意点头,在随便挑了个太苍神体...
狼牙特种队队长回归都市,保护妹妹,邂逅冰山女神,斗日本天才,灭黑暗势力,建造商业帝国,谱写一曲轰轰烈烈的都市大风歌!!作者有话说诚意推送女友套路太多,我有点招架不住!...
本文结局一对一,男主身心干净。匪夷所思的穿越成为官宦千金,还没来得及假装失忆,就被神尼诊断为失魂症。失魂症会危及生命,吓坏了爱女心切的父母,没人问她的意见,就把送她往尼庵,定魂保命。天下名山佛占多,重峦叠嶂,古木参天涧深谷幽,水声潺潺的确是休养胜地,能安安静静的过日子,也是一个不错的选择。只是,佛堂并非远离尘嚣的世外桃源,形形色色的男子相继登场,本以是一面之缘,泛泛之交,人走茶凉,却不想与他们的纠葛会剪不断理还乱。从佛堂返回家中,地方转变,麻烦却没减少半点,反而愈演愈烈。女儿家,争风吃醋,无辜牵涉其中嫡庶间,明争暗斗,无法独善其身。不要这些缠绵悱恻的爱恨情仇,只要在有生之年,与君相守,安暖度日。寻寻觅觅,万丈红尘里,谁是哪个待她以诚,朝夕相对的人?友情提示本文延续温情狗血风,不喜慎入。...
六岁那年,我与当保姆的母亲入住朱浣的家里,半年后,他从他母亲肚子里蹦出来,我跟妈妈去医院看他,隔着透明的玻璃窗,我看见襁褓中长得跟猴子没什么区别的他,暗暗叹息他长大了可怎么办?并且给他取了个绰号叫地瓜。十二岁至十八岁,因为照顾他可以从他母亲那里得到一笔不小的报酬维持我跟母亲的生活,我的青春时代整个被他占满。这一年,我终于考上大学,离开他家,他也去国外读书,我当夜欢呼雀跃。他走的那年才十二岁,却万分不舍地拉着我的手说待你长发及腰,我就回来娶你。我摸摸我那因为他老是把口香糖粘在我头上,而剪短的一头秀发,差点没气吐血,况且,童言童语,谁会当真?但还是很有礼貌地弯腰摸了摸他的头,笑得无比开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