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小燕文学WwW.XiaoYanwenXue.CoM)
而无论是想什么办法,目的都只有一个,那就是要雪山老妖死。
李大川很清楚他手上还有什么东西能对雪山老妖造成威胁,也就是他的两张法符,一张定身符,一张火符。
这两张符都是他自己画制出来的,他也很清楚它们的作用。
定身符定住雪山老妖的身体,然后用火符烧死他,这似乎是一个很好的办法。
但让他感到担忧的地方也就在于此,他的定身符能定住普通人一刻钟,能定住像赵虎那样的习武之人七八分钟,那么雪山老妖这样的目标,能不能定住都是两说的事情了。
而假设不能定住雪山老妖的身体,火符又被他躲开的话,那他的手上就没有可用的武器了。
这该如何是好呢?
“对了……我怎么把仓黄教授给我的孟婆符给忘了呢?”
就在一片焦急和混乱的时候,李大川突然想到了仓黄教授给他的孟婆符。
这符是半仙境的仓皇教授画制的,虽然不是用来攻击的法符,但它所具备的法力却是他自己所画制的定身符、火符所不能比拟的。
其实这符也是李大川使用过的,就在救活刘子才的时候。
想到了仓黄教授所给的孟婆符,他也自然而然地想到了孟婆符在刘子才身上所体现出来的威力。
假如,雪山老妖忘记三天内所发生的事情,那会是什么情况呢?
“你去死吧!”
一个跨步,五六百斤的雪山老妖居然从地面跳跃了起来,居高临下,铁塔似的向李大川坠落下来。
呼!
李大川一个滚身避开,没等雪山老妖的双脚落地,他又从地面唐射了起来,绕到雪山老妖的身后,躲到了苍玉华小山猫的旁边。
这个时候,手上的苍玉华小山猫也挣扎着从地上爬了起来,一个蹦跳,回到了他的肩头上。
轰隆!
雪山老妖的一双巨足这才踩落到地面上。
整个山腹空间都为之一片轻颤,他的力量让人感到恐惧。
要是李大川躲闪不及,这一脚落在身上,他的身体肯定就变成李大川牌香辣酱了。
雪山老妖突然一回手,一条黑气所凝炼的长鞭忽地抽向了李大川和苍玉华小山猫。
李大川看见眼前黑影一闪,本能地横向移动,堪堪躲过黑气长鞭。
他刚刚躲开,轰地一声炸响,地面颤动连连,岩石和泥土的碎屑弹片一般向四面八方飞溅。
一条指宽的裂缝也赫然出现在了地面上。
那黑气就是雪山老妖的妖力所凝聚,也是他的妖法。
李大川虽然躲开了致命的鞭击,但从地面飞溅起来的岩石碎片却没能全部躲开。
几块岩石碎片割开了他的衣服和手背,就连脸上也有一处割伤,鲜血淋漓。
惊恐之中,他也看出来了,先前雪山老妖只是和他玩玩,有种猫戏老鼠的感觉,而现在,雪山老妖已经动了真怒,用了全力!
然而,没等李大川有任何使用任何法符的机会,雪山老妖的黑气长鞭就如同毒蛇一般缠卷而来。
“闪!”
李大川转身就向山洞深处跑去。
他跑路之前出声,就是要提醒苍玉华小山猫不可扑出去。
轰隆!
在遥远的东方,存在着一个数次拒绝了米其林三星评价的奇怪小店。那里价格昂贵,一碗配汤蛋炒饭288RMB,哦忘了还有一碟泡菜,但就算是这样也有很多人排队等候。那里不接受预定,只接受本人现场排队,无数人开着专机专程排队,当然并不提供停机位或停车位。那里服务恶劣,竟然让顾客自己端菜收拾碗筷,对了还要擦桌子,哦!上帝这老板...
热血火爆红文新书上传都市之绝代战神最强的兵王是特种兵,最强的特种兵在龙魂。这支传说中的队伍执行的都是永不解密的最高机密任务。男儿当快意恩仇,睚眦必报。为忠可粉身碎骨,为义可两肋插刀,为情可百死不悔。铁血男儿兵王魂,百死报国英雄气。书友群272902304,欢迎入坑!...
秦昊进入六道轮回,知道自己下一世是个没长相,没身世,没天赋的路人甲时,激活了修改成功率系统。那先改个身世?做人不能太贪心,有点背景就好。秦昊默默的望向最璀璨的那个光环。叮,修改成功率,100,转世圣主之子。在改个脸吧,不用太帅,一眼记住就行。于是乎,浮现了张万古无一帅的面容。叮,修改成功率,百分之百,眸若星,眉似剑,出场便知是主角。秦昊满意点头,在随便挑了个太苍神体...
狼牙特种队队长回归都市,保护妹妹,邂逅冰山女神,斗日本天才,灭黑暗势力,建造商业帝国,谱写一曲轰轰烈烈的都市大风歌!!作者有话说诚意推送女友套路太多,我有点招架不住!...
本文结局一对一,男主身心干净。匪夷所思的穿越成为官宦千金,还没来得及假装失忆,就被神尼诊断为失魂症。失魂症会危及生命,吓坏了爱女心切的父母,没人问她的意见,就把送她往尼庵,定魂保命。天下名山佛占多,重峦叠嶂,古木参天涧深谷幽,水声潺潺的确是休养胜地,能安安静静的过日子,也是一个不错的选择。只是,佛堂并非远离尘嚣的世外桃源,形形色色的男子相继登场,本以是一面之缘,泛泛之交,人走茶凉,却不想与他们的纠葛会剪不断理还乱。从佛堂返回家中,地方转变,麻烦却没减少半点,反而愈演愈烈。女儿家,争风吃醋,无辜牵涉其中嫡庶间,明争暗斗,无法独善其身。不要这些缠绵悱恻的爱恨情仇,只要在有生之年,与君相守,安暖度日。寻寻觅觅,万丈红尘里,谁是哪个待她以诚,朝夕相对的人?友情提示本文延续温情狗血风,不喜慎入。...
六岁那年,我与当保姆的母亲入住朱浣的家里,半年后,他从他母亲肚子里蹦出来,我跟妈妈去医院看他,隔着透明的玻璃窗,我看见襁褓中长得跟猴子没什么区别的他,暗暗叹息他长大了可怎么办?并且给他取了个绰号叫地瓜。十二岁至十八岁,因为照顾他可以从他母亲那里得到一笔不小的报酬维持我跟母亲的生活,我的青春时代整个被他占满。这一年,我终于考上大学,离开他家,他也去国外读书,我当夜欢呼雀跃。他走的那年才十二岁,却万分不舍地拉着我的手说待你长发及腰,我就回来娶你。我摸摸我那因为他老是把口香糖粘在我头上,而剪短的一头秀发,差点没气吐血,况且,童言童语,谁会当真?但还是很有礼貌地弯腰摸了摸他的头,笑得无比开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