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小燕文学WwW.XiaoYanwenXue.CoM)
两人走了差不多两公里,才来到一处林木茂盛的小土坡,三下两下挖出个大坑,将弓手的尸体放进去,然后开始填土。
“等一等,”
陈太忠躺在地上,一边干咳,一边笑着发话,“一会儿把我也埋进去,没必要再挖一个坑吧?”
这一路被拖拽过来,他的衣裤早就被扯得稀烂,身上到处都是一道道的划痕,满身是血,口鼻、耳朵和眼睛也在冒血,真是要多凄惨有多凄惨。
可他偏偏笑得出来,还笑得极为开心。
“你个孙子,还想跟我二姐合葬?”
虬髯大汉心里正悲愤着,闻言之后,想也不想就一脚踏下,将他一只手踩得血肉模糊,“让你嘴再贱。”
十指连心,陈太忠疼得脸都白了,豆大的汗珠从额头冒了出来。
可他的脸上,依旧勉力维持着笑容,他咬着牙发话,“就这么点儿劲,你们弟兄,一个比一个软绵绵,怪不得你二姐不陪你们玩,着急投胎去了……你们太让她失望啊,哈哈。”
“你还真是上杆子求死,”
虬髯大汉眼睛一眯,释放出不尽的杀气。
“老三,”
老大阴沉的声音传来,听起来有点不高兴,“我这大老远把人拖过来,就是让你杀的?”
“可是这混蛋在侮辱老二!”
虬髯汉子义愤填膺地叫了起来。
“算条汉子,在世家子弟里,也算难得了,”
老大淡淡地发话,“一会儿给他个痛快。”
“小子,你的尸体,只可能被野兽吃掉,想埋起来?做梦吧你,”
虬髯汉子冷哼一声,也没再多说话,很快就将墓坑填平,还额外地加固了一下。
大家都是仙人,这点小活真的不算什么。
“说吧,”
干完活之后,老大扭头看向陈太忠,淡淡地发话,“周家的消息,你知道什么就说什么……你不用指望别人来救你。”
“我都说了,能放我走吗?”
陈太忠嘴唇一撇,露出一个不屑的微笑,不过他的嘴唇肿得跟两根火腿肠似的,这个笑容看起来有点怪异。
“走?这个你不用想了,”
老大淡淡地摇摇头,“你多说一点,最后我能给你个痛快。”
“反正是个死了,凭什么便宜你?”
陈太忠的脸色越发地白了,但是同时,他笑得越发地张扬,“痛快什么的,不需要……你就捡不痛快的手段上吧,我皱一下眉头,就不算好汉。”
“死,并不是最可怕的,可怕的是求死而不能……我倒要看一看,你忍得住多久,”
老大狞笑一声,抬手结个印诀,然后手一扬,三十六道掌印,重重地拍到了陈太忠身上。
“这是三十六截脉掌,”
他轻笑着发话,“你一定要忍住,我还有七十二抽髓指,等着在你身上试验一番,不要让我失望哦。”
在遥远的东方,存在着一个数次拒绝了米其林三星评价的奇怪小店。那里价格昂贵,一碗配汤蛋炒饭288RMB,哦忘了还有一碟泡菜,但就算是这样也有很多人排队等候。那里不接受预定,只接受本人现场排队,无数人开着专机专程排队,当然并不提供停机位或停车位。那里服务恶劣,竟然让顾客自己端菜收拾碗筷,对了还要擦桌子,哦!上帝这老板...
热血火爆红文新书上传都市之绝代战神最强的兵王是特种兵,最强的特种兵在龙魂。这支传说中的队伍执行的都是永不解密的最高机密任务。男儿当快意恩仇,睚眦必报。为忠可粉身碎骨,为义可两肋插刀,为情可百死不悔。铁血男儿兵王魂,百死报国英雄气。书友群272902304,欢迎入坑!...
秦昊进入六道轮回,知道自己下一世是个没长相,没身世,没天赋的路人甲时,激活了修改成功率系统。那先改个身世?做人不能太贪心,有点背景就好。秦昊默默的望向最璀璨的那个光环。叮,修改成功率,100,转世圣主之子。在改个脸吧,不用太帅,一眼记住就行。于是乎,浮现了张万古无一帅的面容。叮,修改成功率,百分之百,眸若星,眉似剑,出场便知是主角。秦昊满意点头,在随便挑了个太苍神体...
狼牙特种队队长回归都市,保护妹妹,邂逅冰山女神,斗日本天才,灭黑暗势力,建造商业帝国,谱写一曲轰轰烈烈的都市大风歌!!作者有话说诚意推送女友套路太多,我有点招架不住!...
本文结局一对一,男主身心干净。匪夷所思的穿越成为官宦千金,还没来得及假装失忆,就被神尼诊断为失魂症。失魂症会危及生命,吓坏了爱女心切的父母,没人问她的意见,就把送她往尼庵,定魂保命。天下名山佛占多,重峦叠嶂,古木参天涧深谷幽,水声潺潺的确是休养胜地,能安安静静的过日子,也是一个不错的选择。只是,佛堂并非远离尘嚣的世外桃源,形形色色的男子相继登场,本以是一面之缘,泛泛之交,人走茶凉,却不想与他们的纠葛会剪不断理还乱。从佛堂返回家中,地方转变,麻烦却没减少半点,反而愈演愈烈。女儿家,争风吃醋,无辜牵涉其中嫡庶间,明争暗斗,无法独善其身。不要这些缠绵悱恻的爱恨情仇,只要在有生之年,与君相守,安暖度日。寻寻觅觅,万丈红尘里,谁是哪个待她以诚,朝夕相对的人?友情提示本文延续温情狗血风,不喜慎入。...
六岁那年,我与当保姆的母亲入住朱浣的家里,半年后,他从他母亲肚子里蹦出来,我跟妈妈去医院看他,隔着透明的玻璃窗,我看见襁褓中长得跟猴子没什么区别的他,暗暗叹息他长大了可怎么办?并且给他取了个绰号叫地瓜。十二岁至十八岁,因为照顾他可以从他母亲那里得到一笔不小的报酬维持我跟母亲的生活,我的青春时代整个被他占满。这一年,我终于考上大学,离开他家,他也去国外读书,我当夜欢呼雀跃。他走的那年才十二岁,却万分不舍地拉着我的手说待你长发及腰,我就回来娶你。我摸摸我那因为他老是把口香糖粘在我头上,而剪短的一头秀发,差点没气吐血,况且,童言童语,谁会当真?但还是很有礼貌地弯腰摸了摸他的头,笑得无比开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