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野狼谷一役取得大胜后,成功地阻挡了契番大军向南疯狂推进的步伐,大兴帝国上下士气鼓舞,军心大振。
当朝皇帝也专门下旨嘉奖,黄、杨二人都加官进爵,赏金封地,好不得意。
特别是在此役中率先发起反攻的杨大人更是意气风发,在军中更是趾高气昂,不可一世。
为了打压杨大人的气势,黄大将军有意对在此役中立下奇功的小兵许天朗予以重赏,还连升三级,封为骑兵部队的折冲都尉。
黄大人此举意在说明,什么反攻不反攻的,都是他手下新兵部队中的一个无名小卒所为而已,有些人不过是沾了些光罢了,还要自诩居功至伟,真是笑话。
接到任命后,许天朗带上牛九斤到骑兵营上任,他到任的地方是黄大人旗下的骑兵三营,共有近一千五六的骑兵,手下有五个骑兵校尉。
这时许天朗已是军中的名人了,骑兵营听说他要来上任,将士们都兴奋地围上来一睹真容。
骑兵营的将士们这时见营中来了两个人,一个身材略显单薄的年青人牵着一匹马,后边是一个虎背熊腰的壮汉。
大家都拥上去,纷纷向那壮汉揖首相拜,同声说到:“小的们,拜见许大人!”
牛九斤见众人拜他,知道大家弄错了,正欲说话,天朗抬脚踢了他一下,暗示他不要声张,九斤就只好把话给憋回去了。
大家簇拥着二人来到营中大帐前,几位校尉已在帐前恭候,见二人过来,都上来参见,弄得牛九斤应也不是,不应也不是,一时支支吾吾,手足无措。
几个尉官一看这个传说中的神人,不过就是一个刚从乡下出来的新兵蛋子而已,长得五大三粗的,却畏首畏脚的,一副没见过世面的样子,心下里就有几分瞧不上。
一个叫罗成的校尉官上前对牛九斤说道:“看大人虽是孔武有力的样子,但手脚并不十分灵巧,不知是否善于驾乘战马,我营战马都是骁勇善战,脾性猛烈的,如果不小心将大人摔伤了,可是罪过,传出去也不好听啊。”
其他几个人听言都暗自窃笑,拿眼斜着牛九斤,看他如何作答。
听他这样说。
牛九斤有些不好意思地笑了笑,搓搓手说:“马啊,我倒是很想骑马,但我们原来是步兵,是没有马的,恐怕也骑不好。”
那罗校尉指着天朗牵着的马问到:“这不是大人的马吗?”
天朗说到:“这是我的马,大人还没有马,快去找一匹好马来。”
这时一个姓谢的校尉上前说到:“正好有几匹马,是为补充上次大战中的伤残损失,朝廷专门犒赏的。”
遂叫人把马牵到帐前。
不一会儿,士兵把马牵过来了,一共十二匹,在账前一字排开,果然都是些上等的好马,个个高大威武。
谢校尉请牛九斤上前挑选。
牛九斤看见这些马,十分地高兴,上前来来回回仔细看了几遍,见其中一匹马,混身乌黑,但头顶上却有一撮灰白的综毛,很是特别。
他就上前欲牵这匹马出来。
谁知这匹马见人靠近,立即昂头抬蹄,发出一声嘶鸣,十分桀骜不驯,冷不防把牛九斤吓了一跳。
众人见状都暗自窃笑,因为大家都知道这匹马十分顽劣,是这一批马中至今都未能驯服的一匹烈马,所以虽然漂亮却没人敢骑。
大家都想看看都尉大人拿这匹马怎么办。
牛九斤感觉到这匹马十分地凶猛,一时不知该怎么办才好。
这时,天朗一步跨上前去牵住马的缰绳,伸出一只手去拉住牛九斤,说:“来,我扶你上马。”
天朗一边说着,一边将那匹马牵了出来,今大家吃惊的是,那匹马竟然一点没有了反抗的意思,十分温顺地走到了牛九斤的面前。
牛九斤见这马如此温顺,又有天朗在身边,心里也不怕了,就想上马一试,来到黑马身旁时,才发觉这马还没配鞍,一时不知该怎么上马,愣在那儿。
在遥远的东方,存在着一个数次拒绝了米其林三星评价的奇怪小店。那里价格昂贵,一碗配汤蛋炒饭288RMB,哦忘了还有一碟泡菜,但就算是这样也有很多人排队等候。那里不接受预定,只接受本人现场排队,无数人开着专机专程排队,当然并不提供停机位或停车位。那里服务恶劣,竟然让顾客自己端菜收拾碗筷,对了还要擦桌子,哦!上帝这老板...
热血火爆红文新书上传都市之绝代战神最强的兵王是特种兵,最强的特种兵在龙魂。这支传说中的队伍执行的都是永不解密的最高机密任务。男儿当快意恩仇,睚眦必报。为忠可粉身碎骨,为义可两肋插刀,为情可百死不悔。铁血男儿兵王魂,百死报国英雄气。书友群272902304,欢迎入坑!...
秦昊进入六道轮回,知道自己下一世是个没长相,没身世,没天赋的路人甲时,激活了修改成功率系统。那先改个身世?做人不能太贪心,有点背景就好。秦昊默默的望向最璀璨的那个光环。叮,修改成功率,100,转世圣主之子。在改个脸吧,不用太帅,一眼记住就行。于是乎,浮现了张万古无一帅的面容。叮,修改成功率,百分之百,眸若星,眉似剑,出场便知是主角。秦昊满意点头,在随便挑了个太苍神体...
狼牙特种队队长回归都市,保护妹妹,邂逅冰山女神,斗日本天才,灭黑暗势力,建造商业帝国,谱写一曲轰轰烈烈的都市大风歌!!作者有话说诚意推送女友套路太多,我有点招架不住!...
本文结局一对一,男主身心干净。匪夷所思的穿越成为官宦千金,还没来得及假装失忆,就被神尼诊断为失魂症。失魂症会危及生命,吓坏了爱女心切的父母,没人问她的意见,就把送她往尼庵,定魂保命。天下名山佛占多,重峦叠嶂,古木参天涧深谷幽,水声潺潺的确是休养胜地,能安安静静的过日子,也是一个不错的选择。只是,佛堂并非远离尘嚣的世外桃源,形形色色的男子相继登场,本以是一面之缘,泛泛之交,人走茶凉,却不想与他们的纠葛会剪不断理还乱。从佛堂返回家中,地方转变,麻烦却没减少半点,反而愈演愈烈。女儿家,争风吃醋,无辜牵涉其中嫡庶间,明争暗斗,无法独善其身。不要这些缠绵悱恻的爱恨情仇,只要在有生之年,与君相守,安暖度日。寻寻觅觅,万丈红尘里,谁是哪个待她以诚,朝夕相对的人?友情提示本文延续温情狗血风,不喜慎入。...
六岁那年,我与当保姆的母亲入住朱浣的家里,半年后,他从他母亲肚子里蹦出来,我跟妈妈去医院看他,隔着透明的玻璃窗,我看见襁褓中长得跟猴子没什么区别的他,暗暗叹息他长大了可怎么办?并且给他取了个绰号叫地瓜。十二岁至十八岁,因为照顾他可以从他母亲那里得到一笔不小的报酬维持我跟母亲的生活,我的青春时代整个被他占满。这一年,我终于考上大学,离开他家,他也去国外读书,我当夜欢呼雀跃。他走的那年才十二岁,却万分不舍地拉着我的手说待你长发及腰,我就回来娶你。我摸摸我那因为他老是把口香糖粘在我头上,而剪短的一头秀发,差点没气吐血,况且,童言童语,谁会当真?但还是很有礼貌地弯腰摸了摸他的头,笑得无比开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