咖趣阁

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第五十二章 覆灭神道(第1页)

(小燕文学WwW.XiaoYanwenXue.CoM)

“我等要反了天帝!”

船上的诸人低声喝道:“覆灭神道,立我仙道!”

这般时候,原本的修炼之士彻底的转变了阵营。

狼烟滚滚,东海藩的军队冒险登陆乐梁藩之后,就开始迅速的杀入藩中各地。

到处烧杀抢掠。

乐梁藩虽然实力强大,但是确实海师足够强大,根本没有想到会遇上这般情况。

各处城池对于东海藩的军队,宛如不设防一般,尽数一击而下。

面对这种情况,老谋深算的乐梁藩藩主龙魂,怒极攻心,一口血喷了出去:“范锋,你好,你好狠……”

说着,就晕了过去。

乐梁藩三代积累,一百多年的繁华。

尽数在东海藩的大军之下,化为乌有。

和原本东海藩一样,乐梁藩只有强大的海师,并没有多少强大的陆军。

毕竟是在海上,海师的作用强大的多。

但是现在被人偷袭,杀上本土。

乐梁藩只能临时召集府兵,想要对抗东海藩的五千大军。

然而,东海藩的陆军,却都是跟着范锋打了许多胜仗,装备精良的精锐之师。

又是在敌人境内,可以说断了后路,只能破釜沉舟。

战斗力彻底爆表,杀的乐梁藩的农兵几乎根本没有还手之力。

开时候,乐梁藩还聚集了两万府兵和东海藩决战。

但是一败涂地之后,再次集结了三万人马。

又是溃败之后,整个藩中上下,就混乱异常,再也组织不起任何的抵抗。

而乐梁藩空自有强大的水师,却根本上不了岸。

只能眼睁睁的看着东海藩的军队,向着乐梁藩的主城逼近。

却在这个时候,一个石破天惊的消息传来。

大楚军队在甘州和叛军部队大战,大胜。

斩敌三十余万,露布告捷。

传于天下。

一时间,蠢蠢欲动的四方诸侯。

却都一下子变得老实了起来。

阴世深处,十万鬼兵终于见到了一座宏伟到了极点的城墙。

这座城墙无头无尾,谁也不知道连绵多远。

只能够见到那高度。

几乎和山脉一般。

“打过此城,就是废弃的鬼狱了!

此地原本是阴世之中最大城池之一,但是后来怨气爆发,再承受不住。

此地彻底废弃,只能建立这等长围围住……

热门小说推荐
美食供应商

美食供应商

在遥远的东方,存在着一个数次拒绝了米其林三星评价的奇怪小店。那里价格昂贵,一碗配汤蛋炒饭288RMB,哦忘了还有一碟泡菜,但就算是这样也有很多人排队等候。那里不接受预定,只接受本人现场排队,无数人开着专机专程排队,当然并不提供停机位或停车位。那里服务恶劣,竟然让顾客自己端菜收拾碗筷,对了还要擦桌子,哦!上帝这老板...

超神特种兵王

超神特种兵王

热血火爆红文新书上传都市之绝代战神最强的兵王是特种兵,最强的特种兵在龙魂。这支传说中的队伍执行的都是永不解密的最高机密任务。男儿当快意恩仇,睚眦必报。为忠可粉身碎骨,为义可两肋插刀,为情可百死不悔。铁血男儿兵王魂,百死报国英雄气。书友群272902304,欢迎入坑!...

我有神级修改器秦昊

我有神级修改器秦昊

秦昊进入六道轮回,知道自己下一世是个没长相,没身世,没天赋的路人甲时,激活了修改成功率系统。那先改个身世?做人不能太贪心,有点背景就好。秦昊默默的望向最璀璨的那个光环。叮,修改成功率,100,转世圣主之子。在改个脸吧,不用太帅,一眼记住就行。于是乎,浮现了张万古无一帅的面容。叮,修改成功率,百分之百,眸若星,眉似剑,出场便知是主角。秦昊满意点头,在随便挑了个太苍神体...

超级兵王

超级兵王

狼牙特种队队长回归都市,保护妹妹,邂逅冰山女神,斗日本天才,灭黑暗势力,建造商业帝国,谱写一曲轰轰烈烈的都市大风歌!!作者有话说诚意推送女友套路太多,我有点招架不住!...

佛堂春色

佛堂春色

本文结局一对一,男主身心干净。匪夷所思的穿越成为官宦千金,还没来得及假装失忆,就被神尼诊断为失魂症。失魂症会危及生命,吓坏了爱女心切的父母,没人问她的意见,就把送她往尼庵,定魂保命。天下名山佛占多,重峦叠嶂,古木参天涧深谷幽,水声潺潺的确是休养胜地,能安安静静的过日子,也是一个不错的选择。只是,佛堂并非远离尘嚣的世外桃源,形形色色的男子相继登场,本以是一面之缘,泛泛之交,人走茶凉,却不想与他们的纠葛会剪不断理还乱。从佛堂返回家中,地方转变,麻烦却没减少半点,反而愈演愈烈。女儿家,争风吃醋,无辜牵涉其中嫡庶间,明争暗斗,无法独善其身。不要这些缠绵悱恻的爱恨情仇,只要在有生之年,与君相守,安暖度日。寻寻觅觅,万丈红尘里,谁是哪个待她以诚,朝夕相对的人?友情提示本文延续温情狗血风,不喜慎入。...

待我回来,娶你可好?

待我回来,娶你可好?

六岁那年,我与当保姆的母亲入住朱浣的家里,半年后,他从他母亲肚子里蹦出来,我跟妈妈去医院看他,隔着透明的玻璃窗,我看见襁褓中长得跟猴子没什么区别的他,暗暗叹息他长大了可怎么办?并且给他取了个绰号叫地瓜。十二岁至十八岁,因为照顾他可以从他母亲那里得到一笔不小的报酬维持我跟母亲的生活,我的青春时代整个被他占满。这一年,我终于考上大学,离开他家,他也去国外读书,我当夜欢呼雀跃。他走的那年才十二岁,却万分不舍地拉着我的手说待你长发及腰,我就回来娶你。我摸摸我那因为他老是把口香糖粘在我头上,而剪短的一头秀发,差点没气吐血,况且,童言童语,谁会当真?但还是很有礼貌地弯腰摸了摸他的头,笑得无比开心。...

每日热搜小说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