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起云台内,王公贵子陆续散场。
高楼下方的出入口,御林军左右持刀而立,宫女站在驷马并驱的车辇旁,眼神儿不时瞄向站在门口的白衣公子,表情古怪中带着好奇。
左凌泉负手而立,眺望着晴空云卷云舒,等待不过片刻,背后的大厅里便响起了脚步声。
回过身来,大厅楼梯的转角,出现一袭红裙的下摆,步履轻盈带起裙摆涟漪阵阵,裙下的红色宫鞋和洁白脚踝时隐时现。
如果素不相识的话,左凌泉会觉得这轻罗漫步的场景很美,但一想到这双长腿的主人是谁,便没了欣赏的兴致。
踏踏踏——
姜怡步伐不紧不慢,带着宫女下了楼梯,目不斜视,直至擦肩而过时,才示意左凌泉一起上车。
左凌泉也想私下和姜怡聊聊,并未拒绝。
冷竹扶着姜怡上了车架,本想跟着进去,却不曾想姜怡回头来了句:
“冷竹,你下车在后面跟着。”
“嗯?”
冷竹一愣,暗道‘孤男寡女共处一个车厢,这是……’,但公主的吩咐她不敢不听,连忙下了马车,还很识趣地把护卫宫女都撵到了后面跟着。
咯吱咯吱——
马蹄轻抬,奢华车辇起架,缓步朝皇城移动。
长公主乘坐的车架,内部装饰自然奢华,茶案、软榻一应俱全,金玉装饰遍布眼帘。
姜怡脸色微沉进入车厢,在雕花软榻上就座,心中正酝酿着‘恐吓’左凌泉的措辞。
可让姜怡没想到的是,左凌泉进来反手就关上了车门,方才彬彬有礼的模样也荡然无存,自顾自走到她旁边坐了下来,拿起茶案上的杯子和茶壶,慢条斯理倒了杯茶,半点不把自己当外人。
软榻可供躺下休息,两个人坐绰绰有余,但姜怡什么时候和男人同坐过一张椅子?她连忙站起身,不过马上又觉得不对——堂堂长公主,岂有她站着,外人坐着的道理?
姜怡又连忙坐下,坐在软塌的另一头,眼神如同两柄利剑:
“谁让你坐了?”
左凌泉充耳不闻,自顾自倒了两杯茶:“上次在临河坊,不知姑娘是长公主,举止可能有不敬之处,还请公主殿下见谅。”
姜怡腰儿靠着扶手,离左凌泉远远的,只觉如坐针毡,但又不想起来落了下风,强撑气势道:
“你给本宫起来!”
“据传长公主代圣上摄政三年,勤政爱民、处事公正……”
“你再不起来,可别怪本宫不留情面!
本宫有的是人能治你!”
“只是没想到,公主殿下也有不足之处,是我以前把公主想的太伟光正了。”
姜怡听见这放肆言语,杏眸一瞪,坐直身形道:
“本宫有什么不足?你和人切磋用阴招损招胜之不武,还好意思说我?”
左凌泉把话题带过来后,和姜怡坦然对视:
“公主殿下代圣上处理朝政,想来明是非。
前夜在临河坊,我与公主殿下偶遇;谈论到武艺,公主殿下先提议切磋;我起先并未答应,公主殿下再三要求,我才应战。”
“我是主动开口要求切磋,但你好意思说你赢得堂堂正正?那些阴人的招数……”
在遥远的东方,存在着一个数次拒绝了米其林三星评价的奇怪小店。那里价格昂贵,一碗配汤蛋炒饭288RMB,哦忘了还有一碟泡菜,但就算是这样也有很多人排队等候。那里不接受预定,只接受本人现场排队,无数人开着专机专程排队,当然并不提供停机位或停车位。那里服务恶劣,竟然让顾客自己端菜收拾碗筷,对了还要擦桌子,哦!上帝这老板...
热血火爆红文新书上传都市之绝代战神最强的兵王是特种兵,最强的特种兵在龙魂。这支传说中的队伍执行的都是永不解密的最高机密任务。男儿当快意恩仇,睚眦必报。为忠可粉身碎骨,为义可两肋插刀,为情可百死不悔。铁血男儿兵王魂,百死报国英雄气。书友群272902304,欢迎入坑!...
秦昊进入六道轮回,知道自己下一世是个没长相,没身世,没天赋的路人甲时,激活了修改成功率系统。那先改个身世?做人不能太贪心,有点背景就好。秦昊默默的望向最璀璨的那个光环。叮,修改成功率,100,转世圣主之子。在改个脸吧,不用太帅,一眼记住就行。于是乎,浮现了张万古无一帅的面容。叮,修改成功率,百分之百,眸若星,眉似剑,出场便知是主角。秦昊满意点头,在随便挑了个太苍神体...
狼牙特种队队长回归都市,保护妹妹,邂逅冰山女神,斗日本天才,灭黑暗势力,建造商业帝国,谱写一曲轰轰烈烈的都市大风歌!!作者有话说诚意推送女友套路太多,我有点招架不住!...
本文结局一对一,男主身心干净。匪夷所思的穿越成为官宦千金,还没来得及假装失忆,就被神尼诊断为失魂症。失魂症会危及生命,吓坏了爱女心切的父母,没人问她的意见,就把送她往尼庵,定魂保命。天下名山佛占多,重峦叠嶂,古木参天涧深谷幽,水声潺潺的确是休养胜地,能安安静静的过日子,也是一个不错的选择。只是,佛堂并非远离尘嚣的世外桃源,形形色色的男子相继登场,本以是一面之缘,泛泛之交,人走茶凉,却不想与他们的纠葛会剪不断理还乱。从佛堂返回家中,地方转变,麻烦却没减少半点,反而愈演愈烈。女儿家,争风吃醋,无辜牵涉其中嫡庶间,明争暗斗,无法独善其身。不要这些缠绵悱恻的爱恨情仇,只要在有生之年,与君相守,安暖度日。寻寻觅觅,万丈红尘里,谁是哪个待她以诚,朝夕相对的人?友情提示本文延续温情狗血风,不喜慎入。...
六岁那年,我与当保姆的母亲入住朱浣的家里,半年后,他从他母亲肚子里蹦出来,我跟妈妈去医院看他,隔着透明的玻璃窗,我看见襁褓中长得跟猴子没什么区别的他,暗暗叹息他长大了可怎么办?并且给他取了个绰号叫地瓜。十二岁至十八岁,因为照顾他可以从他母亲那里得到一笔不小的报酬维持我跟母亲的生活,我的青春时代整个被他占满。这一年,我终于考上大学,离开他家,他也去国外读书,我当夜欢呼雀跃。他走的那年才十二岁,却万分不舍地拉着我的手说待你长发及腰,我就回来娶你。我摸摸我那因为他老是把口香糖粘在我头上,而剪短的一头秀发,差点没气吐血,况且,童言童语,谁会当真?但还是很有礼貌地弯腰摸了摸他的头,笑得无比开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