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小燕文学WwW.XiaoYanwenXue.CoM)
两人出了城,快马加鞭,一路疾行。
一口气赶了半天的路,到中午来到一片树林里歇脚。
楚离气定神闲,他看似没内力在身,草木精气却不停的滋润身体,消除疲劳,再加上他有强大精神力量,故毫无疲惫感。
赵颖有内力护体,也没觉得疲惫,关键是休养马力,两匹马跑这半天,大汗淋漓。
这么烈的太阳,不适合赶路。
两人坐在一片树林的小亭里,这座小亭斑驳沧桑,经历了不少的风吹雨打,是朝廷修建供行人歇脚之用。
“楚师兄,我演练一遍飞燕剑法!”
赵颖一进到小亭,就迫不及待的拔剑出鞘:“请楚师兄指点!”
楚离大喇喇的坐下,点点头:“那就看看。”
赵颖白他一眼,到小亭中央,剑法霍霍,眨眼间溢满了小亭。
楚离若有所思的点点头。
赵颖收剑,明眸望过来:“楚师兄?”
楚离似在出神,其实在脑海里重放她刚才的动作,一个动作一个动作拆解,这一遍过后,他完全记住,可以娴熟的演练出来。
“楚师兄?!”
赵颖大声道。
看楚离发在呆,她忍不住生气,难道自己的剑法就这么不堪,不值得他用心思看,反而出神想别的去?
楚离回过神来,笑了笑。
“楚师兄,我哪里练的不对?”
赵颖哼道。
楚离起身,伸出手。
赵颖把剑递过去,楚离感觉到了温热,还有淡淡的幽香。
他挽了一个剑花:“赵师妹,我觉得你还没摸到飞燕剑法的门径,还在门外徘徊。”
“那就请楚师兄指点!”
赵颖白他一眼哼道,好大的口气,自己可是苦练一年飞燕剑法,熟得不能再熟。
楚离轻轻挥剑,迅速奇快,随即缓了缓,再次疾挥,缓疾相间,舒展自然,好像一只轻盈的燕子在湖上轻掠,时而掠过湖面,时而飞向高空,潇洒悠然,快慢自如。
赵颖明眸紧盯着剑,一眨不眨,她对飞燕剑法烂熟,一看楚离的剑法,眼前豁然一亮,好像一下开窍了。
楚离收剑,微笑道:“明白了吧?”
“节奏!”
赵颖喃喃自语。
楚离笑道:“悟性不错,节奏,这才是飞燕剑法的精髓,不能一味的快,燕子飞得是快,但一味的快可不行,需要缓下来才能更快。”
赵颖蹙眉看着他:“楚师兄你也练过飞燕剑法?”
楚离摇摇头:“我练的是破妄剑法。”
“卓师兄练的那个破妄剑法?”
楚离笑道:“嗯,我是听说他练这个,才去练的,破尽虚妄直指人心,境界极高。”
在遥远的东方,存在着一个数次拒绝了米其林三星评价的奇怪小店。那里价格昂贵,一碗配汤蛋炒饭288RMB,哦忘了还有一碟泡菜,但就算是这样也有很多人排队等候。那里不接受预定,只接受本人现场排队,无数人开着专机专程排队,当然并不提供停机位或停车位。那里服务恶劣,竟然让顾客自己端菜收拾碗筷,对了还要擦桌子,哦!上帝这老板...
热血火爆红文新书上传都市之绝代战神最强的兵王是特种兵,最强的特种兵在龙魂。这支传说中的队伍执行的都是永不解密的最高机密任务。男儿当快意恩仇,睚眦必报。为忠可粉身碎骨,为义可两肋插刀,为情可百死不悔。铁血男儿兵王魂,百死报国英雄气。书友群272902304,欢迎入坑!...
秦昊进入六道轮回,知道自己下一世是个没长相,没身世,没天赋的路人甲时,激活了修改成功率系统。那先改个身世?做人不能太贪心,有点背景就好。秦昊默默的望向最璀璨的那个光环。叮,修改成功率,100,转世圣主之子。在改个脸吧,不用太帅,一眼记住就行。于是乎,浮现了张万古无一帅的面容。叮,修改成功率,百分之百,眸若星,眉似剑,出场便知是主角。秦昊满意点头,在随便挑了个太苍神体...
狼牙特种队队长回归都市,保护妹妹,邂逅冰山女神,斗日本天才,灭黑暗势力,建造商业帝国,谱写一曲轰轰烈烈的都市大风歌!!作者有话说诚意推送女友套路太多,我有点招架不住!...
本文结局一对一,男主身心干净。匪夷所思的穿越成为官宦千金,还没来得及假装失忆,就被神尼诊断为失魂症。失魂症会危及生命,吓坏了爱女心切的父母,没人问她的意见,就把送她往尼庵,定魂保命。天下名山佛占多,重峦叠嶂,古木参天涧深谷幽,水声潺潺的确是休养胜地,能安安静静的过日子,也是一个不错的选择。只是,佛堂并非远离尘嚣的世外桃源,形形色色的男子相继登场,本以是一面之缘,泛泛之交,人走茶凉,却不想与他们的纠葛会剪不断理还乱。从佛堂返回家中,地方转变,麻烦却没减少半点,反而愈演愈烈。女儿家,争风吃醋,无辜牵涉其中嫡庶间,明争暗斗,无法独善其身。不要这些缠绵悱恻的爱恨情仇,只要在有生之年,与君相守,安暖度日。寻寻觅觅,万丈红尘里,谁是哪个待她以诚,朝夕相对的人?友情提示本文延续温情狗血风,不喜慎入。...
六岁那年,我与当保姆的母亲入住朱浣的家里,半年后,他从他母亲肚子里蹦出来,我跟妈妈去医院看他,隔着透明的玻璃窗,我看见襁褓中长得跟猴子没什么区别的他,暗暗叹息他长大了可怎么办?并且给他取了个绰号叫地瓜。十二岁至十八岁,因为照顾他可以从他母亲那里得到一笔不小的报酬维持我跟母亲的生活,我的青春时代整个被他占满。这一年,我终于考上大学,离开他家,他也去国外读书,我当夜欢呼雀跃。他走的那年才十二岁,却万分不舍地拉着我的手说待你长发及腰,我就回来娶你。我摸摸我那因为他老是把口香糖粘在我头上,而剪短的一头秀发,差点没气吐血,况且,童言童语,谁会当真?但还是很有礼貌地弯腰摸了摸他的头,笑得无比开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