咖趣阁

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第四十二章 阴差(第1页)

一秒记住【m.xiaoyanwenxue.cc】精彩无弹窗免费!

阴雾中,那个道袍阴阳鱼缺了几块的胖道士气的直跺脚,他有异宝护身,可入阴雾而不伤,可却没那个本事破开“势”

阵,被困在了里面。

“完了完了,一时没沉住气,乱了心境,这么下去,凌家小子早取了宝贝走远了。”

他倒一点儿也不担心自家性命,一心只念着玄阴。

突然,阴雾不再浓稠,彼此间断了联系,不成阵势,两道黑影极速掠行而过,那胖道士想拦,转念一想却并未出手,“在这个节骨眼上,还是不要横生枝节才好。”

胖道士一心念着宝贝,看清了那是一男一女,更细的却没瞧见。

他手中掐了一诀,周遭的“势”

竟随着他的手指在转动,胖道士像是在推算,自言自语道:“这鬼雾散了,玄阴已被收服,本天尊竟慢了一步。”

抬起头,所望正是凌云逸之所在,随后掐了一诀,匿去了身形,悄悄摸了上去。

他这门隐匿身形的术称得上高妙,世上精于隐匿身形一道的术本就不多,胖道士这般变化下却可遮蔽顶上灵光,身形如幻,完全捕捉不到丝毫踪迹,像是凭空失了一般。

待到他见到了凌云逸,心中却不似方才那般笃定了。

“奇怪,这小子怎么一脸不爽的样子,”

胖道士那肉乎乎的脸上眉头皱起,看着不远处的凌云逸,发觉事情有些不对劲,

“难道说……”

他赶忙拿出一片碧玉般的树叶,以秘法催动,宝叶通灵,可以感应神物,胖道士靠着它搜到了不少宝贝。

只是这一次,碧玉树叶虽然发出了点点绿芒,凌云逸是凌家仙种,身上有些灵宝很正常,只是这不如玄阴神异。

凝神片刻后,似是如梦初醒,他狠狠地扇了自己一巴掌,“大爷的!”

化作一道神虹向着那一男一女追去,速度之快,与他发福的身材形成鲜明的对比。

凌云逸似是无意扫了那胖道士方才藏身处一眼,身后有湛蓝剑芒一闪而没,入了虚冥。

玄阴被取,阵势不存,胖道士不消多时便冲出了阴雾,只是举目四望,别说活人,就是影子也瞧不见一个。

“凌家那老梆子坏事啊,要不是他阻了道爷我片刻,我焉能……”

胖道士一屁股坐在地上,颓然叹气,忍不住地埋怨自己,几缕日光穿阴云而过,倒把他照的有几分凄然。

这一男一女自然是叶枯和上官玄清,玄阴入手,折身入山。

此时,他们已在山脉深处,四周都是原始的老林子,古木参天,只是这方天地似乎不受上天眷顾,荒僻不说,就连野兽都很少,更别说要汲取天地灵气而生的妖兽了。

此时暮色四合,夜起八荒。

“这玄阴怎么这般冷。”

玄阴被收服,神华不显,道韵内敛,渐渐地有寒气透过石皮散发开来,如同一块千年玄冰,把上官玄清手冻的通红了,饶是她催动星衍玄观法,也无法抵御这等寒气。

热门小说推荐
美食供应商

美食供应商

在遥远的东方,存在着一个数次拒绝了米其林三星评价的奇怪小店。那里价格昂贵,一碗配汤蛋炒饭288RMB,哦忘了还有一碟泡菜,但就算是这样也有很多人排队等候。那里不接受预定,只接受本人现场排队,无数人开着专机专程排队,当然并不提供停机位或停车位。那里服务恶劣,竟然让顾客自己端菜收拾碗筷,对了还要擦桌子,哦!上帝这老板...

超神特种兵王

超神特种兵王

热血火爆红文新书上传都市之绝代战神最强的兵王是特种兵,最强的特种兵在龙魂。这支传说中的队伍执行的都是永不解密的最高机密任务。男儿当快意恩仇,睚眦必报。为忠可粉身碎骨,为义可两肋插刀,为情可百死不悔。铁血男儿兵王魂,百死报国英雄气。书友群272902304,欢迎入坑!...

我有神级修改器秦昊

我有神级修改器秦昊

秦昊进入六道轮回,知道自己下一世是个没长相,没身世,没天赋的路人甲时,激活了修改成功率系统。那先改个身世?做人不能太贪心,有点背景就好。秦昊默默的望向最璀璨的那个光环。叮,修改成功率,100,转世圣主之子。在改个脸吧,不用太帅,一眼记住就行。于是乎,浮现了张万古无一帅的面容。叮,修改成功率,百分之百,眸若星,眉似剑,出场便知是主角。秦昊满意点头,在随便挑了个太苍神体...

超级兵王

超级兵王

狼牙特种队队长回归都市,保护妹妹,邂逅冰山女神,斗日本天才,灭黑暗势力,建造商业帝国,谱写一曲轰轰烈烈的都市大风歌!!作者有话说诚意推送女友套路太多,我有点招架不住!...

佛堂春色

佛堂春色

本文结局一对一,男主身心干净。匪夷所思的穿越成为官宦千金,还没来得及假装失忆,就被神尼诊断为失魂症。失魂症会危及生命,吓坏了爱女心切的父母,没人问她的意见,就把送她往尼庵,定魂保命。天下名山佛占多,重峦叠嶂,古木参天涧深谷幽,水声潺潺的确是休养胜地,能安安静静的过日子,也是一个不错的选择。只是,佛堂并非远离尘嚣的世外桃源,形形色色的男子相继登场,本以是一面之缘,泛泛之交,人走茶凉,却不想与他们的纠葛会剪不断理还乱。从佛堂返回家中,地方转变,麻烦却没减少半点,反而愈演愈烈。女儿家,争风吃醋,无辜牵涉其中嫡庶间,明争暗斗,无法独善其身。不要这些缠绵悱恻的爱恨情仇,只要在有生之年,与君相守,安暖度日。寻寻觅觅,万丈红尘里,谁是哪个待她以诚,朝夕相对的人?友情提示本文延续温情狗血风,不喜慎入。...

待我回来,娶你可好?

待我回来,娶你可好?

六岁那年,我与当保姆的母亲入住朱浣的家里,半年后,他从他母亲肚子里蹦出来,我跟妈妈去医院看他,隔着透明的玻璃窗,我看见襁褓中长得跟猴子没什么区别的他,暗暗叹息他长大了可怎么办?并且给他取了个绰号叫地瓜。十二岁至十八岁,因为照顾他可以从他母亲那里得到一笔不小的报酬维持我跟母亲的生活,我的青春时代整个被他占满。这一年,我终于考上大学,离开他家,他也去国外读书,我当夜欢呼雀跃。他走的那年才十二岁,却万分不舍地拉着我的手说待你长发及腰,我就回来娶你。我摸摸我那因为他老是把口香糖粘在我头上,而剪短的一头秀发,差点没气吐血,况且,童言童语,谁会当真?但还是很有礼貌地弯腰摸了摸他的头,笑得无比开心。...

每日热搜小说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