咖趣阁

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第三十二章 陷阱下(第1页)

小杰受创的心脏正在急速修复,血灵剑刺穿了他的心脏,迅速让他陷入频死状态。

血灵剑吸走了他体内九成的血液,这让小杰的身体为之一空。

就在这时,殷血歌的一滴精血融入他的心脏,迅速修复了他的创伤,并且将庞大的生命能量注入了他的身体。

小杰的身体组织发生着奇异的变化,邪恶的妖异力量从他的骨髓中滋生。

他的血脉中一股威严、尊贵、至高无上的霸道力量在这邪恶力量的牵引下悄然苏醒,他的皮肤突然变成了赤红色,一团团火焰从他的体内喷出,迅速在他的皮肤下铭刻出了无数拳头大小的金色文字。

仰天发出一声尖锐的啼叫,小杰身上的衣衫突然炸开,一对儿翼展超过三米的本命蝠翼在他身后张开,一团团温度惊人的赤红色血炎从他的蝠翼中喷出,骤然涌出的高温吓得殷血歌都下意识的后退了好几步。

依靠血妖一族的精血传承秘法,小杰被成功的转化为血妖之躯!

但是同时他的血脉中一股神奇而霸道的力量被引动,小杰的血妖之躯发生了奇异的变化,他的气息中并没有血妖应有的那股子阴寒血腥的味道,反而充满了烈焰喷涌的霸道而狂躁,他的气息是那样的灼热而狂暴,就好像一座随时可能爆发的火山充满了危险。

“血!

我需要,血!”

小杰的身体骤然干瘪,他血脉中的神秘力量被引发,他的力量正在突飞猛进,但是殷血歌的那一滴精血并不足以提供他足够的力量让他进化和变异,所以他的身体正在急速的萎缩、枯萎,眼看着他的身体就好像烈火上一株小小的树苗,很快就要被烧成灰烬。

“芬妮丝!

桑德尔!

布莱特!

你们终于有了废物利用的机会!”

通过血妖一族‘尊长’和‘子嗣’之间的神秘灵魂联系,殷血歌精准的把握住了小杰体内发生的异变。

饥渴,无穷无尽的饥渴,小杰的身体内正在发生殷血歌无法理解的变故,但是这是一种美妙的好的变化。

只要给小杰提供足够的血液和力量,他将变得很强大,而且拥有可怕的潜力和天赋!

普通的血液能够满足小杰的需求,但是殷血歌通过和小杰灵魂之间的神秘联系,他突然明悟——和小杰一样同样掌握了神奇力量的芬妮丝等人的血液,会对小杰发生奇妙的催化作用。

此刻的殷血歌在殷族的地位非同寻常,他一声令下,不仅仅是芬妮丝等三人被殷族战士用最快的速度丢了过来,就连其他的近百名刚刚被生擒活捉的拥有神奇力量的青年男女都被送了过来。

小杰已经被他本命蝠翼中喷出的火焰烧得神志不清,但是他骤然间闻到了一股同出一源的甜美、醇厚的血液芬芳!

他发出一声尖锐的鸣叫声,四颗犬牙突然伸出来有一寸多长,他飞扑着向芬妮丝娇小的身躯冲了过去。

“比恶狗扑食还难看!”

热门小说推荐
美食供应商

美食供应商

在遥远的东方,存在着一个数次拒绝了米其林三星评价的奇怪小店。那里价格昂贵,一碗配汤蛋炒饭288RMB,哦忘了还有一碟泡菜,但就算是这样也有很多人排队等候。那里不接受预定,只接受本人现场排队,无数人开着专机专程排队,当然并不提供停机位或停车位。那里服务恶劣,竟然让顾客自己端菜收拾碗筷,对了还要擦桌子,哦!上帝这老板...

超神特种兵王

超神特种兵王

热血火爆红文新书上传都市之绝代战神最强的兵王是特种兵,最强的特种兵在龙魂。这支传说中的队伍执行的都是永不解密的最高机密任务。男儿当快意恩仇,睚眦必报。为忠可粉身碎骨,为义可两肋插刀,为情可百死不悔。铁血男儿兵王魂,百死报国英雄气。书友群272902304,欢迎入坑!...

我有神级修改器秦昊

我有神级修改器秦昊

秦昊进入六道轮回,知道自己下一世是个没长相,没身世,没天赋的路人甲时,激活了修改成功率系统。那先改个身世?做人不能太贪心,有点背景就好。秦昊默默的望向最璀璨的那个光环。叮,修改成功率,100,转世圣主之子。在改个脸吧,不用太帅,一眼记住就行。于是乎,浮现了张万古无一帅的面容。叮,修改成功率,百分之百,眸若星,眉似剑,出场便知是主角。秦昊满意点头,在随便挑了个太苍神体...

超级兵王

超级兵王

狼牙特种队队长回归都市,保护妹妹,邂逅冰山女神,斗日本天才,灭黑暗势力,建造商业帝国,谱写一曲轰轰烈烈的都市大风歌!!作者有话说诚意推送女友套路太多,我有点招架不住!...

佛堂春色

佛堂春色

本文结局一对一,男主身心干净。匪夷所思的穿越成为官宦千金,还没来得及假装失忆,就被神尼诊断为失魂症。失魂症会危及生命,吓坏了爱女心切的父母,没人问她的意见,就把送她往尼庵,定魂保命。天下名山佛占多,重峦叠嶂,古木参天涧深谷幽,水声潺潺的确是休养胜地,能安安静静的过日子,也是一个不错的选择。只是,佛堂并非远离尘嚣的世外桃源,形形色色的男子相继登场,本以是一面之缘,泛泛之交,人走茶凉,却不想与他们的纠葛会剪不断理还乱。从佛堂返回家中,地方转变,麻烦却没减少半点,反而愈演愈烈。女儿家,争风吃醋,无辜牵涉其中嫡庶间,明争暗斗,无法独善其身。不要这些缠绵悱恻的爱恨情仇,只要在有生之年,与君相守,安暖度日。寻寻觅觅,万丈红尘里,谁是哪个待她以诚,朝夕相对的人?友情提示本文延续温情狗血风,不喜慎入。...

待我回来,娶你可好?

待我回来,娶你可好?

六岁那年,我与当保姆的母亲入住朱浣的家里,半年后,他从他母亲肚子里蹦出来,我跟妈妈去医院看他,隔着透明的玻璃窗,我看见襁褓中长得跟猴子没什么区别的他,暗暗叹息他长大了可怎么办?并且给他取了个绰号叫地瓜。十二岁至十八岁,因为照顾他可以从他母亲那里得到一笔不小的报酬维持我跟母亲的生活,我的青春时代整个被他占满。这一年,我终于考上大学,离开他家,他也去国外读书,我当夜欢呼雀跃。他走的那年才十二岁,却万分不舍地拉着我的手说待你长发及腰,我就回来娶你。我摸摸我那因为他老是把口香糖粘在我头上,而剪短的一头秀发,差点没气吐血,况且,童言童语,谁会当真?但还是很有礼貌地弯腰摸了摸他的头,笑得无比开心。...

每日热搜小说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