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小燕文学WwW.XiaoYanwenXue.CoM)
红光乍现,将凰思仙的娇躯团团围住,在她身后,似乎有淡淡的虚影闪动。
然而,那光芒来的实在太过突兀,又是刺眼之极,整个谷地内一千余人,在这瞬间完全失明,等到眼睛适应了过来,那虚影早已不见。
“孽障,尔敢!”
一个宏大而又威严的声音在大朱吾皇脑海中响起,将他活生生的震晕了过去,直到最后一刻,他还在那念叨着:“我又招谁惹谁了...明明是小家伙干的啊...”
蜜儿的日子也不好过。
一股根本不应该属于这方世界的力量,直接便将魂索切断。
她这种天赋虽然霸道,但失败之后的后遗症也是严重的很,小家伙的身体巨颤不已,脸色苍白的几乎透明,片刻之后便步了大朱吾皇的后尘,晕了过去。
凰思仙静静的低头站在那,半晌才缓缓醒来。
没有人注意到,在她的额头,曾经浮现过一个拖着九支长长尾翼的凤凰标记,而此时,那九支尾翼已去其一。
凰思仙抬起头,面色凝重,俏脸似乎挂上了一层冰霜。
十几米外,大朱吾皇已经晕倒在地,人事不知,但她的眼神中,却依旧充满了忌惮。
远处,那些熟知她脾气的龙族青年浑身的汗毛都竖了起来,这位姑奶奶平时一直嘻嘻哈哈,何时有过这样的表情?
不,有过,前年...
那一次,她直接将龙王几位嫡系子孙的五肢都给打断了。
没有什么理由,就是心情不好...
那一天,是她的生日,也是凰后的忌辰。
一切发生的实在太快,大朱吾皇倒地之后,那些虎族和狐族的精英觉醒者才反应了过来,连忙冲到了大朱吾皇身边。
一位狐族的精英境战士探了探大朱吾皇的鼻息,想用精神力帮他安抚一下,但却发现根本无济于事,似乎他的意识都已经涣散了一样,心中一凉,抬起头,眼中已是怒火熊熊,低声喝问道:“他不过入门境而已,就算天赋不俗,但和你比还差的远了,有必要下这么重的手嘛?”
“大胆!
敢和小公主这么说话?”
“这小子自己找死,能怪谁?”
“前面他不是得意的很嘛?我们两位兄弟现在还在树林里蹲着呢!”
“......”
凰思仙还没说话,龙族那也骚动了起来,龙百战等人带着同伴奔了过来,在凰思仙身后站定,个个怒目而视!
凰思仙静静的看着对过,也不知在想些什么,半晌才开口说道:“他就是晕过去而已,不过能不能醒过来就看他运气了...”
方才究竟发生了什么,连她自己都没能搞清楚,但是,自己母亲留下的九道凰命,此时已经少了一道,说明那胖家伙有着足以毁灭自己的力量,但最终却栽在了凰命之上。
对自己的实力,凰思仙自然清楚的很,别看她只有融汇境,但在精神力上,却已是大师巅峰的造诣,但面前这胖家伙区区一个入门境竟然能在这方面碾压自己,实在太可怕了...
在遥远的东方,存在着一个数次拒绝了米其林三星评价的奇怪小店。那里价格昂贵,一碗配汤蛋炒饭288RMB,哦忘了还有一碟泡菜,但就算是这样也有很多人排队等候。那里不接受预定,只接受本人现场排队,无数人开着专机专程排队,当然并不提供停机位或停车位。那里服务恶劣,竟然让顾客自己端菜收拾碗筷,对了还要擦桌子,哦!上帝这老板...
热血火爆红文新书上传都市之绝代战神最强的兵王是特种兵,最强的特种兵在龙魂。这支传说中的队伍执行的都是永不解密的最高机密任务。男儿当快意恩仇,睚眦必报。为忠可粉身碎骨,为义可两肋插刀,为情可百死不悔。铁血男儿兵王魂,百死报国英雄气。书友群272902304,欢迎入坑!...
秦昊进入六道轮回,知道自己下一世是个没长相,没身世,没天赋的路人甲时,激活了修改成功率系统。那先改个身世?做人不能太贪心,有点背景就好。秦昊默默的望向最璀璨的那个光环。叮,修改成功率,100,转世圣主之子。在改个脸吧,不用太帅,一眼记住就行。于是乎,浮现了张万古无一帅的面容。叮,修改成功率,百分之百,眸若星,眉似剑,出场便知是主角。秦昊满意点头,在随便挑了个太苍神体...
狼牙特种队队长回归都市,保护妹妹,邂逅冰山女神,斗日本天才,灭黑暗势力,建造商业帝国,谱写一曲轰轰烈烈的都市大风歌!!作者有话说诚意推送女友套路太多,我有点招架不住!...
本文结局一对一,男主身心干净。匪夷所思的穿越成为官宦千金,还没来得及假装失忆,就被神尼诊断为失魂症。失魂症会危及生命,吓坏了爱女心切的父母,没人问她的意见,就把送她往尼庵,定魂保命。天下名山佛占多,重峦叠嶂,古木参天涧深谷幽,水声潺潺的确是休养胜地,能安安静静的过日子,也是一个不错的选择。只是,佛堂并非远离尘嚣的世外桃源,形形色色的男子相继登场,本以是一面之缘,泛泛之交,人走茶凉,却不想与他们的纠葛会剪不断理还乱。从佛堂返回家中,地方转变,麻烦却没减少半点,反而愈演愈烈。女儿家,争风吃醋,无辜牵涉其中嫡庶间,明争暗斗,无法独善其身。不要这些缠绵悱恻的爱恨情仇,只要在有生之年,与君相守,安暖度日。寻寻觅觅,万丈红尘里,谁是哪个待她以诚,朝夕相对的人?友情提示本文延续温情狗血风,不喜慎入。...
六岁那年,我与当保姆的母亲入住朱浣的家里,半年后,他从他母亲肚子里蹦出来,我跟妈妈去医院看他,隔着透明的玻璃窗,我看见襁褓中长得跟猴子没什么区别的他,暗暗叹息他长大了可怎么办?并且给他取了个绰号叫地瓜。十二岁至十八岁,因为照顾他可以从他母亲那里得到一笔不小的报酬维持我跟母亲的生活,我的青春时代整个被他占满。这一年,我终于考上大学,离开他家,他也去国外读书,我当夜欢呼雀跃。他走的那年才十二岁,却万分不舍地拉着我的手说待你长发及腰,我就回来娶你。我摸摸我那因为他老是把口香糖粘在我头上,而剪短的一头秀发,差点没气吐血,况且,童言童语,谁会当真?但还是很有礼貌地弯腰摸了摸他的头,笑得无比开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