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小燕文学WwW.XiaoYanwenXue.CoM)
一声鲸鸣,后山的天地灵气如流水般汇聚到小木屋的门口,李云生经脉中干枯的真元几息之内便被填满,随着李云生对画龙诀掌握越来越纯熟,画龙诀快速炼化天地灵气的优势渐渐凸显出来。
“这后山的灵气果然还没有恢复。”
李云生感受着经脉里游走的真元,有些失望的说道。
说着他又重新拿起树枝,开始在雪地里比划。
从最开始的笨拙,但慢慢的像摸像样,李云生花了大概一个时辰的时间。
但离熟练还早得很。
但这一个时辰的练习,却再次把他体内的真元耗尽,不过这次他可不敢继续用鲸吸的方式来补足真元,只有老老实实的回到了小屋里一点点的用打坐来恢复。
就这么周二往复的,雪下了三天,没法储存真元的他用这种最笨拙的方法,在大雪中学了三天的剑,当柴火的用的树枝都被他弄坏了好几根,这才对秋水剑诀的第一式有了些把握。
这是李云生头一次接触剑术,以前看到有些书上说,所有的道法方术中剑术是最难学的,那时候的他还有些疑问,而现在他很想把那本书再找出来读一遍,因为上面描述简直说到了李云生的心坎上。
后山屋前的雪地中,只见李云生嘴里默念秋水剑诀,脚下步伐玄奥,整个人带着一股一往无前的气势,一剑刺出,那原本再普通不过树枝,瞬间化作一道凌厉的剑影,搅起满天飞雪。
这一剑,其实已经像摸像样了。
但李云生却皱着眉头,就那么坐在了雪地里,脑子里开始疯狂过滤自己刚刚出剑的画满,然后对比秋水剑诀的描述。
“总觉得不太对。”
他浑身冒着热气,额头的汗水打湿了鬓角,虽然每一步都是按照剑诀里说的做的,但是自己出剑时就是没法感受到剑诀里描述的:“出剑之时须有百川灌河,气吞万里如虎的气势!”
很明显,李云生在自己刚刚的那一剑里感受不到这种其实。
“对了,是气势,是势,是剑势!”
一片冰冷的雪花落进他的衣领里将他猛然惊醒。
这般豁然开朗之后,许多关于秋水剑诀的评价,在他脑子里涌现了出来。
“秋水剑诀之妙处,在于习剑者有着一剑能当百万师的气势,曾经的秋水有这种人比比皆是,如那常念真人,学的也是秋水剑诀,当年只是真人境还未入先天,便敢单剑闯魔窟,杀的魔族心服口服,这股气势当真令吾辈汗颜。”
剑痴贾岛曾经在《剑典》中就这么评价过秋水剑诀。
类似的种种评价还有许多,无不赞叹秋水剑诀那一往无前的气势。
“如果说打虎拳练得是‘劲’,会不会秋水剑诀练的是势呢?”
这么想着,李云生慢慢的从地上站了起来,拍了拍屁股上的积雪。
于是李云生再也不去拘泥秋水剑诀严苛的招式跟内息配合,而是一遍遍的挥舞着手中的树枝,感受剑招跟剑诀中那股一往无前的气势。
接下来的几日,除了日常的练拳跟修炼画龙诀,李云生把自己的时间一股脑的放到了练剑上。
不能耗费神魂练习符箓之后,李云生终于找到了一样能够令他废寝忘食的东西。
白云观杨万里的屋子里。
大师兄张安泰、二师兄李阑、三师兄李长庚围坐在一张桌子边,三人眼巴巴的看着杨万里将切成薄片卷的雪花羊肉,一片片的放入桌上沸腾的火锅底料中。
“老六这几天又在忙些什么呢,喊他吃肉都不来。”
“不知道啊,拿着根棍子在门口乱挥,也不知道是不是被冻傻了。”
李长庚一边回答杨万里一边咽了口口说,说话的时候眼睛就没从锅里的肉上挪开过。
“老六就算是被冻成冰块也比你清醒。”
李阑白了李长庚一眼。
“六师弟做事情想的比谁都明白,你们就不用担心了。”
张安泰笑呵呵的边说着边拿出了一瓶酒。
在遥远的东方,存在着一个数次拒绝了米其林三星评价的奇怪小店。那里价格昂贵,一碗配汤蛋炒饭288RMB,哦忘了还有一碟泡菜,但就算是这样也有很多人排队等候。那里不接受预定,只接受本人现场排队,无数人开着专机专程排队,当然并不提供停机位或停车位。那里服务恶劣,竟然让顾客自己端菜收拾碗筷,对了还要擦桌子,哦!上帝这老板...
热血火爆红文新书上传都市之绝代战神最强的兵王是特种兵,最强的特种兵在龙魂。这支传说中的队伍执行的都是永不解密的最高机密任务。男儿当快意恩仇,睚眦必报。为忠可粉身碎骨,为义可两肋插刀,为情可百死不悔。铁血男儿兵王魂,百死报国英雄气。书友群272902304,欢迎入坑!...
秦昊进入六道轮回,知道自己下一世是个没长相,没身世,没天赋的路人甲时,激活了修改成功率系统。那先改个身世?做人不能太贪心,有点背景就好。秦昊默默的望向最璀璨的那个光环。叮,修改成功率,100,转世圣主之子。在改个脸吧,不用太帅,一眼记住就行。于是乎,浮现了张万古无一帅的面容。叮,修改成功率,百分之百,眸若星,眉似剑,出场便知是主角。秦昊满意点头,在随便挑了个太苍神体...
狼牙特种队队长回归都市,保护妹妹,邂逅冰山女神,斗日本天才,灭黑暗势力,建造商业帝国,谱写一曲轰轰烈烈的都市大风歌!!作者有话说诚意推送女友套路太多,我有点招架不住!...
本文结局一对一,男主身心干净。匪夷所思的穿越成为官宦千金,还没来得及假装失忆,就被神尼诊断为失魂症。失魂症会危及生命,吓坏了爱女心切的父母,没人问她的意见,就把送她往尼庵,定魂保命。天下名山佛占多,重峦叠嶂,古木参天涧深谷幽,水声潺潺的确是休养胜地,能安安静静的过日子,也是一个不错的选择。只是,佛堂并非远离尘嚣的世外桃源,形形色色的男子相继登场,本以是一面之缘,泛泛之交,人走茶凉,却不想与他们的纠葛会剪不断理还乱。从佛堂返回家中,地方转变,麻烦却没减少半点,反而愈演愈烈。女儿家,争风吃醋,无辜牵涉其中嫡庶间,明争暗斗,无法独善其身。不要这些缠绵悱恻的爱恨情仇,只要在有生之年,与君相守,安暖度日。寻寻觅觅,万丈红尘里,谁是哪个待她以诚,朝夕相对的人?友情提示本文延续温情狗血风,不喜慎入。...
六岁那年,我与当保姆的母亲入住朱浣的家里,半年后,他从他母亲肚子里蹦出来,我跟妈妈去医院看他,隔着透明的玻璃窗,我看见襁褓中长得跟猴子没什么区别的他,暗暗叹息他长大了可怎么办?并且给他取了个绰号叫地瓜。十二岁至十八岁,因为照顾他可以从他母亲那里得到一笔不小的报酬维持我跟母亲的生活,我的青春时代整个被他占满。这一年,我终于考上大学,离开他家,他也去国外读书,我当夜欢呼雀跃。他走的那年才十二岁,却万分不舍地拉着我的手说待你长发及腰,我就回来娶你。我摸摸我那因为他老是把口香糖粘在我头上,而剪短的一头秀发,差点没气吐血,况且,童言童语,谁会当真?但还是很有礼貌地弯腰摸了摸他的头,笑得无比开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