咖趣阁

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第1263章 跳崖(第1页)

“跪下,否则,死。”

天绝向前一步,双手背负,无比冷淡地说道,他望向林子铭的表情,就像是在看一只蝼蚁,随时被他碾压的蝼蚁而已。

看到他的这个眼神,林子铭心里很是不爽,如果他现在是全盛的状态,他根本就不用忌惮天绝。

只可惜,他现在实在是伤的太严重了,导致他,已经是没有什么体力了,尤其是,在挨了天绝的一拳之后,他现在可以说已经是油尽灯枯的状态。

他现在一颗心不断地往下沉,心里开始接受一个事实,那就是自己可能真的死在这里了。

唉!

不过,就算他死,也要拉人垫背!

想明白了这点之后,他直接发狠,咬咬牙,朝着另外一个方向冲过去,不再和天绝纠缠。

天绝看到了他的举动之后,顿时脸色一变,皱起了眉头,怒声道:“竖子,岂敢!”

他哪里还看不出来,林子铭这是要狗急跳墙,要在临死之前,拉着人垫背了。

对他来说,林子铭已经是瓮中之鳖,不存在逃脱的可能。

但是,如果林子铭最后发狠,他一时间,还真的没有那么快拿下林子铭的。

所以,在林子铭动的瞬间,他也开始动了,朝着林子铭追了过去。

林子铭咬紧了牙关,他现在不再有任何的保留,直接释放出来了自己的全部实力,就像是烟花,在最后的时刻,彻底地把自己燃烧。

照亮整个夜空。

原本那些挡在他面前的人,立刻就成了他的靶子。

“快跑!

这个家伙疯了!”

“快躲开,这个家伙要拼命了……”

“啊!

宗主,快来救我们啊……”

才几秒钟不到,在林子铭的拳头下,就多了好几条冤魂。

那些原本看他倒霉的人,现在一个个被吓得不轻,连忙散开,不敢和林子铭硬拼。

当然了,偌大一个弑天宗,偌大一个门派世界,强者还是有很多的,并不是只有草包,现在林子铭反击虽然吓人,也不是所有人都吓破胆了,还是有相当一部分人,敢向林子铭出手。

其中,那天决赛败在林子铭手上的那个二品通神境强者就在其中,在这几天里,他有好多次都想对林子铭出手,但是都被他忍住了,因为林子铭的实力太恐怖,他知道,以自己的实力,对上林子铭,只有死路一条。

所以,即便他对林子铭的恨意再大,也不敢犯险。

但是现在,林子铭明显已经是强弩之末,油尽灯枯的状态,这是他出击的最好机会,只要他能够亲手打死林子铭,那么,他将声名大噪,踩着林子铭的尸体上位!

毕竟,林子铭现在可是当之无愧的强者,这个时代的天选之子。

现在林子铭身上血淋淋的,气喘吁吁,做困兽之斗,他哪里会放过这个机会呢?

“林子铭!

给我死来!

!”

终于,他逮到了一个绝佳的机会,大吼一声,气势暴涨,以最强大的姿态,冲向了林子铭,要直接把林子铭打死。

热门小说推荐
美食供应商

美食供应商

在遥远的东方,存在着一个数次拒绝了米其林三星评价的奇怪小店。那里价格昂贵,一碗配汤蛋炒饭288RMB,哦忘了还有一碟泡菜,但就算是这样也有很多人排队等候。那里不接受预定,只接受本人现场排队,无数人开着专机专程排队,当然并不提供停机位或停车位。那里服务恶劣,竟然让顾客自己端菜收拾碗筷,对了还要擦桌子,哦!上帝这老板...

超神特种兵王

超神特种兵王

热血火爆红文新书上传都市之绝代战神最强的兵王是特种兵,最强的特种兵在龙魂。这支传说中的队伍执行的都是永不解密的最高机密任务。男儿当快意恩仇,睚眦必报。为忠可粉身碎骨,为义可两肋插刀,为情可百死不悔。铁血男儿兵王魂,百死报国英雄气。书友群272902304,欢迎入坑!...

我有神级修改器秦昊

我有神级修改器秦昊

秦昊进入六道轮回,知道自己下一世是个没长相,没身世,没天赋的路人甲时,激活了修改成功率系统。那先改个身世?做人不能太贪心,有点背景就好。秦昊默默的望向最璀璨的那个光环。叮,修改成功率,100,转世圣主之子。在改个脸吧,不用太帅,一眼记住就行。于是乎,浮现了张万古无一帅的面容。叮,修改成功率,百分之百,眸若星,眉似剑,出场便知是主角。秦昊满意点头,在随便挑了个太苍神体...

超级兵王

超级兵王

狼牙特种队队长回归都市,保护妹妹,邂逅冰山女神,斗日本天才,灭黑暗势力,建造商业帝国,谱写一曲轰轰烈烈的都市大风歌!!作者有话说诚意推送女友套路太多,我有点招架不住!...

佛堂春色

佛堂春色

本文结局一对一,男主身心干净。匪夷所思的穿越成为官宦千金,还没来得及假装失忆,就被神尼诊断为失魂症。失魂症会危及生命,吓坏了爱女心切的父母,没人问她的意见,就把送她往尼庵,定魂保命。天下名山佛占多,重峦叠嶂,古木参天涧深谷幽,水声潺潺的确是休养胜地,能安安静静的过日子,也是一个不错的选择。只是,佛堂并非远离尘嚣的世外桃源,形形色色的男子相继登场,本以是一面之缘,泛泛之交,人走茶凉,却不想与他们的纠葛会剪不断理还乱。从佛堂返回家中,地方转变,麻烦却没减少半点,反而愈演愈烈。女儿家,争风吃醋,无辜牵涉其中嫡庶间,明争暗斗,无法独善其身。不要这些缠绵悱恻的爱恨情仇,只要在有生之年,与君相守,安暖度日。寻寻觅觅,万丈红尘里,谁是哪个待她以诚,朝夕相对的人?友情提示本文延续温情狗血风,不喜慎入。...

待我回来,娶你可好?

待我回来,娶你可好?

六岁那年,我与当保姆的母亲入住朱浣的家里,半年后,他从他母亲肚子里蹦出来,我跟妈妈去医院看他,隔着透明的玻璃窗,我看见襁褓中长得跟猴子没什么区别的他,暗暗叹息他长大了可怎么办?并且给他取了个绰号叫地瓜。十二岁至十八岁,因为照顾他可以从他母亲那里得到一笔不小的报酬维持我跟母亲的生活,我的青春时代整个被他占满。这一年,我终于考上大学,离开他家,他也去国外读书,我当夜欢呼雀跃。他走的那年才十二岁,却万分不舍地拉着我的手说待你长发及腰,我就回来娶你。我摸摸我那因为他老是把口香糖粘在我头上,而剪短的一头秀发,差点没气吐血,况且,童言童语,谁会当真?但还是很有礼貌地弯腰摸了摸他的头,笑得无比开心。...

每日热搜小说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