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小燕文学WwW.XiaoYanwenXue.CoM)
寒月被薄纱似的云雾渐渐所笼罩,皎洁的月光透过云幕似乎也变得带有一些幽蓝。
冷肃的天空之上偶尔会飞过几只无家可归的麻雀,发出的声音在寂静的夜空之中盘旋回荡,十分清晰。
野猫在墙头之上跳来跳去,精瘦却有力的爪子在积雪上踏不出一丝声响,顺着隐匿在空气中的一股淡淡的荤腥气味追踪到了一家巷口的酒馆外。
野猫青绿色的瞳孔中映射出酒馆内的烛光,随着眼睛的一睁一闭在幽暗的夜色中闪烁不已。
酒馆内,一名老者花了十两银子包下了整间馆子,让这家平日里只有几个熟客光顾的老板心花怒放,唯恐这冤大头反悔,只是嘱咐了老者几句小心火烛之类的话便回家了,此时怕正是抱着老婆在炕上睡觉呢。
老者瞧了一眼窗外,从桌子上拿起一杯温酒,一口闷了下去。
虽然远远不如极乐楼的琼浆玉液那般醇美,但就烈性来说,杯中的酒确实够猛、够辣。
一口一口的往嘴里灌着粗糙的烈酒,老者眼前竟是逐渐模糊,浮现起了年轻时闯荡江湖的情景。
当年的人,当年的景,还有当年的情都在眼前快速略过,只记得那时候喝的也是这般猛烈的辣酒,只不过时光如梭,现在却早已是沧海桑田,物是人非了。
老者又倒了一杯酒,依旧是和刚才一样一口饮尽,闻着酒杯中残留的酒香,老者好似又感受到了当年的豪情快意。
“什么时候,我也失去了自己呢?”
老者突然小声地自言自语道。
曾几何时,年轻的少年英侠挟剑闯荡江湖,豪气干云,从来不知畏惧为何物,更是不肯屈居于人下。
而现在,少年早已两鬓斑白,长须染雪,甚至连自己的名号都已经丢弃,甚至已经被自己遗忘。
只剩剩下一个“老者”
的代称,在别人的阴影下苟活,待在极乐楼替人做一头看门犬。
回忆起来,竟是一种填不满的空虚和说不完的不甘萦绕在心头。
随着口中的辛辣之感逐渐褪去,老者突然笑了起来。
笑的很悲凉,也笑的很冷漠,好像是在笑自己始终是个无名小卒,甚至连当初那个无畏的少年都不如。
又好像是在笑自己拼杀半生,如今却失去一切,连做一条看门犬的资格都被剥夺,在这个小酒馆内伤春悲秋,感叹起了世事。
慢慢的,老者的笑声逐渐停止,略有湿润的双眼重新恢复往日的严肃和狠辣。
将空了的酒杯轻轻地搁在桌子上,对着门外大声说道:“既然到了,就进来吧!”
“嘎吱!”
木门被推开,合页摩擦发出尖锐的刺耳之声。
“呵呵呵!”
楚烈揭开挡风的门帘,却并未关上门,“掌柜的来的好早啊!”
“东西带来了吗?”
老者纹丝不动,眼皮也不抬地说道。
“我要的东西你带来了吗?”
楚烈自然不会轻易交出。
老者似乎不愿意和楚烈多做纠缠,从怀中掏出一个药瓶,摆在了桌子上,说道:“我们七杀道的人向来很讲信誉,言出必践。”
在遥远的东方,存在着一个数次拒绝了米其林三星评价的奇怪小店。那里价格昂贵,一碗配汤蛋炒饭288RMB,哦忘了还有一碟泡菜,但就算是这样也有很多人排队等候。那里不接受预定,只接受本人现场排队,无数人开着专机专程排队,当然并不提供停机位或停车位。那里服务恶劣,竟然让顾客自己端菜收拾碗筷,对了还要擦桌子,哦!上帝这老板...
热血火爆红文新书上传都市之绝代战神最强的兵王是特种兵,最强的特种兵在龙魂。这支传说中的队伍执行的都是永不解密的最高机密任务。男儿当快意恩仇,睚眦必报。为忠可粉身碎骨,为义可两肋插刀,为情可百死不悔。铁血男儿兵王魂,百死报国英雄气。书友群272902304,欢迎入坑!...
秦昊进入六道轮回,知道自己下一世是个没长相,没身世,没天赋的路人甲时,激活了修改成功率系统。那先改个身世?做人不能太贪心,有点背景就好。秦昊默默的望向最璀璨的那个光环。叮,修改成功率,100,转世圣主之子。在改个脸吧,不用太帅,一眼记住就行。于是乎,浮现了张万古无一帅的面容。叮,修改成功率,百分之百,眸若星,眉似剑,出场便知是主角。秦昊满意点头,在随便挑了个太苍神体...
狼牙特种队队长回归都市,保护妹妹,邂逅冰山女神,斗日本天才,灭黑暗势力,建造商业帝国,谱写一曲轰轰烈烈的都市大风歌!!作者有话说诚意推送女友套路太多,我有点招架不住!...
本文结局一对一,男主身心干净。匪夷所思的穿越成为官宦千金,还没来得及假装失忆,就被神尼诊断为失魂症。失魂症会危及生命,吓坏了爱女心切的父母,没人问她的意见,就把送她往尼庵,定魂保命。天下名山佛占多,重峦叠嶂,古木参天涧深谷幽,水声潺潺的确是休养胜地,能安安静静的过日子,也是一个不错的选择。只是,佛堂并非远离尘嚣的世外桃源,形形色色的男子相继登场,本以是一面之缘,泛泛之交,人走茶凉,却不想与他们的纠葛会剪不断理还乱。从佛堂返回家中,地方转变,麻烦却没减少半点,反而愈演愈烈。女儿家,争风吃醋,无辜牵涉其中嫡庶间,明争暗斗,无法独善其身。不要这些缠绵悱恻的爱恨情仇,只要在有生之年,与君相守,安暖度日。寻寻觅觅,万丈红尘里,谁是哪个待她以诚,朝夕相对的人?友情提示本文延续温情狗血风,不喜慎入。...
六岁那年,我与当保姆的母亲入住朱浣的家里,半年后,他从他母亲肚子里蹦出来,我跟妈妈去医院看他,隔着透明的玻璃窗,我看见襁褓中长得跟猴子没什么区别的他,暗暗叹息他长大了可怎么办?并且给他取了个绰号叫地瓜。十二岁至十八岁,因为照顾他可以从他母亲那里得到一笔不小的报酬维持我跟母亲的生活,我的青春时代整个被他占满。这一年,我终于考上大学,离开他家,他也去国外读书,我当夜欢呼雀跃。他走的那年才十二岁,却万分不舍地拉着我的手说待你长发及腰,我就回来娶你。我摸摸我那因为他老是把口香糖粘在我头上,而剪短的一头秀发,差点没气吐血,况且,童言童语,谁会当真?但还是很有礼貌地弯腰摸了摸他的头,笑得无比开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