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丐帮休息房屋不大,都是茅草铺在地上,好二三十个人挤在一起,这样的房间有五六间,都是一个样子,房间之中也是一股臭味霉味,其中还夹杂着一股茅厕的味道,这环境还不如流落街头。
6志平不由得叹气一声,想不到他五毒教教主的大弟子,居然还会住在这种破地方,对他简直就是一种耻辱。
于大冲开导着大师兄“哥,咱们在丐帮好好干,等个十年八年,当上了舵主,就不用住这儿了。
目前气候也不算冷,我们就在屋子外边将就熬上一夜吧。”
于是于大冲就拖着6志平出了来,在一棵树边坐了下来。
6志平说道“咱们这么下去可不是个办法啊,这得何年何月才能查清此事。
十年八年想都别想,十天八天还差不多。”
于大冲倒是显得十分冷淡,说道“大师兄,师父给我们安排这个任务,我想也是为了我,咱先等个几天,待到事情调查清楚的时候,我们把丐帮的舵主给杀了,你来做舵主。
大师兄觉得这丐帮舵主功夫如何,可有胜算。”
6志平一脸委屈,说道“小师弟,我不想做舵主,我不想当乞丐。
那个王布衣我看了下,从他那样子上来判断,并不厉害,不如小师弟你。
干脆就你留在这儿吧,师妹还在客栈,我去照看师妹去吧。”
“大师兄,你就当是帮我这个小师弟一个忙行不行,你就委屈个几天,要不了多久,我们把事情查明白了,就不用这样子了,咱们在外面还不是一样的睡,当务之急是得尽快取得这个舵主信任,才能从他嘴里套话出来。”
于大冲不停的,苦口婆心的劝着自己的大师兄。
于大冲现在也是没有什么办法,但是毫无疑问的是,目前这个丐帮舵主背后可不仅仅是丐帮的势力,若是没有其他势力,怎么会如此猖獗呢,而且于大冲也逛了下这个寨子,除了几个破房子,一个粮库之外,并没有其他任何东西,压根就没现什么特别的东西。
清晨天刚刚亮了,于大冲就早早的起来了,在山寨到处闲逛着,一边闲逛一边和丐帮的弟子拉关系。
于大冲转悠了好几圈,粮仓也再进去看了,除了粮食之外,还有一些大刀,估计是为非作歹时候用的。
这么多的粮食,折算下来也是不少的钱了啊。
这时候于大冲听到有人在叫6志冲,差点还没反应过来,转身过去才现,原来是舵主王布衣。
王布衣说道“昨天我忘了件事情,今天你们两兄弟就别进大理城了,前两天罗刹门的人打伤了我们两个人,你们初来乍到还是不要去冒险了,待会你们随我去祥云县走一遭吧,做我的护卫。”
除了带着于大冲和6志平,还带了另外两个乞丐,显然是对他们还存有戒备之心,或者是王布衣想自己好好的监视着他们。
路上,于大冲问道“舵主您肯定是去谈大买卖的吧,是不是有大雇主想雇我们了,您可得给我们找些好活儿啊,咱们可是大半年都没有吃过肉了啊。”
于大冲一路上没话找话,尽说些没什么追求的梦想,弄得其他的人哭笑不得,都以为是谁家的傻子一般,不过越是傻的人,往往会越得到照顾。
一路上王布衣也是没怎么搭理他,任由他自言自语。
在遥远的东方,存在着一个数次拒绝了米其林三星评价的奇怪小店。那里价格昂贵,一碗配汤蛋炒饭288RMB,哦忘了还有一碟泡菜,但就算是这样也有很多人排队等候。那里不接受预定,只接受本人现场排队,无数人开着专机专程排队,当然并不提供停机位或停车位。那里服务恶劣,竟然让顾客自己端菜收拾碗筷,对了还要擦桌子,哦!上帝这老板...
热血火爆红文新书上传都市之绝代战神最强的兵王是特种兵,最强的特种兵在龙魂。这支传说中的队伍执行的都是永不解密的最高机密任务。男儿当快意恩仇,睚眦必报。为忠可粉身碎骨,为义可两肋插刀,为情可百死不悔。铁血男儿兵王魂,百死报国英雄气。书友群272902304,欢迎入坑!...
秦昊进入六道轮回,知道自己下一世是个没长相,没身世,没天赋的路人甲时,激活了修改成功率系统。那先改个身世?做人不能太贪心,有点背景就好。秦昊默默的望向最璀璨的那个光环。叮,修改成功率,100,转世圣主之子。在改个脸吧,不用太帅,一眼记住就行。于是乎,浮现了张万古无一帅的面容。叮,修改成功率,百分之百,眸若星,眉似剑,出场便知是主角。秦昊满意点头,在随便挑了个太苍神体...
狼牙特种队队长回归都市,保护妹妹,邂逅冰山女神,斗日本天才,灭黑暗势力,建造商业帝国,谱写一曲轰轰烈烈的都市大风歌!!作者有话说诚意推送女友套路太多,我有点招架不住!...
本文结局一对一,男主身心干净。匪夷所思的穿越成为官宦千金,还没来得及假装失忆,就被神尼诊断为失魂症。失魂症会危及生命,吓坏了爱女心切的父母,没人问她的意见,就把送她往尼庵,定魂保命。天下名山佛占多,重峦叠嶂,古木参天涧深谷幽,水声潺潺的确是休养胜地,能安安静静的过日子,也是一个不错的选择。只是,佛堂并非远离尘嚣的世外桃源,形形色色的男子相继登场,本以是一面之缘,泛泛之交,人走茶凉,却不想与他们的纠葛会剪不断理还乱。从佛堂返回家中,地方转变,麻烦却没减少半点,反而愈演愈烈。女儿家,争风吃醋,无辜牵涉其中嫡庶间,明争暗斗,无法独善其身。不要这些缠绵悱恻的爱恨情仇,只要在有生之年,与君相守,安暖度日。寻寻觅觅,万丈红尘里,谁是哪个待她以诚,朝夕相对的人?友情提示本文延续温情狗血风,不喜慎入。...
六岁那年,我与当保姆的母亲入住朱浣的家里,半年后,他从他母亲肚子里蹦出来,我跟妈妈去医院看他,隔着透明的玻璃窗,我看见襁褓中长得跟猴子没什么区别的他,暗暗叹息他长大了可怎么办?并且给他取了个绰号叫地瓜。十二岁至十八岁,因为照顾他可以从他母亲那里得到一笔不小的报酬维持我跟母亲的生活,我的青春时代整个被他占满。这一年,我终于考上大学,离开他家,他也去国外读书,我当夜欢呼雀跃。他走的那年才十二岁,却万分不舍地拉着我的手说待你长发及腰,我就回来娶你。我摸摸我那因为他老是把口香糖粘在我头上,而剪短的一头秀发,差点没气吐血,况且,童言童语,谁会当真?但还是很有礼貌地弯腰摸了摸他的头,笑得无比开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