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致李丽珍(..)”
!
台湾有个叫李敖的狂人斗士说过,假如女人不爱我,我就加倍爱自己。
我现在没有加倍爱自己,因为我觉得小丁姑娘还有可能会爱上我。
虽然这种可能性很小,小到几乎可以忽略不计,但它总归是有的,聊胜于无。
我觉得我和小丁身边的其他男人比起来,还不算太坏。
你知道,我所谓的“其他男人”
主要是指眼镜男(小丁现在的男朋友)。
那么为什么小丁会弃我而选择眼镜男呢?
这个问题真是深奥。
不过据我分析,应该有以下几方面的原因。
一,虽然小丁知道我很喜欢她,可是我并没有开口向她表白过,也就是说,只有我去主动追她,她不可能会反过来追我。
二,她不懂我。
或者说,不了解我。
她不知道我是未来的小说家,有着横竖都溢的才华和与波澜壮阔的情怀,以及一点点呼之欲出的忧郁,而这些特征,我觉得对于女人而言都具有致命的杀伤力。
因为她不懂我,所以在她眼里,我只是一个再普通不过的人。
三,我在某些方面确实不如眼镜男。
比如献媚、调情、玩乐。
当然还有身高和学历。
也不排除还有别的方面,比方说他鼻梁比我挺、长得比我帅。
晚上因为情感不顺而失眠的时候。
我总是在想,为什么我就得不到小丁姑娘的青睐呢?
想来想去,得出了一个结论,就是:我总是在想。
也就是说,别人总是在做,而我总是在想。
别人已经下手,而我还在观望。
周末逢上单休或双休,我常常会独自一人溜到华强北路的那座酒楼,那条马路,寻访小丁姑娘。
小丁离职以后,曾在这一带出没过。
也许已经找到工作,一帆风顺,也许仍在漂泊,居无定所。
我向路人打听小丁,但他们都出奇地不配合。
比方说我问道:有没有见过一个穿着绿色外套、扎着马尾辫、长得特脱俗、二十岁左右的年轻女孩?
他们会先好奇地打量我一眼,然后说:没有,你说的是《故事会》里的女人吧?
这是一部荡气回肠的都市情缘小说,它如长河般的悲壮凄美,主人翁江梦远与青梅竹马的恋人西楚艳演绎了一场生死永相随,不离亦不弃。爱到白头老,相守亦相望那份纯真纯美的生死之恋。后来,西楚艳因为一场意外永远地离开了他让他伤心欲绝。从此,主人翁江梦远的人生轨迹发生了巨大改变,他将情归何处呢?...
当吃货踏入修行界,别人提升实力靠努力修炼,而我靠吃!实力强大的龙族凤族?不知道龙肝凤胆是烤着吃香还是炸着吃香?皮糙肉嫩的雪犀一族?濒临灭绝的珍稀物种,要养着慢慢吃!原形为瑞兽的瑞阳仙君?这个最香,一定不能放过!瑞阳仙君我想娶你做媳妇,你却想吃我?...
他是战友眼中的王者,敌人眼中的战神,老丈人眼中的扫把星,亲戚眼中的刘阿斗。他就是叶凡!一个让敌人闻风丧胆,让美女神魂颠倒的神秘人物!四岁的叶源志爸爸,什么叫男子汉?叶凡,喝酒抽烟泡美女!哦不,爸爸说错了,是保家卫国血染沙场!小源志爸,宝宝好像看到妈妈,又拿着平底锅从你后面冲过来了!叶凡儿砸,风紧,扯呼!...
...
...
陆总,您刚刚说了想结婚,不知道我可以吗?遭遇背叛后,唐若初找了素昧平生的某人组团结婚,各取所需。却不料,这一场婚姻是她整个人生的转折,前路生死未卜,是又一场虐心的疼痛,还是真正蜕变的甜宠,亦或者是她这辈子对爱情最后的停靠?quo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