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小燕文学WwW.XiaoYanwenXue.CoM)
第四十二节君子之道
外堂的众人看见掌柜竟然如此卑躬屈膝的对一位其貌不扬,衣衫寒碜的胖道士,都是大为不解,全部一脸诧异的望着他们。
掌柜见小二真跪下来,这才一脸紧张的对小胖道:“仙长,您看~”
“叫他起来吧!”
小胖挥挥手,然后忽然好奇的问道:“你是不是知道我是谁?”
“这位仙长说笑了,我初次和仙长见面,自然不知道仙长为何人,只是,在下于此地开了几十年的客栈,各色人等俱都见过,故而,才一眼认出仙长乃是修仙的世外高人,小二有眼无珠,冒犯了您,还请您看在他年幼无知的份上,饶恕了他吧!”
掌柜非常客气的道。
而听见掌柜此言后,再场的所有人都禁不住倒吸了一口冷气。
修仙的室外高人!
那是什么?那就是神仙啊?在凡人间有无数关于这种高人的传说,都说他们呼风唤雨,上天入地,无所不能。
如果面前这位道士果然是这种神人,那小二刚才的冒失,确实就太危险了,万一碰见对方脾气不小,随意施展一点仙术就能让人生不如死,而且还没有地方去讲理,就是官府也肯定不敢管修仙者的事情。
小二此时终于是明白了掌柜的苦心,知道掌柜让自己跪下道歉是救自己,要不然的话,得罪了一位修士,那后果,想想就让他不寒而栗。
小胖没想到这里的掌柜还真有几分眼力,不过仔细想想也正常,人家怎么说也在玄天观下开了几十年客栈,肯定伺候过不少来往玄天观的修士,有这点眼力也属正常。
明白这点以后,老邪也懒得和小二计较,直接道:“这小子嘴上没把门的,本来该受些教训,不过他既然已经知错,那我也就懒得多加计较。”
“多谢仙长,多谢仙长!”
掌柜听小胖不在计较此事,立刻感激的拱手道谢。
“行了,行了,我是来住店的,先给我安排清净的独院吧!”
说完,小胖随手扔出去一锭五两的金子,然后道:“这是定金,免得你们再担心我跑了!”
“不敢,不敢!”
掌柜尴尬的道:“仙长其实不必如此,您能住在我这里,就是赏我的脸,我怎么好收您的钱?”
说着,他就想把金子还给小胖。
小胖哪里会要?他有些不耐烦的摆手道:“我没有白吃白住的习惯,快点找房间吧!”
“是,是!”
掌柜见小胖坚持,也不敢多嘴,急忙亲自领着小胖去了后院。
数息之后,掌柜再次出来,直接来到小二面前,斥责道:“我和你说了多少回了?不能狗眼看人低,你怎么就是没记性呢?这次幸亏碰见一个好说话的得道高人,要是碰见一个心眼小的邪门修士,你连死都不知道怎么死的!”
“不,不是吧?”
店小二一听都快吓傻了。
“怎么不是?这镇子上来来往往的豪客有多少死的不明不白,你知道吗?”
掌柜恼火的道:“以后记住,见到这种其貌不扬但是神色却异常稳重的仙长,务必要多个心眼,别在稀里糊涂的把小命送了!”
“是是!”
店小二答应一声,然后忽然问道:“对了,掌柜,您确定那位是仙长?我看他,也没什么啊?”
“闭嘴!”
在遥远的东方,存在着一个数次拒绝了米其林三星评价的奇怪小店。那里价格昂贵,一碗配汤蛋炒饭288RMB,哦忘了还有一碟泡菜,但就算是这样也有很多人排队等候。那里不接受预定,只接受本人现场排队,无数人开着专机专程排队,当然并不提供停机位或停车位。那里服务恶劣,竟然让顾客自己端菜收拾碗筷,对了还要擦桌子,哦!上帝这老板...
热血火爆红文新书上传都市之绝代战神最强的兵王是特种兵,最强的特种兵在龙魂。这支传说中的队伍执行的都是永不解密的最高机密任务。男儿当快意恩仇,睚眦必报。为忠可粉身碎骨,为义可两肋插刀,为情可百死不悔。铁血男儿兵王魂,百死报国英雄气。书友群272902304,欢迎入坑!...
秦昊进入六道轮回,知道自己下一世是个没长相,没身世,没天赋的路人甲时,激活了修改成功率系统。那先改个身世?做人不能太贪心,有点背景就好。秦昊默默的望向最璀璨的那个光环。叮,修改成功率,100,转世圣主之子。在改个脸吧,不用太帅,一眼记住就行。于是乎,浮现了张万古无一帅的面容。叮,修改成功率,百分之百,眸若星,眉似剑,出场便知是主角。秦昊满意点头,在随便挑了个太苍神体...
狼牙特种队队长回归都市,保护妹妹,邂逅冰山女神,斗日本天才,灭黑暗势力,建造商业帝国,谱写一曲轰轰烈烈的都市大风歌!!作者有话说诚意推送女友套路太多,我有点招架不住!...
本文结局一对一,男主身心干净。匪夷所思的穿越成为官宦千金,还没来得及假装失忆,就被神尼诊断为失魂症。失魂症会危及生命,吓坏了爱女心切的父母,没人问她的意见,就把送她往尼庵,定魂保命。天下名山佛占多,重峦叠嶂,古木参天涧深谷幽,水声潺潺的确是休养胜地,能安安静静的过日子,也是一个不错的选择。只是,佛堂并非远离尘嚣的世外桃源,形形色色的男子相继登场,本以是一面之缘,泛泛之交,人走茶凉,却不想与他们的纠葛会剪不断理还乱。从佛堂返回家中,地方转变,麻烦却没减少半点,反而愈演愈烈。女儿家,争风吃醋,无辜牵涉其中嫡庶间,明争暗斗,无法独善其身。不要这些缠绵悱恻的爱恨情仇,只要在有生之年,与君相守,安暖度日。寻寻觅觅,万丈红尘里,谁是哪个待她以诚,朝夕相对的人?友情提示本文延续温情狗血风,不喜慎入。...
六岁那年,我与当保姆的母亲入住朱浣的家里,半年后,他从他母亲肚子里蹦出来,我跟妈妈去医院看他,隔着透明的玻璃窗,我看见襁褓中长得跟猴子没什么区别的他,暗暗叹息他长大了可怎么办?并且给他取了个绰号叫地瓜。十二岁至十八岁,因为照顾他可以从他母亲那里得到一笔不小的报酬维持我跟母亲的生活,我的青春时代整个被他占满。这一年,我终于考上大学,离开他家,他也去国外读书,我当夜欢呼雀跃。他走的那年才十二岁,却万分不舍地拉着我的手说待你长发及腰,我就回来娶你。我摸摸我那因为他老是把口香糖粘在我头上,而剪短的一头秀发,差点没气吐血,况且,童言童语,谁会当真?但还是很有礼貌地弯腰摸了摸他的头,笑得无比开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