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权赋槽也清楚,宗中困人的手段颇多,一旦发动,真仙也能暂时困住。
不过真要说起来,宗中面对危机之时,主要还是指望护宗大阵。
宗中内部的各种禁制和阵法,虽然也很强大,但只是防人在内部搞破坏,或者说护宗大阵被破之后,为弟子们反攻或者逃生,提供必要的缓冲时间。
按说宗内布置的手段,应该是留得下区区的巅峰玉仙的,不过陈太忠这厮,真不能当做普通玉仙来看,一旦钻进真意宗大闹,没准就能造成对隆山剑派的那种破坏。
而且,权赋槽也不想跟陈太忠继续叫真下去,为今之计,首要是祸水东引,让散修之怒去跟皇族死磕才是正理。
若是将其放进来,不下手的话,显得是真意宗怕了对方,下手的话,万一被那厮走脱,后果实在太过严重,倒不如直接在宗外相见,也省了很多麻烦。
不多时,弟子前来相报,陈太忠已经答允在宗门之外相见。
权赋槽也不摆什么副宗主仪仗了,直接孤身前往――散修之怒是众所周知的讲究人。
在宗门外七八里的一处平地上,权宗主见到了陈太忠,他很干脆地表示,“简仙闭关中,你有什么事,可以跟我直接说……我做不了主的话,自会请教简仙。”
陈太忠深深地看他一眼,呆了差不多四五息,才缓缓发话,“浩然第十四任宗主谕……”
浩然第十四任宗主?权赋槽闻言也愣住了,好半天才恭敬地一拱手,“谨接仙谕。”
浩然宗的名头,在风黄界实在太大了,别说他这个区区的副宗主、代宗主,就算简仙这样货真价实的宗主,身为真仙,也不敢轻易冒犯浩然宗主。
“宗主谕令。
浩然门乃是本宗苗裔,望真意宗善视之,”
陈太忠面无表情地发话,“必要时候。
本宗会接应苗裔回宗门,浩然宗的眼界不在本位面,想必真意宗对此也知之。”
浩然门……是浩然宗的苗裔?权赋槽又觉得脑筋有点不够用了,愣了好一阵,才微微颔首。
“浩然门为本宗下门,宗中自然会善视,不知浩然宗还有何话?”
“没有了,”
陈太忠摇摇头,他要闭关一梦千年了,当然要将浩然门妥善安置了,省得他不在的时候,浩然门受到欺侮,权赋槽既然答应了,他还有什么可不放心的?
没有了?权赋槽的神智。
又微微地恍惚一下,不过再想一想,却也正常――浩然宗本就不跟本位面的宗门接触,有这样的吩咐,已经是很罕见了,哪里还能指望他们再多说什么?
身为传奇一般的宗门,浩然宗就是有这样的底气,该说的话说完,也就是了。
不过权宗主还要敲定一件事,“陈真人传达的是浩然宗主谕令。
不知、不知……冒昧地问一句,可有什么凭证?”
你说的我可以答应,但是你自称是给浩然宗主传话,得有点信物吧?
他认为。
陈太忠不会有胆子说假话,不过你既然传递的是宗主谕令,总不能空口白话。
在遥远的东方,存在着一个数次拒绝了米其林三星评价的奇怪小店。那里价格昂贵,一碗配汤蛋炒饭288RMB,哦忘了还有一碟泡菜,但就算是这样也有很多人排队等候。那里不接受预定,只接受本人现场排队,无数人开着专机专程排队,当然并不提供停机位或停车位。那里服务恶劣,竟然让顾客自己端菜收拾碗筷,对了还要擦桌子,哦!上帝这老板...
热血火爆红文新书上传都市之绝代战神最强的兵王是特种兵,最强的特种兵在龙魂。这支传说中的队伍执行的都是永不解密的最高机密任务。男儿当快意恩仇,睚眦必报。为忠可粉身碎骨,为义可两肋插刀,为情可百死不悔。铁血男儿兵王魂,百死报国英雄气。书友群272902304,欢迎入坑!...
秦昊进入六道轮回,知道自己下一世是个没长相,没身世,没天赋的路人甲时,激活了修改成功率系统。那先改个身世?做人不能太贪心,有点背景就好。秦昊默默的望向最璀璨的那个光环。叮,修改成功率,100,转世圣主之子。在改个脸吧,不用太帅,一眼记住就行。于是乎,浮现了张万古无一帅的面容。叮,修改成功率,百分之百,眸若星,眉似剑,出场便知是主角。秦昊满意点头,在随便挑了个太苍神体...
狼牙特种队队长回归都市,保护妹妹,邂逅冰山女神,斗日本天才,灭黑暗势力,建造商业帝国,谱写一曲轰轰烈烈的都市大风歌!!作者有话说诚意推送女友套路太多,我有点招架不住!...
本文结局一对一,男主身心干净。匪夷所思的穿越成为官宦千金,还没来得及假装失忆,就被神尼诊断为失魂症。失魂症会危及生命,吓坏了爱女心切的父母,没人问她的意见,就把送她往尼庵,定魂保命。天下名山佛占多,重峦叠嶂,古木参天涧深谷幽,水声潺潺的确是休养胜地,能安安静静的过日子,也是一个不错的选择。只是,佛堂并非远离尘嚣的世外桃源,形形色色的男子相继登场,本以是一面之缘,泛泛之交,人走茶凉,却不想与他们的纠葛会剪不断理还乱。从佛堂返回家中,地方转变,麻烦却没减少半点,反而愈演愈烈。女儿家,争风吃醋,无辜牵涉其中嫡庶间,明争暗斗,无法独善其身。不要这些缠绵悱恻的爱恨情仇,只要在有生之年,与君相守,安暖度日。寻寻觅觅,万丈红尘里,谁是哪个待她以诚,朝夕相对的人?友情提示本文延续温情狗血风,不喜慎入。...
六岁那年,我与当保姆的母亲入住朱浣的家里,半年后,他从他母亲肚子里蹦出来,我跟妈妈去医院看他,隔着透明的玻璃窗,我看见襁褓中长得跟猴子没什么区别的他,暗暗叹息他长大了可怎么办?并且给他取了个绰号叫地瓜。十二岁至十八岁,因为照顾他可以从他母亲那里得到一笔不小的报酬维持我跟母亲的生活,我的青春时代整个被他占满。这一年,我终于考上大学,离开他家,他也去国外读书,我当夜欢呼雀跃。他走的那年才十二岁,却万分不舍地拉着我的手说待你长发及腰,我就回来娶你。我摸摸我那因为他老是把口香糖粘在我头上,而剪短的一头秀发,差点没气吐血,况且,童言童语,谁会当真?但还是很有礼貌地弯腰摸了摸他的头,笑得无比开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