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小燕文学WwW.XiaoYanwenXue.CoM)
《对不起,我爱你》的收视率在经过前两集的低迷之后,如同打了鸡血一般,收视率开始呈现暴增的趋势。
没有人清楚这其中的缘由,他们只是知道,这场原本单方面屠杀的战斗,加入了新的参与者。
谁也没想到原以为这只是一匹小羊羔,没想到sbs最后竟然是扮猪吃老虎的主儿,这一点就算是kbs和mbc都没有预料到。
《对不起,我爱你》的收视率第三集即将破19%,等到第四集播出,收视率正式破20%。
似乎因为sbs《对不起,我爱你》收视率的刺激,本周kbs的《爱在哈佛》收视率也迎来了小幅度的攀升,依然压在sbs电视台的前面,不过差距已经非常小了,在电视人看来,《对不起,我爱你》的反超已经是定局了。
至于mbc的《英雄时代》,原本就被kbs压缩的收视份额,因为sbs的中途加入,收视率已经跌破到了个位数,看上去惨淡不已。
结束了一天的拍摄,难得这一天郑赫宰早早地赶回了家,从隔壁李奶奶那里接回正看电视入迷的郑敏初,难免挨了来自老人家的一顿训斥。
“整天就知道不着家,天天就显得你忙似的,你就是再忙还能比得上国家总统忙啊!”
气极的老人家指着郑赫宰的鼻子说落道。
偏偏他还不能说什么,郑赫宰只能低着头默默地不出声,等待老人家心情好一点儿了再说话。
一旁的郑敏初丝毫没有同情心的仰起头,看着郑赫宰那张阴沉的练,笑嘻嘻地瞧着自家哥哥挨训,丝毫没有身为妹妹的自觉,不动的帮他解围也就算了,看这样子就差点上鞭炮绕着房子庆祝一圈儿了。
郑赫宰
瞪了她一眼,郑敏初反而朝他做了一个鬼脸儿,笑眯眯地移开了头。
十几分钟后,好不容易两人回到了家,郑敏初又趴在了沙发上打开了电视机,郑赫宰在看到了自然就是一个爆栗,“坐好了,坐直!
一点儿也没个女孩子的样子。”
郑敏初噘噘嘴,无奈起身重新坐好,期间还白了自家哥哥一眼。
“叮铃铃!”
客厅桌上郑赫宰放在这里的手机响起,经典的诺基亚手机铃声,清脆悦耳。
听到客厅手机铃声响起帮我,郑赫宰从厨房探出了头,朝客厅喊了一声:“敏初,接一下电话。”
“哦......”
不情不愿地拿起手机,按下了接听键,也没仔细看上面的来电显示,郑敏初冲着话筒有气无力地说道:“你好,请问找谁?”
“请问郑pd在吗?”
一个女人的声音从话筒里传来,似乎觉得自己发现了什么小秘密,郑敏初瞪大了双眼,脸上不由得露出一丝狡黠,“你找我哥是吗?”
“哥?”
电话那头的女人愣了愣,随即说道:“对,我是找郑赫宰xi。”
听到了这里,郑敏初手捂着话筒扭头冲着厨房喊了一句,“哥,找你的,是个女的!”
“女的?”
郑赫宰皱起了眉头,自己认识的女的可不多,一边脱下炖汤用的厚手套,郑赫宰来到了客厅,接过了妹妹递来的手机放在耳边。
在遥远的东方,存在着一个数次拒绝了米其林三星评价的奇怪小店。那里价格昂贵,一碗配汤蛋炒饭288RMB,哦忘了还有一碟泡菜,但就算是这样也有很多人排队等候。那里不接受预定,只接受本人现场排队,无数人开着专机专程排队,当然并不提供停机位或停车位。那里服务恶劣,竟然让顾客自己端菜收拾碗筷,对了还要擦桌子,哦!上帝这老板...
热血火爆红文新书上传都市之绝代战神最强的兵王是特种兵,最强的特种兵在龙魂。这支传说中的队伍执行的都是永不解密的最高机密任务。男儿当快意恩仇,睚眦必报。为忠可粉身碎骨,为义可两肋插刀,为情可百死不悔。铁血男儿兵王魂,百死报国英雄气。书友群272902304,欢迎入坑!...
秦昊进入六道轮回,知道自己下一世是个没长相,没身世,没天赋的路人甲时,激活了修改成功率系统。那先改个身世?做人不能太贪心,有点背景就好。秦昊默默的望向最璀璨的那个光环。叮,修改成功率,100,转世圣主之子。在改个脸吧,不用太帅,一眼记住就行。于是乎,浮现了张万古无一帅的面容。叮,修改成功率,百分之百,眸若星,眉似剑,出场便知是主角。秦昊满意点头,在随便挑了个太苍神体...
狼牙特种队队长回归都市,保护妹妹,邂逅冰山女神,斗日本天才,灭黑暗势力,建造商业帝国,谱写一曲轰轰烈烈的都市大风歌!!作者有话说诚意推送女友套路太多,我有点招架不住!...
本文结局一对一,男主身心干净。匪夷所思的穿越成为官宦千金,还没来得及假装失忆,就被神尼诊断为失魂症。失魂症会危及生命,吓坏了爱女心切的父母,没人问她的意见,就把送她往尼庵,定魂保命。天下名山佛占多,重峦叠嶂,古木参天涧深谷幽,水声潺潺的确是休养胜地,能安安静静的过日子,也是一个不错的选择。只是,佛堂并非远离尘嚣的世外桃源,形形色色的男子相继登场,本以是一面之缘,泛泛之交,人走茶凉,却不想与他们的纠葛会剪不断理还乱。从佛堂返回家中,地方转变,麻烦却没减少半点,反而愈演愈烈。女儿家,争风吃醋,无辜牵涉其中嫡庶间,明争暗斗,无法独善其身。不要这些缠绵悱恻的爱恨情仇,只要在有生之年,与君相守,安暖度日。寻寻觅觅,万丈红尘里,谁是哪个待她以诚,朝夕相对的人?友情提示本文延续温情狗血风,不喜慎入。...
六岁那年,我与当保姆的母亲入住朱浣的家里,半年后,他从他母亲肚子里蹦出来,我跟妈妈去医院看他,隔着透明的玻璃窗,我看见襁褓中长得跟猴子没什么区别的他,暗暗叹息他长大了可怎么办?并且给他取了个绰号叫地瓜。十二岁至十八岁,因为照顾他可以从他母亲那里得到一笔不小的报酬维持我跟母亲的生活,我的青春时代整个被他占满。这一年,我终于考上大学,离开他家,他也去国外读书,我当夜欢呼雀跃。他走的那年才十二岁,却万分不舍地拉着我的手说待你长发及腰,我就回来娶你。我摸摸我那因为他老是把口香糖粘在我头上,而剪短的一头秀发,差点没气吐血,况且,童言童语,谁会当真?但还是很有礼貌地弯腰摸了摸他的头,笑得无比开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