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啦啦啦~”
天空中出现了瑰丽的朝霞,橙红的柔和日光轻轻撕破深沉的黑暗,给洪荒大地带来又一个炫丽灿烂的早晨。
日出东方,山林间浮现似有似无的薄雾,万寿山新的一天又要开始了。
飞影嘴里哼着不成曲调的小歌儿,愉悦地走在山中的小路上。
他的身上穿着棕色道袍,道袍上有些许黑色的斑点状花纹。
一颗大红色的珠子正挂着他的脖子上,在日光照耀下显得色泽分明,璀璨夺目。
上次回山,镇元子答应了三人做凤里栖的生意。
他们也不是什么黑心的妖,凤里栖的灵仆们给的灵珠宝玉不少,他们只打算留下自己最喜欢的,其它的便在下次去给凤里栖时,先在百音馆换成灵食。
飞影留下的,便是这颗透红的灵珠了。
这珠子灵气着实充足,且看着漂亮。
飞影把它挂在脖子上后,走在万寿山回头率都高了很多。
凌影留了一块玉佩,将它挂在腰间。
清影则最骚包,他炼化了几块灵玉,做成翡翠色的扳指戴在手上。
昨天夜里,山里有一只略有灵性的麻雀产蛋,不料有些难产,飞影便请了通风去帮忙一二。
两人找了些助产的草药,最后那只雌性顺利地产下四个鸟蛋。
通风还未化形,修为也不够,做不到直接用灵气补充精力,早已回五庄观补眠。
而飞影则留下用灵力给刚下蛋的麻雀调养了一番。
这些年,飞影经常把镇元子发下来作为工资的灵物带回山林中,用来补贴麻雀一族。
如此下来,倒是有好几只鸟儿开了灵性。
说不定再过几年,万寿山便又能出几个开智的麻雀。
不仅是飞影,凌影和清影也是这么做的。
族群里又多了四个还是鸟蛋的成员,飞影可以说是心情大好,远处的云朵都好似更红了几分。
飞影一蹦三跳的走回山顶,蒙岐还趴在石碑旁呼呼大睡。
飞影也不去打扰他,准备静悄悄走进五庄观。
突然,飞影眨了眨眼睛。
之前远方那朵看起来红如火焰的云朵,怎么看上去离自己越来越近了。
飞影停在了门口,又仔细瞧了瞧,发觉这不是他的错觉。
那朵云正以肉眼可见的速度朝着万寿山飞来。
正待飞影想要再看看清楚,刹那间,那朵云彩就一个飞扑,砸到了万寿山的山顶之上。
如今万寿山被两种护山阵法所包围,分别是地载阵和万林阵。
地载阵动用的是万寿山本身的地气,而万林阵则需要调动山中草木的灵气,有些麻烦。
因此平时开着的都是地载阵,万林阵只是铺了个阵图,需要木曼启动了才会发动。
万寿山居民们的木牌上也被录入了小型阵法,相当于一把钥匙,可以自由进出万寿山。
而山外的生灵想要进来,便要通报一声,等蒙岐同意后打开地载阵。
飞影只见那云彩“轰”
地一声,气势磅礴地砸在了地载阵上。
然而祸从天上来的是,地载阵阻挡外来生灵时,会产生些微灵气波动。
在遥远的东方,存在着一个数次拒绝了米其林三星评价的奇怪小店。那里价格昂贵,一碗配汤蛋炒饭288RMB,哦忘了还有一碟泡菜,但就算是这样也有很多人排队等候。那里不接受预定,只接受本人现场排队,无数人开着专机专程排队,当然并不提供停机位或停车位。那里服务恶劣,竟然让顾客自己端菜收拾碗筷,对了还要擦桌子,哦!上帝这老板...
热血火爆红文新书上传都市之绝代战神最强的兵王是特种兵,最强的特种兵在龙魂。这支传说中的队伍执行的都是永不解密的最高机密任务。男儿当快意恩仇,睚眦必报。为忠可粉身碎骨,为义可两肋插刀,为情可百死不悔。铁血男儿兵王魂,百死报国英雄气。书友群272902304,欢迎入坑!...
秦昊进入六道轮回,知道自己下一世是个没长相,没身世,没天赋的路人甲时,激活了修改成功率系统。那先改个身世?做人不能太贪心,有点背景就好。秦昊默默的望向最璀璨的那个光环。叮,修改成功率,100,转世圣主之子。在改个脸吧,不用太帅,一眼记住就行。于是乎,浮现了张万古无一帅的面容。叮,修改成功率,百分之百,眸若星,眉似剑,出场便知是主角。秦昊满意点头,在随便挑了个太苍神体...
狼牙特种队队长回归都市,保护妹妹,邂逅冰山女神,斗日本天才,灭黑暗势力,建造商业帝国,谱写一曲轰轰烈烈的都市大风歌!!作者有话说诚意推送女友套路太多,我有点招架不住!...
本文结局一对一,男主身心干净。匪夷所思的穿越成为官宦千金,还没来得及假装失忆,就被神尼诊断为失魂症。失魂症会危及生命,吓坏了爱女心切的父母,没人问她的意见,就把送她往尼庵,定魂保命。天下名山佛占多,重峦叠嶂,古木参天涧深谷幽,水声潺潺的确是休养胜地,能安安静静的过日子,也是一个不错的选择。只是,佛堂并非远离尘嚣的世外桃源,形形色色的男子相继登场,本以是一面之缘,泛泛之交,人走茶凉,却不想与他们的纠葛会剪不断理还乱。从佛堂返回家中,地方转变,麻烦却没减少半点,反而愈演愈烈。女儿家,争风吃醋,无辜牵涉其中嫡庶间,明争暗斗,无法独善其身。不要这些缠绵悱恻的爱恨情仇,只要在有生之年,与君相守,安暖度日。寻寻觅觅,万丈红尘里,谁是哪个待她以诚,朝夕相对的人?友情提示本文延续温情狗血风,不喜慎入。...
六岁那年,我与当保姆的母亲入住朱浣的家里,半年后,他从他母亲肚子里蹦出来,我跟妈妈去医院看他,隔着透明的玻璃窗,我看见襁褓中长得跟猴子没什么区别的他,暗暗叹息他长大了可怎么办?并且给他取了个绰号叫地瓜。十二岁至十八岁,因为照顾他可以从他母亲那里得到一笔不小的报酬维持我跟母亲的生活,我的青春时代整个被他占满。这一年,我终于考上大学,离开他家,他也去国外读书,我当夜欢呼雀跃。他走的那年才十二岁,却万分不舍地拉着我的手说待你长发及腰,我就回来娶你。我摸摸我那因为他老是把口香糖粘在我头上,而剪短的一头秀发,差点没气吐血,况且,童言童语,谁会当真?但还是很有礼貌地弯腰摸了摸他的头,笑得无比开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