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金剑派南剑峰上,一处洞府之中。
叶雅恭敬的跪拜着,前方是一个老妪,似乎行将就木,可是睁开的眼睛却锋芒毕露。
这是金剑派最老的长老之一,这些最老的长老,甚至可以说是金剑派的活历史,金剑派发生过些什么,他们都知道。
“你叫叶雅是吧?真是一个乖孩子,我本应该早些时日来见你,奈何近日偶有参悟,便慢了些许时日。”
老妪说到。
叶雅回答道:“不敢劳烦您老人家。”
老妪点了点头道:“你的天机剑决可到了第二层?”
叶雅点头道:“已经到了第二层。”
老妪闻言,顿时大笑起来,只不过声音有些干哑。
“哈哈哈,好好好。”
老妪连说三个好字,面容舒展开来。
“叶雅,你可愿成为我的关门弟子?”
老妪严肃的问到。
叶雅恭敬道:“叶雅愿意。”
叶雅其实并无师父,在她进入金剑派时,她的师姐就和她说过,如果叶雅能够将这天机剑决修行到第二层的境界,那么叶雅便可以成为那位的徒弟,到时候她便是叶雅的师姐。
若是叶雅无法突破,那么她也不会亏待叶雅,会把叶雅收为自己弟子。
此时叶雅面对老妪的问题,自然是毫不犹豫的就点头答应下来。
“好,好孩子,快起来。”
叶雅拜师之后,老妪的态度明显就不一样了。
她朝着叶雅招了招手道:“孩子,快过来,我和你好好讲讲我们天机剑的故事。”
叶雅闻言,乖巧的走了过去,听着这位刚刚成为自己师父的老妪,讲着天机剑的故事。
据老妪所说,天机剑曾经是纵横天下无敌的剑法,闯下有一门天机剑,克尽天下剑法的美誉。
天机剑就是料敌先机,通过强横灵识的帮助,能够看出其它剑法下一秒将要做什么。
所谓一步先,步步先。
这门剑法虽然厉害,可是修炼要求也是极高的,非天生灵识强大者不可修炼。
而且,就算天生灵识强大者修炼,也不一定能够突破到剑决第二层。
这门剑法很变态的一处地方就是,在第一层突破第二层的时候,有一心劫度过突破,不破那就一辈子也无法突破。
天生灵识强大者虽然稀罕,可是金剑派管辖这么大一个地方,正要找一些天生灵识强大的人,也并不是那么难找。
可是能够突破分第二层的人,那是少之又少。
叶雅也不过是机缘巧合之下,才破而重立一举突破第二层。
若非是太难,也不至于老妪直到现在都还没有收到关门弟子。
叶雅来到老妪身边,老妪拉着她说到:“小雅,你好好的练习这门剑决,这可是我们金剑派威力最大的剑决,至于那什么金剑派所谓的镇派剑法,都要靠边站。”
叶雅乖巧的点着头。
…………
许志的日子依旧那么惬意,灵兽房少有人打扰,许志巴不得天天如此,这样一来的话,自己就能有更多的修炼时间。
可惜这两天不知道怎么回事,李德生常常往灵兽房跑,弄得许志都不敢明目张胆的去喂养尖角兽去。
李德生颠儿颠儿的跑过来,老大远就喊道:“许哥!
许哥!”
在遥远的东方,存在着一个数次拒绝了米其林三星评价的奇怪小店。那里价格昂贵,一碗配汤蛋炒饭288RMB,哦忘了还有一碟泡菜,但就算是这样也有很多人排队等候。那里不接受预定,只接受本人现场排队,无数人开着专机专程排队,当然并不提供停机位或停车位。那里服务恶劣,竟然让顾客自己端菜收拾碗筷,对了还要擦桌子,哦!上帝这老板...
热血火爆红文新书上传都市之绝代战神最强的兵王是特种兵,最强的特种兵在龙魂。这支传说中的队伍执行的都是永不解密的最高机密任务。男儿当快意恩仇,睚眦必报。为忠可粉身碎骨,为义可两肋插刀,为情可百死不悔。铁血男儿兵王魂,百死报国英雄气。书友群272902304,欢迎入坑!...
秦昊进入六道轮回,知道自己下一世是个没长相,没身世,没天赋的路人甲时,激活了修改成功率系统。那先改个身世?做人不能太贪心,有点背景就好。秦昊默默的望向最璀璨的那个光环。叮,修改成功率,100,转世圣主之子。在改个脸吧,不用太帅,一眼记住就行。于是乎,浮现了张万古无一帅的面容。叮,修改成功率,百分之百,眸若星,眉似剑,出场便知是主角。秦昊满意点头,在随便挑了个太苍神体...
狼牙特种队队长回归都市,保护妹妹,邂逅冰山女神,斗日本天才,灭黑暗势力,建造商业帝国,谱写一曲轰轰烈烈的都市大风歌!!作者有话说诚意推送女友套路太多,我有点招架不住!...
本文结局一对一,男主身心干净。匪夷所思的穿越成为官宦千金,还没来得及假装失忆,就被神尼诊断为失魂症。失魂症会危及生命,吓坏了爱女心切的父母,没人问她的意见,就把送她往尼庵,定魂保命。天下名山佛占多,重峦叠嶂,古木参天涧深谷幽,水声潺潺的确是休养胜地,能安安静静的过日子,也是一个不错的选择。只是,佛堂并非远离尘嚣的世外桃源,形形色色的男子相继登场,本以是一面之缘,泛泛之交,人走茶凉,却不想与他们的纠葛会剪不断理还乱。从佛堂返回家中,地方转变,麻烦却没减少半点,反而愈演愈烈。女儿家,争风吃醋,无辜牵涉其中嫡庶间,明争暗斗,无法独善其身。不要这些缠绵悱恻的爱恨情仇,只要在有生之年,与君相守,安暖度日。寻寻觅觅,万丈红尘里,谁是哪个待她以诚,朝夕相对的人?友情提示本文延续温情狗血风,不喜慎入。...
六岁那年,我与当保姆的母亲入住朱浣的家里,半年后,他从他母亲肚子里蹦出来,我跟妈妈去医院看他,隔着透明的玻璃窗,我看见襁褓中长得跟猴子没什么区别的他,暗暗叹息他长大了可怎么办?并且给他取了个绰号叫地瓜。十二岁至十八岁,因为照顾他可以从他母亲那里得到一笔不小的报酬维持我跟母亲的生活,我的青春时代整个被他占满。这一年,我终于考上大学,离开他家,他也去国外读书,我当夜欢呼雀跃。他走的那年才十二岁,却万分不舍地拉着我的手说待你长发及腰,我就回来娶你。我摸摸我那因为他老是把口香糖粘在我头上,而剪短的一头秀发,差点没气吐血,况且,童言童语,谁会当真?但还是很有礼貌地弯腰摸了摸他的头,笑得无比开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