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一秒记住【m.xiaoyanwenxue.cc】精彩无弹窗免费!
同日,草屋前,正在睡觉的大黄狗向下耷拉的耳朵忽然立起,它抬起头,看到叶飞带着三只小豹崽健步如飞地从山上赶来,一双狗眼紧紧盯着他,像是被吸住了。
待他们踏入院内,大黄狗忽然打了个喷嚏,三只小豹崽立刻被吓得浑身发抖,畏不敢前,叶飞没时间理会它们,径直冲进屋内。
进屋后,便察觉到温度与往常不同,心中打鼓,驻足在那席很是严密的竹帘前,久久不敢将帘子掀开,直到再度听到那个熟悉的声音,“进来吧。”
叶飞心中莫名的一喜,掀开帘子走了进去。
昏暗潮湿的空间内,宽大的药桶已经粉碎了,木渣到处都是,一向脾气暴躁的药人,穿了件素色长衣,坐在那张简易的床上,身上的烂疮竟是都好了。
“你,你是药人?”
叶飞见他一身气质儒雅,样貌不俗,全然没有之前的颓丧气,不禁心中犯疑,“这不会是所谓的回光返照吧。”
“臭小子,你放心吧,你死了我也好好的活着,死不了的!”
叶飞大惊,暗道他怎么能知道自己心中的想法。
许久不敢发问,直到心中实在好奇,憋不住了才问道:“你,你身上的烂疮怎么好的。”
药人叹了口气,瞳孔中迸射出异样的光芒,幽幽地说道:“我错了,一直都是错的。”
“错在何处。”
“一直以来,我都误以为这一身的烂疮,是那个人种在我体内的一道诅咒,只有死了才能彻底摆脱掉。
因此,不管身上多痒,多痛苦,我都顽强地活着,就是要和那个人作对到底,证明老子可以击碎他的束缚。”
“然后呢。”
“可笑的是,我错了。
我身上的烂疮是他能够给予的最后的慈悲,他希望我终有一天能够迷途知返,改邪归正。”
“什么意思,我听不懂。”
“那柄剑。”
药人忽然抬起手,指向叶飞的眉心,“我终生执迷的那柄剑!
它离开了,我身上的烂疮也就好了。”
“那个人不希望你继续用剑吗。”
“他愿我从善。”
“看来你之前真的是个大恶人。”
“将近十年的日夜煎熬,让我明白了许多道理,我虽不决心向善,但也绝对不会再为了心中的欲望去做恶了。”
“看来你重生了。”
“算是吧。
我要走了,去云游天下。”
“咱俩相依为伴八年时间,虽然中间摩擦不断,但到了离别的时候,还真有些舍不得。”
“真的?”
“当然。”
“临走之前,我有些话要对你说。”
“别整的跟临终遗言似的,好不好。”
“少废话。”
药人被他整的一肚子气,不过很快平复下来,因为有更重要的事情需要交代“你感受的到吗。”
“什么。”
“眉心处的灼热。”
在遥远的东方,存在着一个数次拒绝了米其林三星评价的奇怪小店。那里价格昂贵,一碗配汤蛋炒饭288RMB,哦忘了还有一碟泡菜,但就算是这样也有很多人排队等候。那里不接受预定,只接受本人现场排队,无数人开着专机专程排队,当然并不提供停机位或停车位。那里服务恶劣,竟然让顾客自己端菜收拾碗筷,对了还要擦桌子,哦!上帝这老板...
热血火爆红文新书上传都市之绝代战神最强的兵王是特种兵,最强的特种兵在龙魂。这支传说中的队伍执行的都是永不解密的最高机密任务。男儿当快意恩仇,睚眦必报。为忠可粉身碎骨,为义可两肋插刀,为情可百死不悔。铁血男儿兵王魂,百死报国英雄气。书友群272902304,欢迎入坑!...
秦昊进入六道轮回,知道自己下一世是个没长相,没身世,没天赋的路人甲时,激活了修改成功率系统。那先改个身世?做人不能太贪心,有点背景就好。秦昊默默的望向最璀璨的那个光环。叮,修改成功率,100,转世圣主之子。在改个脸吧,不用太帅,一眼记住就行。于是乎,浮现了张万古无一帅的面容。叮,修改成功率,百分之百,眸若星,眉似剑,出场便知是主角。秦昊满意点头,在随便挑了个太苍神体...
狼牙特种队队长回归都市,保护妹妹,邂逅冰山女神,斗日本天才,灭黑暗势力,建造商业帝国,谱写一曲轰轰烈烈的都市大风歌!!作者有话说诚意推送女友套路太多,我有点招架不住!...
本文结局一对一,男主身心干净。匪夷所思的穿越成为官宦千金,还没来得及假装失忆,就被神尼诊断为失魂症。失魂症会危及生命,吓坏了爱女心切的父母,没人问她的意见,就把送她往尼庵,定魂保命。天下名山佛占多,重峦叠嶂,古木参天涧深谷幽,水声潺潺的确是休养胜地,能安安静静的过日子,也是一个不错的选择。只是,佛堂并非远离尘嚣的世外桃源,形形色色的男子相继登场,本以是一面之缘,泛泛之交,人走茶凉,却不想与他们的纠葛会剪不断理还乱。从佛堂返回家中,地方转变,麻烦却没减少半点,反而愈演愈烈。女儿家,争风吃醋,无辜牵涉其中嫡庶间,明争暗斗,无法独善其身。不要这些缠绵悱恻的爱恨情仇,只要在有生之年,与君相守,安暖度日。寻寻觅觅,万丈红尘里,谁是哪个待她以诚,朝夕相对的人?友情提示本文延续温情狗血风,不喜慎入。...
六岁那年,我与当保姆的母亲入住朱浣的家里,半年后,他从他母亲肚子里蹦出来,我跟妈妈去医院看他,隔着透明的玻璃窗,我看见襁褓中长得跟猴子没什么区别的他,暗暗叹息他长大了可怎么办?并且给他取了个绰号叫地瓜。十二岁至十八岁,因为照顾他可以从他母亲那里得到一笔不小的报酬维持我跟母亲的生活,我的青春时代整个被他占满。这一年,我终于考上大学,离开他家,他也去国外读书,我当夜欢呼雀跃。他走的那年才十二岁,却万分不舍地拉着我的手说待你长发及腰,我就回来娶你。我摸摸我那因为他老是把口香糖粘在我头上,而剪短的一头秀发,差点没气吐血,况且,童言童语,谁会当真?但还是很有礼貌地弯腰摸了摸他的头,笑得无比开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