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巨型飞舟在空中掠过。
500位玄仙被叫过来,听仙王陆归鹰讲解捕鱼时的注意事项。
陆尘君听了仙王的讲解,才明白自己先前的想法过于简单了:所谓的“捕鱼”
,其实是“捉海妖”
;沧海之中不但有妖仙,还有妖王,想捕捉他们并不容易;一般情况下,老祖陆渔舟不会出手,他只是在旁边坐镇,以防大海深处忽然冒出“妖帝”
来。
有人问:“沧海之中有妖帝吗?”
陆归鹰回答:“有。
妖帝很少露面,除非他最亲近的子侄遇到危险,才可能现身。”
“归鹰老叔祖,您见过妖帝吗?”
“我也没见过,但有人见过。
天庭有专职的六丁六甲、千里眼、顺风耳,不时观察各界的动静,对于各处的妖帝有所了解。
在这片广褒的沧海之中,至少有三位妖帝,一龙两龟,其中一龟跟我们陆家有很深的渊源,另有一龟是上古时期的龟灵圣母,跟陆家也能扯上点儿关系。
但那一条名叫‘敖青’的龙,则是近年来才冒出头的,脾气暴躁,曾经一次吞噬十几位仙人。”
“老叔祖,妖龙噬人,天庭也不派天兵天将捉拿他?”
“他时常躲在幽深的海底,不容易捕捉。
再者说,吞噬十几个仙人也不算罪大恶极,如果他不知收敛继续噬人,总有一天会被捉住抽筋扒皮。”
“老叔祖,既然妖王、妖帝早已化成人形,为何还喜欢居住在沧海之中呢?”
“沧海里有丰富的水灵气,有助于他们提升功力。
海里还有很多的妖兽,吞噬妖兽可以加速成长。”
又有人举手提问:“老祖,您知道这世间有多少妖帝吗?”
陆归鹰望他一眼,答道:“应该有上百位。
单是龙族就有青龙王、白龙王、黑龙王、赤龙王、黄龙王,再加上一个新近修成妖帝的敖青。
自从陆家掌控天庭后,开放天庭秩序,提倡众生平等,五大龙王都已经进入天庭序列,成为维护天庭的护法神龙。
他们平日里住在昆仑神山大罗境,那里的仙灵气更加丰富,甚至还有少许鸿蒙之气。”
还有人追着问:“老叔祖,妖帝之上,有没有妖圣?”
陆归鹰道:“有。
妖圣也是圣,出口成宪,涉及天道,我不敢多说,你们也不要问,免得凭空招来祸患。”
偌大的飞舟飞了一个时辰,从空中落下,落在海面上,形状发生变化,变成了一条巨型捕鱼船。
这条巨型捕鱼船悄无声息的在海面上缓缓滑行,每个小时驶出30海里。
500玄仙从船里飞出去,在方圆千里内游弋,看见妖鱼和妖兽便去捕捉。
陆尘君学者别人的样子,从船上找了根灵器鱼叉。
他没敢飞出太远,只待在距离捕鱼船两百里的范围内。
他跟着船队出来的目的,是为了增长阅历,不是为了赚积分和仙石。
因此他不像别的玄仙那样急切的寻找猎物。
他贴着海面飞行,低头向下看,目光透过海水,肉眼所及,能看见海平面两百米下的景象,再深就看不清了。
但他作为玄仙,拥有的神识非比寻常,能察知水下十里的大致情况。
水下十里,还没有达到海底。
当年的太平洋,最深的马里亚纳海沟,有一万多米深,也就是20多里。
如今的沧海更大更深,深度超过百里。
在遥远的东方,存在着一个数次拒绝了米其林三星评价的奇怪小店。那里价格昂贵,一碗配汤蛋炒饭288RMB,哦忘了还有一碟泡菜,但就算是这样也有很多人排队等候。那里不接受预定,只接受本人现场排队,无数人开着专机专程排队,当然并不提供停机位或停车位。那里服务恶劣,竟然让顾客自己端菜收拾碗筷,对了还要擦桌子,哦!上帝这老板...
热血火爆红文新书上传都市之绝代战神最强的兵王是特种兵,最强的特种兵在龙魂。这支传说中的队伍执行的都是永不解密的最高机密任务。男儿当快意恩仇,睚眦必报。为忠可粉身碎骨,为义可两肋插刀,为情可百死不悔。铁血男儿兵王魂,百死报国英雄气。书友群272902304,欢迎入坑!...
秦昊进入六道轮回,知道自己下一世是个没长相,没身世,没天赋的路人甲时,激活了修改成功率系统。那先改个身世?做人不能太贪心,有点背景就好。秦昊默默的望向最璀璨的那个光环。叮,修改成功率,100,转世圣主之子。在改个脸吧,不用太帅,一眼记住就行。于是乎,浮现了张万古无一帅的面容。叮,修改成功率,百分之百,眸若星,眉似剑,出场便知是主角。秦昊满意点头,在随便挑了个太苍神体...
狼牙特种队队长回归都市,保护妹妹,邂逅冰山女神,斗日本天才,灭黑暗势力,建造商业帝国,谱写一曲轰轰烈烈的都市大风歌!!作者有话说诚意推送女友套路太多,我有点招架不住!...
本文结局一对一,男主身心干净。匪夷所思的穿越成为官宦千金,还没来得及假装失忆,就被神尼诊断为失魂症。失魂症会危及生命,吓坏了爱女心切的父母,没人问她的意见,就把送她往尼庵,定魂保命。天下名山佛占多,重峦叠嶂,古木参天涧深谷幽,水声潺潺的确是休养胜地,能安安静静的过日子,也是一个不错的选择。只是,佛堂并非远离尘嚣的世外桃源,形形色色的男子相继登场,本以是一面之缘,泛泛之交,人走茶凉,却不想与他们的纠葛会剪不断理还乱。从佛堂返回家中,地方转变,麻烦却没减少半点,反而愈演愈烈。女儿家,争风吃醋,无辜牵涉其中嫡庶间,明争暗斗,无法独善其身。不要这些缠绵悱恻的爱恨情仇,只要在有生之年,与君相守,安暖度日。寻寻觅觅,万丈红尘里,谁是哪个待她以诚,朝夕相对的人?友情提示本文延续温情狗血风,不喜慎入。...
六岁那年,我与当保姆的母亲入住朱浣的家里,半年后,他从他母亲肚子里蹦出来,我跟妈妈去医院看他,隔着透明的玻璃窗,我看见襁褓中长得跟猴子没什么区别的他,暗暗叹息他长大了可怎么办?并且给他取了个绰号叫地瓜。十二岁至十八岁,因为照顾他可以从他母亲那里得到一笔不小的报酬维持我跟母亲的生活,我的青春时代整个被他占满。这一年,我终于考上大学,离开他家,他也去国外读书,我当夜欢呼雀跃。他走的那年才十二岁,却万分不舍地拉着我的手说待你长发及腰,我就回来娶你。我摸摸我那因为他老是把口香糖粘在我头上,而剪短的一头秀发,差点没气吐血,况且,童言童语,谁会当真?但还是很有礼貌地弯腰摸了摸他的头,笑得无比开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