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小燕文学WwW.XiaoYanwenXue.CoM)
毒雾越来越浓郁,灰色渐渐化为黑色,四周已经连草木也都消失,只剩下光秃秃的黑土地,林平和难免有点紧张,第一次来到这种危险之地,本着对系统的信任才走到这里,
因为毒雾的笼罩,环境寂静的连脚踩在泥土上都能听到轻轻的挤压声。
时间流逝,因为周围千篇一律的环境,林平和都已经不知道自己走了多久。
蓦然,黑雾仿佛被一个无形之幕遮挡一般,脱离黑雾,仿佛进入了光明之界,方圆百丈,正中心一个洁白无瑕的光球,熠熠生辉。
与其形成鲜明对比的是上方的黑色珠子,一道道黑色雾气落下,死死的压制住洁白光球,仿佛世界的两大阵营在搏斗,虽然光球被压制,但明显发现,落下的雾气仿佛被净化一般,渐渐光球的能量,不断反制。
看来毒谷的外部灰雾就是这个东西发出的,随着光球转化的能量越来越多,日积月累下,黑珠子应该快压制不住了,林平和想到。
“黑珠子是噬血珠,原本应该是血红色,但是这一带极少生灵闯入,吸收不到足够的鲜血,渐渐地显露出本体了,是个好东西。”
系统提醒道。
叮~发现毒雾源头,任务完成!
林平和一愣:“这任务就完成了?那奖励呢?难道没啥奖励吗?”
“奖励就是噬血珠,请宿主尽量靠近一下,系统来收取噬血珠。”
“等等,虽然看起来光球不邪恶,但我们这么破坏平衡会不会搞出什么事。”
林平和不放心的问道。
“不会。”
林平和听到也不迟疑了,猛地借力一跃,靠近黑珠子,刹那间,眉间光点发出强烈的吸力,黑珠子仿佛被一个无形巨手抓住一般,剧烈挣扎,但一切都是徒劳,猛地一滞,就“嗖”
的一声飞进林平和眉心。
林平和好奇的摸了摸眉心,又看看仿佛轻松下来的光球。
“宿主,这黑珠子你目前没有能力炼化,只能用来砸人,但其噬血以后会越来越难以控制,反噬太大,所以慎用。
光球也别想了,收不了。”
林平和无语:“系统,你是不是在偷偷对我用什么读心术!
?”
“没有,只是根据你勤俭节约的本性给你解释一下。”
林平和:这破系统讲话总是有点阴阳怪气的。
林平和看雾气不断消散,没有黑珠子的存在,看来所谓毒谷即将成为历史。
没有毒谷的存在,妖魔域里的一些妖兽魔怪可能会时不时的跑过来,此地不宜久留了。
想罢,身形闪动,沿着来时的方向退了出去。
就在林平和离开不久后,光球中渐渐出现一个女孩的模糊的脸庞,随后,越来越清晰,直到一个二八年华的少女的身姿完全越出光球,琳珑剔透的皮肤,精细纯洁的五官,一头海藻般的乌黑长发,垂落到足踝。
望着林平和离去的方向,澄净无暇的眸子里,充满了好奇。
随后又伸了个懒腰,展颜一笑,倾国倾城,天地亦为之黯淡。
毒谷村外
“系统,你到底是个啥,感觉你知道的蛮多的呀?”
林平和问道。
“我仿佛冥冥中能知道一些天地中自然诞生的一些东西,比如噬血珠。”
“那个光球呢,说起来跟你有点像。”
“我冥冥之中就能感受到它,应该是我曾经的一部分,一个碎片。”
系统淡淡道。
林平和一愣:“那你怎么不拿过来给你装上?要不我们回去再找找?”
在遥远的东方,存在着一个数次拒绝了米其林三星评价的奇怪小店。那里价格昂贵,一碗配汤蛋炒饭288RMB,哦忘了还有一碟泡菜,但就算是这样也有很多人排队等候。那里不接受预定,只接受本人现场排队,无数人开着专机专程排队,当然并不提供停机位或停车位。那里服务恶劣,竟然让顾客自己端菜收拾碗筷,对了还要擦桌子,哦!上帝这老板...
热血火爆红文新书上传都市之绝代战神最强的兵王是特种兵,最强的特种兵在龙魂。这支传说中的队伍执行的都是永不解密的最高机密任务。男儿当快意恩仇,睚眦必报。为忠可粉身碎骨,为义可两肋插刀,为情可百死不悔。铁血男儿兵王魂,百死报国英雄气。书友群272902304,欢迎入坑!...
秦昊进入六道轮回,知道自己下一世是个没长相,没身世,没天赋的路人甲时,激活了修改成功率系统。那先改个身世?做人不能太贪心,有点背景就好。秦昊默默的望向最璀璨的那个光环。叮,修改成功率,100,转世圣主之子。在改个脸吧,不用太帅,一眼记住就行。于是乎,浮现了张万古无一帅的面容。叮,修改成功率,百分之百,眸若星,眉似剑,出场便知是主角。秦昊满意点头,在随便挑了个太苍神体...
狼牙特种队队长回归都市,保护妹妹,邂逅冰山女神,斗日本天才,灭黑暗势力,建造商业帝国,谱写一曲轰轰烈烈的都市大风歌!!作者有话说诚意推送女友套路太多,我有点招架不住!...
本文结局一对一,男主身心干净。匪夷所思的穿越成为官宦千金,还没来得及假装失忆,就被神尼诊断为失魂症。失魂症会危及生命,吓坏了爱女心切的父母,没人问她的意见,就把送她往尼庵,定魂保命。天下名山佛占多,重峦叠嶂,古木参天涧深谷幽,水声潺潺的确是休养胜地,能安安静静的过日子,也是一个不错的选择。只是,佛堂并非远离尘嚣的世外桃源,形形色色的男子相继登场,本以是一面之缘,泛泛之交,人走茶凉,却不想与他们的纠葛会剪不断理还乱。从佛堂返回家中,地方转变,麻烦却没减少半点,反而愈演愈烈。女儿家,争风吃醋,无辜牵涉其中嫡庶间,明争暗斗,无法独善其身。不要这些缠绵悱恻的爱恨情仇,只要在有生之年,与君相守,安暖度日。寻寻觅觅,万丈红尘里,谁是哪个待她以诚,朝夕相对的人?友情提示本文延续温情狗血风,不喜慎入。...
六岁那年,我与当保姆的母亲入住朱浣的家里,半年后,他从他母亲肚子里蹦出来,我跟妈妈去医院看他,隔着透明的玻璃窗,我看见襁褓中长得跟猴子没什么区别的他,暗暗叹息他长大了可怎么办?并且给他取了个绰号叫地瓜。十二岁至十八岁,因为照顾他可以从他母亲那里得到一笔不小的报酬维持我跟母亲的生活,我的青春时代整个被他占满。这一年,我终于考上大学,离开他家,他也去国外读书,我当夜欢呼雀跃。他走的那年才十二岁,却万分不舍地拉着我的手说待你长发及腰,我就回来娶你。我摸摸我那因为他老是把口香糖粘在我头上,而剪短的一头秀发,差点没气吐血,况且,童言童语,谁会当真?但还是很有礼貌地弯腰摸了摸他的头,笑得无比开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