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小燕文学WwW.XiaoYanwenXue.CoM)
“她……在你身后。”
听完这话,笑三分整个人都怔住了,他身后有个人,他却一点都察觉不到。
身前的这个人已经断了气,是因为他刚刚极具愤怒又惊恐的时候掐着他的脖子,不小心一个用力,就让这人断了气。
笑三分抬头看时,徐家兄弟和顾承风的目光都在盯着他,仿佛在打量着一个奇怪的东西。
可是他们的眼神中,那个奇怪的东西是他自己,而不是他身后。
他们这几个人,看不见么?
他觉得自己后脊柱已经冰凉,呼吸也跟着沉重起来,勉强地笑了一下,他不敢回头,因为从这个死了的人眼神中,他就已经知道是决不能回头看的。
他只是慢慢站起身来,先是一手撑着地,侧过半个身子,再然后,手慢慢地从地上挪开。
突然地,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双手向背后一抛,十几枚流火金钱镖嗖的从袖口发出,双手拇指与中指相扣,一瞬间又弹出了六七颗乾坤如意珠,镖林弹雨,百刃齐发。
转头之际,从他口出吐出一串金蚕蛊丝,可是他回头的时候,却又怔住了。
他原以为,这一连串的暗器和毒药,即使伤不到身后那个人,也能把她逼到别的地方引她现身,好让顾承风他们去对付她。
只是他没想到,回头一看,他也看不见任何东西。
从头到尾,都只是那个死了的人自己说的,说他身后有人,可是,谁都没有见过那个人。
现在他身后的,是三个死人,死了的自己人。
那三个人,没有其余几个那么幸运的,躲开了他的暗器。
如今,他们带来的人,已经死了过半。
“你疯了?”
徐大智开了口,怒目看向了笑三分。
在他眼里,笑三分确实是疯了。
先是疯了一般拷问那个一直在笑的人,折磨过后又把他杀了,现在,又不由分说地杀了身后的三个人,这不是疯了是什么。
笑三分环顾了一圈,他发现了一件事,已经很久,没有人再发出咯咯的笑了,他也没在笑。
“这林子里有鬼。”
笑三分沉默良久,得出了这样的结论。
他仔细地分析了一遍,林子里的雾气本来是最可疑的,可是以他对毒药的钻研,可以确认这雾中并没有毒。
这里没有毒,也没有其他人,可是这些死了的人都像中过邪一般,如果不是鬼惑人心,还能有什么?
“这世上只有人心生鬼,怕是你平日里多行不义,到了这里暗自心虚了吧。”
顾承风嘲讽了他一句,不以为意,在他心里,是从不信这些鬼神之说的。
“难道这些死了的人,还不足以证明么?”
笑三分有些急了,他都信了的事情,为什么没有人会信他?
“这里面难道有一个人是鬼杀的?”
顾承风反问了一句。
的确,从一开始,这里死的每一个人,都是他们自己人杀的这倒是一件谁都看在眼里的事实。
笑三分不说话了,他也默认了,这些死了的人,绝大多数还都是被他杀的。
“如果真的有鬼,她就是为了笑两声吓唬我们玩?”
显然,顾承风对这个结论觉得更加荒谬。
除了他们四个,活着的人,就还剩下五个了。
雾已经渐渐散去了,不知从何处来,不知往何处去。
在遥远的东方,存在着一个数次拒绝了米其林三星评价的奇怪小店。那里价格昂贵,一碗配汤蛋炒饭288RMB,哦忘了还有一碟泡菜,但就算是这样也有很多人排队等候。那里不接受预定,只接受本人现场排队,无数人开着专机专程排队,当然并不提供停机位或停车位。那里服务恶劣,竟然让顾客自己端菜收拾碗筷,对了还要擦桌子,哦!上帝这老板...
热血火爆红文新书上传都市之绝代战神最强的兵王是特种兵,最强的特种兵在龙魂。这支传说中的队伍执行的都是永不解密的最高机密任务。男儿当快意恩仇,睚眦必报。为忠可粉身碎骨,为义可两肋插刀,为情可百死不悔。铁血男儿兵王魂,百死报国英雄气。书友群272902304,欢迎入坑!...
秦昊进入六道轮回,知道自己下一世是个没长相,没身世,没天赋的路人甲时,激活了修改成功率系统。那先改个身世?做人不能太贪心,有点背景就好。秦昊默默的望向最璀璨的那个光环。叮,修改成功率,100,转世圣主之子。在改个脸吧,不用太帅,一眼记住就行。于是乎,浮现了张万古无一帅的面容。叮,修改成功率,百分之百,眸若星,眉似剑,出场便知是主角。秦昊满意点头,在随便挑了个太苍神体...
狼牙特种队队长回归都市,保护妹妹,邂逅冰山女神,斗日本天才,灭黑暗势力,建造商业帝国,谱写一曲轰轰烈烈的都市大风歌!!作者有话说诚意推送女友套路太多,我有点招架不住!...
本文结局一对一,男主身心干净。匪夷所思的穿越成为官宦千金,还没来得及假装失忆,就被神尼诊断为失魂症。失魂症会危及生命,吓坏了爱女心切的父母,没人问她的意见,就把送她往尼庵,定魂保命。天下名山佛占多,重峦叠嶂,古木参天涧深谷幽,水声潺潺的确是休养胜地,能安安静静的过日子,也是一个不错的选择。只是,佛堂并非远离尘嚣的世外桃源,形形色色的男子相继登场,本以是一面之缘,泛泛之交,人走茶凉,却不想与他们的纠葛会剪不断理还乱。从佛堂返回家中,地方转变,麻烦却没减少半点,反而愈演愈烈。女儿家,争风吃醋,无辜牵涉其中嫡庶间,明争暗斗,无法独善其身。不要这些缠绵悱恻的爱恨情仇,只要在有生之年,与君相守,安暖度日。寻寻觅觅,万丈红尘里,谁是哪个待她以诚,朝夕相对的人?友情提示本文延续温情狗血风,不喜慎入。...
六岁那年,我与当保姆的母亲入住朱浣的家里,半年后,他从他母亲肚子里蹦出来,我跟妈妈去医院看他,隔着透明的玻璃窗,我看见襁褓中长得跟猴子没什么区别的他,暗暗叹息他长大了可怎么办?并且给他取了个绰号叫地瓜。十二岁至十八岁,因为照顾他可以从他母亲那里得到一笔不小的报酬维持我跟母亲的生活,我的青春时代整个被他占满。这一年,我终于考上大学,离开他家,他也去国外读书,我当夜欢呼雀跃。他走的那年才十二岁,却万分不舍地拉着我的手说待你长发及腰,我就回来娶你。我摸摸我那因为他老是把口香糖粘在我头上,而剪短的一头秀发,差点没气吐血,况且,童言童语,谁会当真?但还是很有礼貌地弯腰摸了摸他的头,笑得无比开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