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离开宝芝林的时候,天色已经彻底黑下来了。
幸好宝芝林所在街道,算得上佛山比较出名的商业街,晚上也有灯光可供视物。
吴东和严振东走得慢悠悠的,各怀心思谁都没有开口说话。
“阿东,你怎么拒绝加入黑旗军,而选择加盟民团?”
突然,一直沉默不语的严振东开口,问道:“要知道,若是加入黑旗军的话,相信用不了多久你就能获得官身!”
“那又如何?”
吴东摇头轻笑,说得十分直白:“黑旗军不受官府待见,不时就会受到打压和削弱,日子过得憋屈无比!”
“身上但凡打上了黑旗军的标签,还想着在官场上混迹,别做梦了!”
“不仅如此,若是有和洋人的战事爆发,估摸着黑旗军还得顶上去,严师傅觉得这样折腾下去,黑旗军这块招牌还能维持多久?”
丝……
听了吴东的吐槽,严振东只觉不寒而栗。
苦笑道:“难怪你小子那么果断拒绝刘永福的招揽,可民团也不会有什么出路吧?”
“在民团混,最起码没有多少约束,若是想走的话,随时都能脱身离去!”
吴东解释道:“严师傅应该听过军规森严,军法无情的说法吧,一旦有了正式军籍,受到的约束就太大了!”
“再说了,民团也不是没有发展潜力,就看怎么操作了!”
说到这里,吴东很有些意气风发,他也没想到来到佛山城区之后,竟然如此的顺风顺水。
他这话不是说着玩的,民团再怎么说都是武装组织,只要利用得好能做的事情实在太多了。
不管是维持地方秩序,还是赚钱方面,都有许多方便之处。
电影剧情中,黄飞鸿作为佛山民团老大,结果全然没有将民团的作用发挥出来,在吴东看来就是最大的浪费。
别的不说,只要民团稍稍用心点放在秩序维护之上,大反派沙河帮绝对不会那么嚣张。
瞧瞧沙河帮对付宝芝林的手段,竟然放火箭。
要是吴东,直接就可以定这帮家伙一个私藏弓弩,图谋不轨的罪名。
除非佛山父母官,或者邻近的粤省官方大佬力保,不然沙河帮上上下下都得完蛋。
可黄飞鸿偏偏没有利用手上的隐形权力,还跟看他不顺眼的提督玩君子坦荡荡那套把戏。
若非猪脚光环在身,关键时刻身份特殊的洋人神父帮忙做证,黄飞鸿死定了。
……
加入民团之后,吴东第一时间雇佣了十位黑旗军遣散将士。
在小弟们的帮助下,通过泡制第一批送往黑旗军营地的汤药,很快就走上正轨。
拿到黑旗军结清的货款,吴东不由一阵神清气爽。
码头那边的摊子也没放下,由年纪大的小弟和新雇佣的前黑旗军将士打理,吴东和严振东就不去坐镇了。
为了避免可能出现的麻烦,雇佣的十位前黑旗军将士,都亲身领教过严振东的强悍武艺。
他们都是从安南杀出来的精锐,也是有不俗军中武艺在身,可结果却没有一个能在严振东手上撑过五招。
在遥远的东方,存在着一个数次拒绝了米其林三星评价的奇怪小店。那里价格昂贵,一碗配汤蛋炒饭288RMB,哦忘了还有一碟泡菜,但就算是这样也有很多人排队等候。那里不接受预定,只接受本人现场排队,无数人开着专机专程排队,当然并不提供停机位或停车位。那里服务恶劣,竟然让顾客自己端菜收拾碗筷,对了还要擦桌子,哦!上帝这老板...
热血火爆红文新书上传都市之绝代战神最强的兵王是特种兵,最强的特种兵在龙魂。这支传说中的队伍执行的都是永不解密的最高机密任务。男儿当快意恩仇,睚眦必报。为忠可粉身碎骨,为义可两肋插刀,为情可百死不悔。铁血男儿兵王魂,百死报国英雄气。书友群272902304,欢迎入坑!...
秦昊进入六道轮回,知道自己下一世是个没长相,没身世,没天赋的路人甲时,激活了修改成功率系统。那先改个身世?做人不能太贪心,有点背景就好。秦昊默默的望向最璀璨的那个光环。叮,修改成功率,100,转世圣主之子。在改个脸吧,不用太帅,一眼记住就行。于是乎,浮现了张万古无一帅的面容。叮,修改成功率,百分之百,眸若星,眉似剑,出场便知是主角。秦昊满意点头,在随便挑了个太苍神体...
狼牙特种队队长回归都市,保护妹妹,邂逅冰山女神,斗日本天才,灭黑暗势力,建造商业帝国,谱写一曲轰轰烈烈的都市大风歌!!作者有话说诚意推送女友套路太多,我有点招架不住!...
本文结局一对一,男主身心干净。匪夷所思的穿越成为官宦千金,还没来得及假装失忆,就被神尼诊断为失魂症。失魂症会危及生命,吓坏了爱女心切的父母,没人问她的意见,就把送她往尼庵,定魂保命。天下名山佛占多,重峦叠嶂,古木参天涧深谷幽,水声潺潺的确是休养胜地,能安安静静的过日子,也是一个不错的选择。只是,佛堂并非远离尘嚣的世外桃源,形形色色的男子相继登场,本以是一面之缘,泛泛之交,人走茶凉,却不想与他们的纠葛会剪不断理还乱。从佛堂返回家中,地方转变,麻烦却没减少半点,反而愈演愈烈。女儿家,争风吃醋,无辜牵涉其中嫡庶间,明争暗斗,无法独善其身。不要这些缠绵悱恻的爱恨情仇,只要在有生之年,与君相守,安暖度日。寻寻觅觅,万丈红尘里,谁是哪个待她以诚,朝夕相对的人?友情提示本文延续温情狗血风,不喜慎入。...
六岁那年,我与当保姆的母亲入住朱浣的家里,半年后,他从他母亲肚子里蹦出来,我跟妈妈去医院看他,隔着透明的玻璃窗,我看见襁褓中长得跟猴子没什么区别的他,暗暗叹息他长大了可怎么办?并且给他取了个绰号叫地瓜。十二岁至十八岁,因为照顾他可以从他母亲那里得到一笔不小的报酬维持我跟母亲的生活,我的青春时代整个被他占满。这一年,我终于考上大学,离开他家,他也去国外读书,我当夜欢呼雀跃。他走的那年才十二岁,却万分不舍地拉着我的手说待你长发及腰,我就回来娶你。我摸摸我那因为他老是把口香糖粘在我头上,而剪短的一头秀发,差点没气吐血,况且,童言童语,谁会当真?但还是很有礼貌地弯腰摸了摸他的头,笑得无比开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