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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小队并不知道一股兵力比他们多出七八倍的敌人已经追过来了,但是这并不影响他们全速撤退,哪怕是天空中雷鸣电闪,也没有让他们放慢脚步。
特种部队的战术千变万化,但是万变不离其宗,最核心的战术无非就两个字:偷袭。
既然是偷袭,就必须快打快撤,与敌军交战之后不管是否已经得手,立即脱离然后撤出,绝对不能恋战,像完成任务之后又顺手灭掉敌军一个指挥部或者为敌军高级指挥官送上一颗花生米这类情节,只能存在于想象之中,在现实中是不可能发生的。
萧剑扬和雷电在前面开路,宝宝和山猪断后,整个小队在丛林中快速穿行。
得亏那些偷渡者和贩毒武装人员,是他们在丛林中开辟出一条条不为人知的小路,利用这些小路,第一小队撤得很快,不然的话,一小时能走出一公里就该谢天谢地了。
当然,这些小路也很危险的,经常会看到陷阱,甚至烂得不成样子的尸体,这一切都在提醒所有人,这片丛林是无法无天的三不管地带,如果他们不想也躺在那里被污水泡烂,最好打起十二分精神来!
高浓缩营养剂非常管用,先打了一仗,然后连续几个小时的急行军,萧剑扬丝毫不觉得疲惫。
只是他一直抿着嘴,一声不吭的在前面开路,表现有点古怪,雷电忍不住说:“47,说话!”
萧剑扬在步话机里说:“没什么好说的。”
雷电说:“现在还是比较安全的,有什么话就说出来,别憋在心里,你是新兵,你的心还装不下这么多东西!”
萧剑扬有些迷茫的看了四周一眼,说:“没事,我只是暂时还不适应部队的战斗作风,自我调节一下就行了。”
雷电叹了口气:“还在对队长命令我们死活不论一律往敌人头部补枪而耿耿于怀呀?47,你要记住,队长的每一个命令都是以千百次血战换回来的经验作基础的,并不是他冷酷,而是不希望你们这些新人刚进入这个领域就莫名其妙的死在一群伤兵手里……我们过去在这方面的教训实在太多了!”
萧剑扬说:“我能理解……我只是不能理解那个越南女兵的行为,我明明已经放她一条生路了,她却在我的背后拿出一枚黄磷手雷想跟我同归于尽……我无法理解她的行为!
她为什么要这样做?难道她对生命一点都不留恋吗?”
雷电无奈的说:“47,你以为那是普通的女兵吗?那是越南丛林变色龙部队的女特工,一个个都身经百战,冷酷无情,而且狡猾异常,79年的时候我们不知道有多少战士就是死在她们手里……算了,跟你说这些你一时半刻也无法理解,你只要记住,那些女特工都在战争中失去了父母、兄弟、丈夫甚至儿子,对我们恨之入骨就行了!”
越南丛林变色龙部队其实就是越南特工队,越南陆军里并没有这个番号,这个外号是美军取的。
越南战争的时候深入越南游击队的游击区执行任务的美军时常会在丛林里遇见穿得破破烂烂,还光着双脚的越南人,这些越南人看上去人畜无害,但当美军转过身后,后背马上就会射来一串子弹,或者飞来一把带毒的匕首,不知道多少美军士兵就这样憋屈无比的死在了丛林里。
如果他们发了狠要把这些袭击者揪出来的话,那么,他们马上就会领教到东方特色的丛林游击战:到处都是陷阱,到处都是诡雷,每一条石缝中,每一棵大树后面,都随时可能射出致命的子弹!
而到了晚上他们甚至会听到一种诡异的沙沙声,那是他们的战友被摸进营地来的越南人用匕首割开咽喉时鲜血狂喷而出所发出的声音……简单的说他们面对的就是一群比兔子还能跑,比耗子还能钻,比猴子还能跑,比豺狗还要凶残的角色,由于这些越军特工太善于伪装了,不管是躲在丛林中还是躲在老百姓中间都能把自己完美地伪装起来,美军给他们取了个响亮的外号:丛林变色龙!
当然,丛林变色龙部队自然不可能光靠小打小闹袭击几个落单的美军士兵就让侵越美军如此恐惧,他们躲在丛林里,冷冷地盯着美军,一旦被他们捕捉到机会,马上会对美军的机场、油库、码头、仓库、船坞、通信指挥中心、军营、飞行员军官宿舍楼等等战略目标发动袭击,哪怕是同归于尽也在所不惜,这是一支不知道死亡为何物的部队,他们那灵活多变的战术和漠视死亡的态度让美军闻风丧胆。
至于女特工就更不用说了,在身体条件方面女子跟男子在着先天上的劣势,那些女特工能够加入这样一支部队并且独立作战,只能说明她们比男人更坚韧、更凶狠、更狡猾,否则军队这个强者为尊的团体里是无法生存的。
边境自卫反击战的时候解放军就没少吃越军女特工的亏,有时候一个班的越军女特工给解放军造成的伤亡甚至比一次连级混战还大!
这些萧凯华都跟萧剑扬说过,他竟然把后背亮给一名越军女特工,而且还没死,只能说他命大。
萧剑扬摇摇头,将这些乱七八糟的东西都甩到脑后,萧剑扬集中精力,继续开路。
事情已经过去了,再想也没用,还是集中注意力继续探路,免得把整个小队带进了伏击圈还不知晓!
事实证明,他的担心并不是多余的。
天蒙蒙亮的时候,雷电对了一下地图,还不错,这一夜他们在丛林里穿行了近二十公里,距离泰国边境已经很近了。
*程牧初见陶夭。灯光流转,觥筹交错,她在跪舔别人的裤腿。程牧再见陶夭。光天化日,众目睽睽,别人在跪舔她的高跟鞋。程牧一笑,丫头片子有点能耐。边上有人促狭道二爷,听说那姑娘在圈子里拜了个干爹。程牧呵。*陶夭说生活就像吃屎,无所谓今天吃,还是明天吃,不吃得饿死。头颅仰得太高,没用,不如低眉顺眼先活着,活着活着,一只狗也保不齐活出人样了。不曾想她将自己当成狗了,某位爷愣是想将她捧成角。角是那么好当的吗?人前,她像花瓶,香江程二爷重金打造。人后,她像抹布,二爷花样太多,总将她拧成各种形状,晚上白天,死去活来。她不想干了,肚子里多了个小祖宗。得,豪门主母这位子坐定了。*奉子成婚。陶夭小腹微凸,高调入豪门。婚礼上,她眼瞅着对面一向冷峻深沉的男人勾唇含笑,有点眼花,无语道您到底图我什么呢?想给您生孩子的女人手拉手能绕香江两圈了。程牧低笑,俯身在她耳边,一字一顿,日久生情,这种事,栽了就认了。陶夭翻个白眼,无耻。程牧看着她一脸酡红,笑而不语。他懒,这辈子所有的精力,用来调教一只小野猫已是不易,哪有闲情,再去招惹其他?*世人只知他程二爷在香江一手遮天。却不知,他乐意遮的,从来只有她头顶那片天。他庆幸,他看见了她的好。*本文又名影后成名史,男主强取豪夺,男配统统想上位,一对一结局和,清冷倔强百折不挠型女主,权势滔天冷漠腹黑型男主,豪门婚恋,娱乐圈元素,欢迎跳坑。*推荐阿锦完结暖文已出版影后重生之豪门萌妻,出版书名献给亲爱的邵先生待出版重生娱乐圈之名门盛婚,出版书名待定。豪门暖媳,出版书名待定。搜索作者其他作品或者直接在书院搜索作者名书名均可见哈。*新浪微博浮光锦,求关注么么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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