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人呢?
难不成半道上跳进太平洋里去了?
一脸狐疑满心不甘的索洛斯看向了身旁的杰克。
而杰克则回应以极度困惑和委屈。
这趟航班隶属于米联航空,我他么分明在乘客名单上看到了那杨宁的名字,艹……说好了米国人不骗米国人的,怎么会是这种结果呢?
弗兰克快步走来,耸肩摊手,不无遗憾道:
“很遗憾,索洛斯先生,你并未成功邀请到那位华国人,航班机组的成员告诉我,那个华国人并未登机。”
索洛斯怅然摇头,呢喃道:
“不,他来了……我感觉得到,此刻他距离我们并不远……”
确实不远!
相比帝都到落山矶上万公里的距离,此刻,刚飞临西亚图上空的杨宁距离索洛斯不到两千公里的距离,的确算不上什么。
……
机场的豪华,道路的平坦,市区的繁荣,无不给杨宁一行留下了深刻的印象。
“没什么大不了的,咱们华国的基础设施,不出十五年,一定能超过人家!”
杨宁不断以此实话来安慰自己鼓舞同伴。
但……
等到参观波音公司生产基地的时候,杨宁却再也说不出这种话来。
怎得一个巍峨壮观可以形容得了的呀!
真不知道二十年后的华国C919生产组装线能不能达到人家现在的水平。
米国佬很会来事,在杨宁一行抵达西亚图的当天,并没有什么安排,以便留下充足的时间给尊贵的客人倒时差,但在第二天结束了对生产基地的参观考察后的当晚,为杨宁一行举行了盛大欢迎晚宴。
所有在家的高管悉数出场,新上任没多久的播音民机集团董事长兼总裁CEO穆拉利先生,亲自做了长达五分钟之久的欢迎致辞。
而华国这边,本应该是核心主角的杨老板,却发扬了他一贯的懒散作风,委派潘耀民登台,答谢了对方的盛情款待。
宴会现场,十数位被邀请而来的记者,用手中的照相机记录下一个又一个珍贵的镜头。
晚宴进行中,潘耀民寻了个空当,对身边相陪的桑德斯附耳道:
“你要让记者们捕捉镜头时尽量避开杨老板,至少明天见报时,不能现出杨老板的信息。”
桑德斯转过身来,反附在潘耀民的耳边悄声应道:
“放心吧,潘总,我都已经安排好了,对杨老板的报道,一定要以Time周刊在米华经济合作高级论坛上的采访为开始……”
……
不甘失败的索洛斯依旧坚信自己的直觉。
那个名叫杨宁的华国人并没有打算失约,他不过是小心起见而耍了个花招,此刻,一定是改乘了别的航班从另一座城市进到了米国境内。
“查!
先从西海岸查起,弗兰克,相信我,我们还有机会!”
然而,弗兰克动用了所有手段,追查了各家航空公司的乘客信息,以及西海岸各海关入境旅客的资料,却依旧未能查找到杨宁的踪迹。
西亚图,虽然也位列于西海岸大城市之中,但彼时,无论是香江还是帝都,均未开通直达航班。
弗兰克忽视了西亚图的存在,却也是有情可原。
无奈。
在遥远的东方,存在着一个数次拒绝了米其林三星评价的奇怪小店。那里价格昂贵,一碗配汤蛋炒饭288RMB,哦忘了还有一碟泡菜,但就算是这样也有很多人排队等候。那里不接受预定,只接受本人现场排队,无数人开着专机专程排队,当然并不提供停机位或停车位。那里服务恶劣,竟然让顾客自己端菜收拾碗筷,对了还要擦桌子,哦!上帝这老板...
热血火爆红文新书上传都市之绝代战神最强的兵王是特种兵,最强的特种兵在龙魂。这支传说中的队伍执行的都是永不解密的最高机密任务。男儿当快意恩仇,睚眦必报。为忠可粉身碎骨,为义可两肋插刀,为情可百死不悔。铁血男儿兵王魂,百死报国英雄气。书友群272902304,欢迎入坑!...
秦昊进入六道轮回,知道自己下一世是个没长相,没身世,没天赋的路人甲时,激活了修改成功率系统。那先改个身世?做人不能太贪心,有点背景就好。秦昊默默的望向最璀璨的那个光环。叮,修改成功率,100,转世圣主之子。在改个脸吧,不用太帅,一眼记住就行。于是乎,浮现了张万古无一帅的面容。叮,修改成功率,百分之百,眸若星,眉似剑,出场便知是主角。秦昊满意点头,在随便挑了个太苍神体...
狼牙特种队队长回归都市,保护妹妹,邂逅冰山女神,斗日本天才,灭黑暗势力,建造商业帝国,谱写一曲轰轰烈烈的都市大风歌!!作者有话说诚意推送女友套路太多,我有点招架不住!...
本文结局一对一,男主身心干净。匪夷所思的穿越成为官宦千金,还没来得及假装失忆,就被神尼诊断为失魂症。失魂症会危及生命,吓坏了爱女心切的父母,没人问她的意见,就把送她往尼庵,定魂保命。天下名山佛占多,重峦叠嶂,古木参天涧深谷幽,水声潺潺的确是休养胜地,能安安静静的过日子,也是一个不错的选择。只是,佛堂并非远离尘嚣的世外桃源,形形色色的男子相继登场,本以是一面之缘,泛泛之交,人走茶凉,却不想与他们的纠葛会剪不断理还乱。从佛堂返回家中,地方转变,麻烦却没减少半点,反而愈演愈烈。女儿家,争风吃醋,无辜牵涉其中嫡庶间,明争暗斗,无法独善其身。不要这些缠绵悱恻的爱恨情仇,只要在有生之年,与君相守,安暖度日。寻寻觅觅,万丈红尘里,谁是哪个待她以诚,朝夕相对的人?友情提示本文延续温情狗血风,不喜慎入。...
六岁那年,我与当保姆的母亲入住朱浣的家里,半年后,他从他母亲肚子里蹦出来,我跟妈妈去医院看他,隔着透明的玻璃窗,我看见襁褓中长得跟猴子没什么区别的他,暗暗叹息他长大了可怎么办?并且给他取了个绰号叫地瓜。十二岁至十八岁,因为照顾他可以从他母亲那里得到一笔不小的报酬维持我跟母亲的生活,我的青春时代整个被他占满。这一年,我终于考上大学,离开他家,他也去国外读书,我当夜欢呼雀跃。他走的那年才十二岁,却万分不舍地拉着我的手说待你长发及腰,我就回来娶你。我摸摸我那因为他老是把口香糖粘在我头上,而剪短的一头秀发,差点没气吐血,况且,童言童语,谁会当真?但还是很有礼貌地弯腰摸了摸他的头,笑得无比开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