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长生榜,榜首?
苏翰景心中不由一个咯噔,他脑海中第一次由此冒出来的念头便是——这天庭怕不是要搞事情啊!
无法老僧枯活四百年,就给他列榜首,先不说这个长生榜掉不掉价,光是这个榜首,就感觉是在针对他了!
于是,他连忙出声问道:“仙子,老僧听闻,飞仙境入天庭,可享寿十个甲子。
长生榜的榜首,不该是飞仙境的仙君们吗?”
或许是苏翰景这一声“仙子”
让这蛇首真得非常开心,以至于一听苏翰景询问此事,没有犹豫就说了出来:“嘻嘻,这你就不知道了吧,天庭虽然能让飞仙浮屠延寿至六百年的大限,但飞仙浮屠一旦离开天庭,他们的寿元便会立即被打回原形,依旧是那百年大限,所以入不得那长生榜!”
苏翰景惊诧。
他原本还当是天庭有什么延寿奇珍,比如蟠桃仙杏之物,没想到竟是如此延寿方法?怎么听着只是放缓了衰老时间呢?
这让苏翰景曾经有过的一个怀疑念头再次冒了出来:此世天庭之仙,当真为仙?
不过苏翰景没有就此事冒然询问,而是故作讶然,重复了一遍这蛇首“小青”
提到的一个词:“飞仙浮屠?”
“这个啊,就是你认为的飞仙境,但是这里是没有这种说法的,都是称之为飞仙浮屠。”
蛇首“小青”
依旧立即给苏翰景做了解释。
“那仙者呢?”
苏翰景不由问道,毕竟此世修仙之路就两个境界。
一个仙者,一个飞仙。
非要细分的话,也没个一二三到九的层数,或者品数。
只有三个看似细分,但实际上好像有和没有差不多的分法。
“仙者若是修行到上境,无论入不入天庭,都可称之为仙君。
只不过,由于飞仙浮屠寻常时候,都不会离开天庭,所以但凡是为天庭办事的仙君,品级更胜同境界仙者,前缀可冠之以大,即大仙君。”
随着这蛇首“小青”
娓娓道来,苏翰景才知道,原来他心中忌惮不已的那位大仙君黄花道,只是一位仙者上境。
那么听命于黄花道的水王爷蓑衣客,岂不是仙者中境?
这让苏翰景惊愕不已。
因为这二者的实力,实在是比他想象中弱太多了。
而见到苏翰景此时的神情,那蛇首“小青”
便又笑了起来:“嘻嘻,你难道以为这修为突破不难吗?莫说仙者上境,就是仙者中境,一百个仙者初境里面,也不见得能有一个突破的。”
“还请仙子不吝赐教!”
苏翰景连忙请教,他那两道分身同修弃人经仙道法力,此时隐隐有突破之兆了,而这也不过才短短数日的时间罢了。
“仙者初境能不能突破到中境,依靠的不是平日里修行有多么刻苦,而是他本身有没有那个资格突破。”
“本身的资格?”
苏翰景一怔,他本来下意识的想到了修仙资质,可是一转念,他突然想到了戏傀儡经之骷髅真我篇中提到的“飞仙血脉”
。
于是他连忙问道:“莫不是血脉?”
“原来你知道呀,那我倒是可以放心说给你听了。”
在遥远的东方,存在着一个数次拒绝了米其林三星评价的奇怪小店。那里价格昂贵,一碗配汤蛋炒饭288RMB,哦忘了还有一碟泡菜,但就算是这样也有很多人排队等候。那里不接受预定,只接受本人现场排队,无数人开着专机专程排队,当然并不提供停机位或停车位。那里服务恶劣,竟然让顾客自己端菜收拾碗筷,对了还要擦桌子,哦!上帝这老板...
热血火爆红文新书上传都市之绝代战神最强的兵王是特种兵,最强的特种兵在龙魂。这支传说中的队伍执行的都是永不解密的最高机密任务。男儿当快意恩仇,睚眦必报。为忠可粉身碎骨,为义可两肋插刀,为情可百死不悔。铁血男儿兵王魂,百死报国英雄气。书友群272902304,欢迎入坑!...
秦昊进入六道轮回,知道自己下一世是个没长相,没身世,没天赋的路人甲时,激活了修改成功率系统。那先改个身世?做人不能太贪心,有点背景就好。秦昊默默的望向最璀璨的那个光环。叮,修改成功率,100,转世圣主之子。在改个脸吧,不用太帅,一眼记住就行。于是乎,浮现了张万古无一帅的面容。叮,修改成功率,百分之百,眸若星,眉似剑,出场便知是主角。秦昊满意点头,在随便挑了个太苍神体...
狼牙特种队队长回归都市,保护妹妹,邂逅冰山女神,斗日本天才,灭黑暗势力,建造商业帝国,谱写一曲轰轰烈烈的都市大风歌!!作者有话说诚意推送女友套路太多,我有点招架不住!...
本文结局一对一,男主身心干净。匪夷所思的穿越成为官宦千金,还没来得及假装失忆,就被神尼诊断为失魂症。失魂症会危及生命,吓坏了爱女心切的父母,没人问她的意见,就把送她往尼庵,定魂保命。天下名山佛占多,重峦叠嶂,古木参天涧深谷幽,水声潺潺的确是休养胜地,能安安静静的过日子,也是一个不错的选择。只是,佛堂并非远离尘嚣的世外桃源,形形色色的男子相继登场,本以是一面之缘,泛泛之交,人走茶凉,却不想与他们的纠葛会剪不断理还乱。从佛堂返回家中,地方转变,麻烦却没减少半点,反而愈演愈烈。女儿家,争风吃醋,无辜牵涉其中嫡庶间,明争暗斗,无法独善其身。不要这些缠绵悱恻的爱恨情仇,只要在有生之年,与君相守,安暖度日。寻寻觅觅,万丈红尘里,谁是哪个待她以诚,朝夕相对的人?友情提示本文延续温情狗血风,不喜慎入。...
六岁那年,我与当保姆的母亲入住朱浣的家里,半年后,他从他母亲肚子里蹦出来,我跟妈妈去医院看他,隔着透明的玻璃窗,我看见襁褓中长得跟猴子没什么区别的他,暗暗叹息他长大了可怎么办?并且给他取了个绰号叫地瓜。十二岁至十八岁,因为照顾他可以从他母亲那里得到一笔不小的报酬维持我跟母亲的生活,我的青春时代整个被他占满。这一年,我终于考上大学,离开他家,他也去国外读书,我当夜欢呼雀跃。他走的那年才十二岁,却万分不舍地拉着我的手说待你长发及腰,我就回来娶你。我摸摸我那因为他老是把口香糖粘在我头上,而剪短的一头秀发,差点没气吐血,况且,童言童语,谁会当真?但还是很有礼貌地弯腰摸了摸他的头,笑得无比开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