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花霁月体内灵力犹如泄洪一般狂涌而出,双手不断打出法决,只听阵阵龙吟响起,九条火龙从她掌心飞出!
火龙迎风便长,转眼间尺长的小火龙便疯长到十丈长,飞舞盘旋,吞吐火焰!
花霁月神念一动,九条火龙瞬间向着手无寸铁的叶上秋狂啸而来,汹涌的热浪将他身上未干的鲜血与汗水瞬间烤干!
火龙及面,叶上秋并未慌乱,他认得这是修真界有名的高阶道法,九天龙炎舞!
单论威力要远在花霁月的惜风剑诀之上,不过在速度上就要略逊一筹了,只要躲闪及时,他有信心让这九条火龙碰都碰不到他。
然而就在这时,叶上秋的眼角余光扫到花霁月,却见她左手虚握,一柄由灵力组成的青色长弓浮现在她手中,右手拉弦,一点灵光汇聚成箭,随着灵力的不断汇集,箭身光芒闪烁,犹如一束耀眼的太阳光线!
刹那间,叶上秋闻到了死亡的威胁,浑身寒毛倒竖,神觉亦在不断发出警告!
破邪诛神箭!
花霁月竟然在心动境就掌握了金丹境修士才能掌握的高阶道法!
如果让这支箭射中,就算不死也残!
高台上,林晴雪已经准备好了随时出手,到了这一步,即使叶上秋输了也不丢人,毕竟从一开始就没有人看好他能战胜花霁月。
前有火龙围剿,后有神箭威胁,叶上秋仿佛走到了一条必死之路。
不过叶上秋并没有慌乱,场内所有讯息都在他脑中一闪而过,只是瞬息之间他就作出了决定!
火龙巨大的龙嘴迎面噬咬而来,叶上秋一个闪身躲避开来,火龙擦身而过,将地面坚硬的青石板瞬间烧穿!
紧接着一条又一条火龙接连来袭,叶上秋十分狼狈地左闪右躲,让火龙在地面上烧出一个又一个大洞,但同时,他也在逐渐拉近与花霁月的距离。
破邪诛神箭威力恐怖无比,但却有一个致命的缺陷,那就是需要很长的蓄力时间,叶上秋必须在她蓄力完成之前将其施法打断!
而花霁月也正是因为担心这一点,所以才先使出九天龙炎舞。
眼见叶上秋越来越近,花霁月心中也不免有些急躁,甚至开始犹豫要不要提前将神箭释放。
可就在叶上秋即将冲到花霁月身前十丈距离之时,也不知是疲了还是牵动了伤口,叶上秋的脚步踉跄了一下,花霁月顿时眼前一亮,神识大放,九条火龙瞬间齐涌而上,只听一通轰然炸响,叶上秋所立之地顿时化作一片火海!
“赢了!”
周边弟子顿时欢呼道。
“师兄!”
鹿窈的一张小脸变得煞白。
然而高台上的众人,却一个个稳坐钓鱼台,道玄宗众人个个神色凝重,脸上没有丝毫胜利的喜悦。
林晴雪的手抬到一半又放下,眼中闪过一丝恍然,嘴角微翘。
见叶上秋被九天龙炎舞击中,花霁月心中一松,看着手中已经凝聚完毕的破邪诛神箭,犹豫到底是找个无人之地释放出去,还是继续给叶上秋补上一箭。
可就在这时,汹涌的火海中突然飞出数条漆黑如墨的灵力锁链,花霁月猝不及防之下被困了个正着,整个人瞬间被拽到在地!
花霁月倒在地上,心下顿时大惊,当即就要对着火海释放破邪诛神箭。
在遥远的东方,存在着一个数次拒绝了米其林三星评价的奇怪小店。那里价格昂贵,一碗配汤蛋炒饭288RMB,哦忘了还有一碟泡菜,但就算是这样也有很多人排队等候。那里不接受预定,只接受本人现场排队,无数人开着专机专程排队,当然并不提供停机位或停车位。那里服务恶劣,竟然让顾客自己端菜收拾碗筷,对了还要擦桌子,哦!上帝这老板...
热血火爆红文新书上传都市之绝代战神最强的兵王是特种兵,最强的特种兵在龙魂。这支传说中的队伍执行的都是永不解密的最高机密任务。男儿当快意恩仇,睚眦必报。为忠可粉身碎骨,为义可两肋插刀,为情可百死不悔。铁血男儿兵王魂,百死报国英雄气。书友群272902304,欢迎入坑!...
秦昊进入六道轮回,知道自己下一世是个没长相,没身世,没天赋的路人甲时,激活了修改成功率系统。那先改个身世?做人不能太贪心,有点背景就好。秦昊默默的望向最璀璨的那个光环。叮,修改成功率,100,转世圣主之子。在改个脸吧,不用太帅,一眼记住就行。于是乎,浮现了张万古无一帅的面容。叮,修改成功率,百分之百,眸若星,眉似剑,出场便知是主角。秦昊满意点头,在随便挑了个太苍神体...
狼牙特种队队长回归都市,保护妹妹,邂逅冰山女神,斗日本天才,灭黑暗势力,建造商业帝国,谱写一曲轰轰烈烈的都市大风歌!!作者有话说诚意推送女友套路太多,我有点招架不住!...
本文结局一对一,男主身心干净。匪夷所思的穿越成为官宦千金,还没来得及假装失忆,就被神尼诊断为失魂症。失魂症会危及生命,吓坏了爱女心切的父母,没人问她的意见,就把送她往尼庵,定魂保命。天下名山佛占多,重峦叠嶂,古木参天涧深谷幽,水声潺潺的确是休养胜地,能安安静静的过日子,也是一个不错的选择。只是,佛堂并非远离尘嚣的世外桃源,形形色色的男子相继登场,本以是一面之缘,泛泛之交,人走茶凉,却不想与他们的纠葛会剪不断理还乱。从佛堂返回家中,地方转变,麻烦却没减少半点,反而愈演愈烈。女儿家,争风吃醋,无辜牵涉其中嫡庶间,明争暗斗,无法独善其身。不要这些缠绵悱恻的爱恨情仇,只要在有生之年,与君相守,安暖度日。寻寻觅觅,万丈红尘里,谁是哪个待她以诚,朝夕相对的人?友情提示本文延续温情狗血风,不喜慎入。...
六岁那年,我与当保姆的母亲入住朱浣的家里,半年后,他从他母亲肚子里蹦出来,我跟妈妈去医院看他,隔着透明的玻璃窗,我看见襁褓中长得跟猴子没什么区别的他,暗暗叹息他长大了可怎么办?并且给他取了个绰号叫地瓜。十二岁至十八岁,因为照顾他可以从他母亲那里得到一笔不小的报酬维持我跟母亲的生活,我的青春时代整个被他占满。这一年,我终于考上大学,离开他家,他也去国外读书,我当夜欢呼雀跃。他走的那年才十二岁,却万分不舍地拉着我的手说待你长发及腰,我就回来娶你。我摸摸我那因为他老是把口香糖粘在我头上,而剪短的一头秀发,差点没气吐血,况且,童言童语,谁会当真?但还是很有礼貌地弯腰摸了摸他的头,笑得无比开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