咖趣阁

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第79章 特殊体质(第1页)

(小燕文学WwW.XiaoYanwenXue.CoM)

吴维终于失态了。

每一个知道那个男人名字的人,在听到他的消息之后,都很难不失态的。

过去二十年,如果没有他,联邦或许早就自己把自己折腾死了。

相比起明面上的那个圣人总统,明眼人都知道,那个男人才是联邦真正的灵魂。

“居然是他。”

吴维深吸了一口气,“如果是他的话,那这个历史,的确就很有可信度了。”

传说中,那个男人曾经辗转联邦最著名的七所大学,用十年的时间,通读了七所大学全部的图书馆。

然后,十年寒窗无人问,一举成名天下知。

他的学识之渊博,天下独一无二。

即便林深复生,在这方面也肯定及不上他。

他唯一比林深差的,只是实践经验太少。

理论转化成实践,总是需要时间的。

不过,这些年,他已经开始逐渐追赶,甚至超越林深了。

莫雨这时候也终于反应过来,厉声尖叫道:“这不可能,我乃文妖,没有我感应不到的书籍,但我从来不知道有什么上部。”

“坐井观天,夜郎自大,莫过于是也。

那个男人不想让你感应到,你自然就感应不到。

天下很大,你们妖族的时代,已经过去了。”

“不可能,我们妖族乃先天神灵,秉持天地气运而生,永远不可能被淘汰。”

“是吗?”

淡淡的问了一句后,下一刻,兰梦直接将手插~进了莫雨的心脏。

那是心脏碎裂的声音。

现场直接安静下来。

连吴维都有些没反应过来。

他的确是没打算放过莫雨,在莫雨面前发誓也是忽悠莫雨的。

他只发誓自己不会杀莫雨,可没说不阻止别人杀她。

在文字游戏方面,吴维和那些远古祖先是一脉相承的。

“现在,是不是有被淘汰的感觉了?”

兰梦嘴角含笑,问莫雨话的语气也十分轻柔。

吴维忽然感觉到了一股冷意。

这个兰梦,有些不对劲啊。

莫雨虽然年龄大,还是脑子还是不好使。

她不愧是文妖,生命力的确顽强,被兰梦捏爆了心脏,居然还能说话。

而且她还不和兰梦说,而是看着吴维道:“你说过……不……杀我的。”

吴维很认真的开口:“我没杀你啊。”

所以发誓这玩意,真的是一点用没有。

总能找到漏洞的。

这年头,也就妖怪还相信誓言了。

莫雨听完吴维的这番话之后,卒。

热门小说推荐
美食供应商

美食供应商

在遥远的东方,存在着一个数次拒绝了米其林三星评价的奇怪小店。那里价格昂贵,一碗配汤蛋炒饭288RMB,哦忘了还有一碟泡菜,但就算是这样也有很多人排队等候。那里不接受预定,只接受本人现场排队,无数人开着专机专程排队,当然并不提供停机位或停车位。那里服务恶劣,竟然让顾客自己端菜收拾碗筷,对了还要擦桌子,哦!上帝这老板...

超神特种兵王

超神特种兵王

热血火爆红文新书上传都市之绝代战神最强的兵王是特种兵,最强的特种兵在龙魂。这支传说中的队伍执行的都是永不解密的最高机密任务。男儿当快意恩仇,睚眦必报。为忠可粉身碎骨,为义可两肋插刀,为情可百死不悔。铁血男儿兵王魂,百死报国英雄气。书友群272902304,欢迎入坑!...

我有神级修改器秦昊

我有神级修改器秦昊

秦昊进入六道轮回,知道自己下一世是个没长相,没身世,没天赋的路人甲时,激活了修改成功率系统。那先改个身世?做人不能太贪心,有点背景就好。秦昊默默的望向最璀璨的那个光环。叮,修改成功率,100,转世圣主之子。在改个脸吧,不用太帅,一眼记住就行。于是乎,浮现了张万古无一帅的面容。叮,修改成功率,百分之百,眸若星,眉似剑,出场便知是主角。秦昊满意点头,在随便挑了个太苍神体...

超级兵王

超级兵王

狼牙特种队队长回归都市,保护妹妹,邂逅冰山女神,斗日本天才,灭黑暗势力,建造商业帝国,谱写一曲轰轰烈烈的都市大风歌!!作者有话说诚意推送女友套路太多,我有点招架不住!...

佛堂春色

佛堂春色

本文结局一对一,男主身心干净。匪夷所思的穿越成为官宦千金,还没来得及假装失忆,就被神尼诊断为失魂症。失魂症会危及生命,吓坏了爱女心切的父母,没人问她的意见,就把送她往尼庵,定魂保命。天下名山佛占多,重峦叠嶂,古木参天涧深谷幽,水声潺潺的确是休养胜地,能安安静静的过日子,也是一个不错的选择。只是,佛堂并非远离尘嚣的世外桃源,形形色色的男子相继登场,本以是一面之缘,泛泛之交,人走茶凉,却不想与他们的纠葛会剪不断理还乱。从佛堂返回家中,地方转变,麻烦却没减少半点,反而愈演愈烈。女儿家,争风吃醋,无辜牵涉其中嫡庶间,明争暗斗,无法独善其身。不要这些缠绵悱恻的爱恨情仇,只要在有生之年,与君相守,安暖度日。寻寻觅觅,万丈红尘里,谁是哪个待她以诚,朝夕相对的人?友情提示本文延续温情狗血风,不喜慎入。...

待我回来,娶你可好?

待我回来,娶你可好?

六岁那年,我与当保姆的母亲入住朱浣的家里,半年后,他从他母亲肚子里蹦出来,我跟妈妈去医院看他,隔着透明的玻璃窗,我看见襁褓中长得跟猴子没什么区别的他,暗暗叹息他长大了可怎么办?并且给他取了个绰号叫地瓜。十二岁至十八岁,因为照顾他可以从他母亲那里得到一笔不小的报酬维持我跟母亲的生活,我的青春时代整个被他占满。这一年,我终于考上大学,离开他家,他也去国外读书,我当夜欢呼雀跃。他走的那年才十二岁,却万分不舍地拉着我的手说待你长发及腰,我就回来娶你。我摸摸我那因为他老是把口香糖粘在我头上,而剪短的一头秀发,差点没气吐血,况且,童言童语,谁会当真?但还是很有礼貌地弯腰摸了摸他的头,笑得无比开心。...

每日热搜小说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