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那战弓左右两边的弓头之上分别雕刻着两只龙头,弓身乃是不知道什么生物骨头所铸造,一眼看去就好像是两把古怪的弯刀拼接一起的一样。
“龙头弓,中品法器,数百年前,某个神秘修士用海中千年鲨王脊骨为身,筋为弦所炼制而成。
以自身灵气为箭,箭的威力视灵力输入大小而定,射程可达十里。
若是有射术高手拥有,必将是一件大杀器,就连筑基初期的修士都难以抵挡。”
蒋文明说完,露出几分得意之色,可见此弓的珍贵。
林钰与明源都有些动容,竟能将筑基初期的修士也难以抵挡?如此可怕的武器,真是可遇不可求啊!
若能买下,那手上可说多了一个大杀器,只是射术精湛,这对林钰明源来说可是个大难题。
蒋文明说到这里,便停了下来,大有深意地游视了林钰两人一眼。
然后端起一杯香茶,自顾自地品尝起来,而桌子上还有一个盖得严严实实的锦盒未曾介绍,但他却只字不提了。
就在林钰莫名其妙的时候,一旁的明源微微一笑,深知这位蒋管事的用意。
知道是该自己给对方看看购买能力的时候了,否则这最后一个锦盒里的宝物是不会轻易让他见到的。
是以明源在林钰耳边,悄悄言语了几句,那林钰才恍然大悟。
这次林钰他们也准备充份,不说那一千灵石,还有那黑章鱼的内丹都足够将那些东西全部换下还有余。
不过这些灵石林钰是不会轻易动用的,毕竟如今的阶段灵石的稀有,需要用到灵石的地方还很多,他所愿意交换的就是黑章鱼这筑基期的内丹还有那些鳄甲,蛇胆、蛇牙之类。
说实话,林钰虽然知道这黑章鱼的内丹在如今的世界肯定是个稀罕物,但其价值到底多少,到底能换多少东西,他心里还真没一个数。
林钰也不多说,直接从储物戒中召出一个看起来名贵异常的小木盒,黑章鱼的内丹就放在此盒之中。
林钰之所以用如此盒子,也是因为现如今不管什么东西都讲究个包装。
如果包装得好,说不定还能让这内丹的价值再升高几分,至少不会让自己吃亏不是?
林钰也不打开盒子,而是直接把整个盒子推到对方面前。
蒋文明见林钰如此,也不多说,直接打开盒子后端详起来。
“咦?”
蒋文明看着看着,忽然惊呼起来,激动地立即从椅子上站起来,并拿着盒子到最亮堂的地方,左看右看,看个不停,嘴里还喃喃自语道:“不可能,难道真是筑基期的内丹?还是我眼花了?”
林钰看着对方的表情,对蒋文明的失态不由有些好笑。
不过心中对这个黑章鱼的内丹更加有信心了,他可以肯定的是这黑章鱼的内丹的价值比之前预估的还要高。
蒋文明看了好一会,才慢慢平静下来,他也意识到自己刚才的失态,让对方看出不少虚实。
不过,此时他也顾不得这些了,这盒中之物早已将他征服。
只要这盒中的内丹真的是筑基期的,那就是花再多代价也要把它留在万宝楼,要知道现如今妖兽越来越多,但是只有在炼气五层以上才有百分之一的可能产生内丹。
而现在妖兽能上炼气八层的都已经是顶尖的了,那达到筑基期的妖兽整个世界估计都不超过二位数,而有能力捕杀并得到其内丹的就更是少之又少了。
在遥远的东方,存在着一个数次拒绝了米其林三星评价的奇怪小店。那里价格昂贵,一碗配汤蛋炒饭288RMB,哦忘了还有一碟泡菜,但就算是这样也有很多人排队等候。那里不接受预定,只接受本人现场排队,无数人开着专机专程排队,当然并不提供停机位或停车位。那里服务恶劣,竟然让顾客自己端菜收拾碗筷,对了还要擦桌子,哦!上帝这老板...
热血火爆红文新书上传都市之绝代战神最强的兵王是特种兵,最强的特种兵在龙魂。这支传说中的队伍执行的都是永不解密的最高机密任务。男儿当快意恩仇,睚眦必报。为忠可粉身碎骨,为义可两肋插刀,为情可百死不悔。铁血男儿兵王魂,百死报国英雄气。书友群272902304,欢迎入坑!...
秦昊进入六道轮回,知道自己下一世是个没长相,没身世,没天赋的路人甲时,激活了修改成功率系统。那先改个身世?做人不能太贪心,有点背景就好。秦昊默默的望向最璀璨的那个光环。叮,修改成功率,100,转世圣主之子。在改个脸吧,不用太帅,一眼记住就行。于是乎,浮现了张万古无一帅的面容。叮,修改成功率,百分之百,眸若星,眉似剑,出场便知是主角。秦昊满意点头,在随便挑了个太苍神体...
狼牙特种队队长回归都市,保护妹妹,邂逅冰山女神,斗日本天才,灭黑暗势力,建造商业帝国,谱写一曲轰轰烈烈的都市大风歌!!作者有话说诚意推送女友套路太多,我有点招架不住!...
本文结局一对一,男主身心干净。匪夷所思的穿越成为官宦千金,还没来得及假装失忆,就被神尼诊断为失魂症。失魂症会危及生命,吓坏了爱女心切的父母,没人问她的意见,就把送她往尼庵,定魂保命。天下名山佛占多,重峦叠嶂,古木参天涧深谷幽,水声潺潺的确是休养胜地,能安安静静的过日子,也是一个不错的选择。只是,佛堂并非远离尘嚣的世外桃源,形形色色的男子相继登场,本以是一面之缘,泛泛之交,人走茶凉,却不想与他们的纠葛会剪不断理还乱。从佛堂返回家中,地方转变,麻烦却没减少半点,反而愈演愈烈。女儿家,争风吃醋,无辜牵涉其中嫡庶间,明争暗斗,无法独善其身。不要这些缠绵悱恻的爱恨情仇,只要在有生之年,与君相守,安暖度日。寻寻觅觅,万丈红尘里,谁是哪个待她以诚,朝夕相对的人?友情提示本文延续温情狗血风,不喜慎入。...
六岁那年,我与当保姆的母亲入住朱浣的家里,半年后,他从他母亲肚子里蹦出来,我跟妈妈去医院看他,隔着透明的玻璃窗,我看见襁褓中长得跟猴子没什么区别的他,暗暗叹息他长大了可怎么办?并且给他取了个绰号叫地瓜。十二岁至十八岁,因为照顾他可以从他母亲那里得到一笔不小的报酬维持我跟母亲的生活,我的青春时代整个被他占满。这一年,我终于考上大学,离开他家,他也去国外读书,我当夜欢呼雀跃。他走的那年才十二岁,却万分不舍地拉着我的手说待你长发及腰,我就回来娶你。我摸摸我那因为他老是把口香糖粘在我头上,而剪短的一头秀发,差点没气吐血,况且,童言童语,谁会当真?但还是很有礼貌地弯腰摸了摸他的头,笑得无比开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