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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致李丽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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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实上,这种故意为之的躲避,让我们两人的困扰不减反增。
不过我想,王疤的话有一定的道理,我确实是配不上小玉。
我确实是赖河蟆想吃天鹅肉,确实是自作多情、自讨没趣、自以为魅力无边。
但是每逢夜晚四周都安静下来,只有一轮皎洁的明月悬挂在天空中,我都遏止不住地想念小玉、想见小玉,回忆两人在一起时的快乐甜蜜,用来打发无聊的孤独时光。
许多次的失眠和亢奋,都是因为小玉。
我悲观地认为,我和小玉此生无缘,我的自身情况我知道,王疤知道,小玉也知道,他们是不会,也不可能给我机会了。
除非,除非天降横财于我,摇身一变成为有钱的人。
虽然,小玉并不在乎我有钱没钱,但是我在乎,更重要的是,王疤在乎。
罢了罢了,不去想这些糟心事了,这玉我还留着,明天找木匠二叔钻个孔穿根绳吊在自个脖子上算了,就当捡了个便宜,把心情调整好些,纵然生活再不顺心,前行之路再多坎坷,日子还是要过的。
日子真的不太好过。
谁都不曾想到天灾人祸毫无征兆地说来就来,让人防不胜防,让人心力交瘁。
先是阿爹蜷在门外晒太阳的时候不知怎么的被一条疯狗给咬了,浑身血肉模糊,惨不忍睹。
狗是村头老七家的,我找他理论,他死活不承认,并找来目击证人张婶。
张婶却说,是我阿爹先捉弄那狗的,那狗不知阿爹的身体状况,误以为是在挑衅,就奋起反击,上去就把阿爹给咬了,一个完整的人给撕得不成样子。
我没辙,不信张婶的话,她肯定收了老七的好处了,于是又走访调查了其他一些人,怎奈大家众口一辞,一致认为是阿爹招惹在先。
我恨恨地想,这帮人肯定全被老七收买了,但心底也生出了一丝动摇,难不成真是阿爹动手在先吗?
我沮丧不已,默默接受了老七的义务帮助,草草将阿爹埋葬了。
但我心里一直存有芥蒂,一股无名业火越烧越旺,终有一天,它爆发出来。
我主动找到老七并打了一架,打得双方都头破血流的。
村长过来调停,叨叨了半天,最终结果是,各付各的医药费,从此谁也不欠谁的,但明显,老七的伤势比我厉害。
我觉得我赢了。
父仇不报,何以为人?
金庸武侠小说的场景一次次在我面前闪现,我觉得打伤了老七还远远不够,必须得干点更解气的事情。
于是我把家里粮仓里藏着的老鼠药翻出,掰开一个玉米面馍馍,将药塞入,瞅了个时机扔给那残害阿爹的罪魁祸首——老七家的狼狗,总算将之毒死了,我舒了一口气,痛快极了。
大仇不报,心痒难搔啊。
从此我和老七结下了梁子,谁他妈也不认识谁,永远形同陌路。
接踵而来的厄运,是那场万恶的洪水,它汹涌而来,摧古拉朽,不知起源,声势浩大。
后来听村里的老人们讲,这就是所谓的山洪爆发,我们村每二十年就要遭遇一次。
每次遭遇,对于村里人来说,都是毁灭性的打击。
这次还算比较轻微了,毕竟修了河堤,极大地缓冲了水流的速度和强度。
大水吞没了整个村庄,不过还好,它来去匆匆,并未长久驻留,并且退势不猛,除了坍塌了几十间房屋,卷走了几十头牛羊外,并无人命伤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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