咖趣阁

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第七十五章 太阳真炎灭世间污秽(第1页)

虽然修罗族在这个世界上已经很久了,任谁也不喜欢在这么暗无天日的世界生存。

但是想要离去太难,甚至还要损耗先天神灵之身。

他们诞生于盘古陨灭之后。

存在亿万万年,只要在此地,就不死不灭。

似乎一切都将成为永恒,直到青胡夜叉这句话落下。

离开?

而且还可以带着自己身躯从这个地方走出,如此一来的话,他们将会比一般修炼者还要有机会。

“你可以让我等离去?”

只要他们可以走出,那么世界万物都将沦为他们掌中之物。

“可以,龙王敖广龙宫之内,有无数宝物,其中有破界之用的宝物,就算是此地再强大,也完全可以破开!”

青胡夜叉自信的说道。

他之所以要对付敖广除了是为了占领东海,也是为了让裂缝中的修罗族走出。

而龙宫内宝物众多,破界之物也有不少,手段强大无比。

“好,若是你真的可以帮助我等逃离这里,借你力量也不是不可以!”

其中一个声音在沉默了良久之后,发出了轰隆隆的声音。

整个裂缝世界内,都不由激动起来,离开这里,他们终于有机会可以离开这里了。

“好,多谢!”

听到了在声音,青胡夜叉不由面露激动之色,只要有这些力量加持,他想要对付那猴子并不会是什么难事。

“你最好速战速决,否则必然引起天庭注意!”

他们虽然无法离开这里,但是想要知道外界发生了什么事清,也不是太难。

“当然,我必然速战速决,先行将龙宫拿下,然后将你等放出,才会去对付那猴子!”

青胡夜叉点头说道,他比这些深处此地的修罗族更加明白天庭的强大,要是让天庭知道了,他必将会死无丈生之地,不过这却也是他的一个机会。

一个通知东海的机会。

随着青胡夜叉的话语落下,一股恐怖气息降临在了青胡夜叉的身上。

青胡夜叉原本太乙金仙初期修为,在这一刻,陡然提升。

太乙金仙中期!

太乙金仙后期!

太乙金仙巅峰!

轰,一股恐怖力量释放出来。

虚空都在剧烈震动,仿佛无法承受一般。

“什么人!”

就在青胡夜叉感受自身强大的时候,一股气息降临,被他感知到。

这里虽然外人也可以进入,但是想要轻易进入这里几乎是不可能的。

毕竟这里的气息就不是一般修炼者可以承受,要是有人不小心闯入这里,就会顷刻间入魔,成为此地一份子,无法再保持自己的理智,成为一尊魔物。

然而这股气息却仿佛带挡住了这里的魔气,将周围一切阻挡在外。

导致和这里格格不入。

也正是如此他可以轻易感知。

热门小说推荐
美食供应商

美食供应商

在遥远的东方,存在着一个数次拒绝了米其林三星评价的奇怪小店。那里价格昂贵,一碗配汤蛋炒饭288RMB,哦忘了还有一碟泡菜,但就算是这样也有很多人排队等候。那里不接受预定,只接受本人现场排队,无数人开着专机专程排队,当然并不提供停机位或停车位。那里服务恶劣,竟然让顾客自己端菜收拾碗筷,对了还要擦桌子,哦!上帝这老板...

超神特种兵王

超神特种兵王

热血火爆红文新书上传都市之绝代战神最强的兵王是特种兵,最强的特种兵在龙魂。这支传说中的队伍执行的都是永不解密的最高机密任务。男儿当快意恩仇,睚眦必报。为忠可粉身碎骨,为义可两肋插刀,为情可百死不悔。铁血男儿兵王魂,百死报国英雄气。书友群272902304,欢迎入坑!...

我有神级修改器秦昊

我有神级修改器秦昊

秦昊进入六道轮回,知道自己下一世是个没长相,没身世,没天赋的路人甲时,激活了修改成功率系统。那先改个身世?做人不能太贪心,有点背景就好。秦昊默默的望向最璀璨的那个光环。叮,修改成功率,100,转世圣主之子。在改个脸吧,不用太帅,一眼记住就行。于是乎,浮现了张万古无一帅的面容。叮,修改成功率,百分之百,眸若星,眉似剑,出场便知是主角。秦昊满意点头,在随便挑了个太苍神体...

超级兵王

超级兵王

狼牙特种队队长回归都市,保护妹妹,邂逅冰山女神,斗日本天才,灭黑暗势力,建造商业帝国,谱写一曲轰轰烈烈的都市大风歌!!作者有话说诚意推送女友套路太多,我有点招架不住!...

佛堂春色

佛堂春色

本文结局一对一,男主身心干净。匪夷所思的穿越成为官宦千金,还没来得及假装失忆,就被神尼诊断为失魂症。失魂症会危及生命,吓坏了爱女心切的父母,没人问她的意见,就把送她往尼庵,定魂保命。天下名山佛占多,重峦叠嶂,古木参天涧深谷幽,水声潺潺的确是休养胜地,能安安静静的过日子,也是一个不错的选择。只是,佛堂并非远离尘嚣的世外桃源,形形色色的男子相继登场,本以是一面之缘,泛泛之交,人走茶凉,却不想与他们的纠葛会剪不断理还乱。从佛堂返回家中,地方转变,麻烦却没减少半点,反而愈演愈烈。女儿家,争风吃醋,无辜牵涉其中嫡庶间,明争暗斗,无法独善其身。不要这些缠绵悱恻的爱恨情仇,只要在有生之年,与君相守,安暖度日。寻寻觅觅,万丈红尘里,谁是哪个待她以诚,朝夕相对的人?友情提示本文延续温情狗血风,不喜慎入。...

待我回来,娶你可好?

待我回来,娶你可好?

六岁那年,我与当保姆的母亲入住朱浣的家里,半年后,他从他母亲肚子里蹦出来,我跟妈妈去医院看他,隔着透明的玻璃窗,我看见襁褓中长得跟猴子没什么区别的他,暗暗叹息他长大了可怎么办?并且给他取了个绰号叫地瓜。十二岁至十八岁,因为照顾他可以从他母亲那里得到一笔不小的报酬维持我跟母亲的生活,我的青春时代整个被他占满。这一年,我终于考上大学,离开他家,他也去国外读书,我当夜欢呼雀跃。他走的那年才十二岁,却万分不舍地拉着我的手说待你长发及腰,我就回来娶你。我摸摸我那因为他老是把口香糖粘在我头上,而剪短的一头秀发,差点没气吐血,况且,童言童语,谁会当真?但还是很有礼貌地弯腰摸了摸他的头,笑得无比开心。...

每日热搜小说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