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李轩来到教室把作业交给班长就直接趴在桌上睡着了,连班长叫自己也没听见。
李轩实在是太困了,真的是忍不住了,即便是老师一会罚自己也要睡觉。
“就睡一会,反正还要一会老师才来。”
一边跟安慰着自己,没一会趴在桌子上的李轩就睡着了。
赵云看着趴在桌上的李轩微微皱了一下好看的眉头,也没打算起身去打扰,看李轩这样子估计是生病了。
“一会交作业的时候给老师说一下。”
这样想着,赵云一边读书一边看着李轩,在发现李轩睡着之后也没在看了,想着要是严重了在去表现一下,现在去打扰反倒是惹人反感。
“轩轩起来了,先喝点水在睡。”
“唔……”
迷迷糊糊中李轩听见有人在摇晃自己的身体,还有好像是听见了王晓的声音。
果然睁开眼睛就看见王晓端着自己的杯子一脸关心的看着自己。
“你终于醒了,可让我好一阵担心。”
见李轩醒了,王晓也是松了一口气,今天早上刚来的时候王晓看李轩趴在桌上时,以为李轩碎懒觉的王晓还想逗一下李轩呢,不过交作业的时候还好班长提醒了自己。
“呐……感冒了要多喝热水。”
“谢谢!”
李轩接过杯子小口小口的喝着,李轩刚醒也是感觉嘴巴发干,不过好在水温只是有一点偏热。
“你真的是人才啊,大夏天居然还会感冒。”
王晓单手撑着下巴,看着李轩在哪里喝着热水,有些无聊的说着。
在王晓的记忆中,大夏天感冒的几乎没有,整个学校也估计只有李轩能做到大夏天感冒了。
“咳咳……我那是昨天忘关空调了。”
李轩被说的小脸一红,也有些不好意思,李轩能怎么办,在这个人人都是变态的世界里,自己这么弱鸡还真是对不起啊!
放下水杯,李轩摸了摸额头发现好了很多,大概是因为早上服药的原因,已经快好了。
“不过可真是羡慕你啊,睡了两节课没一个老师说你。”
王晓坐在桌子上晃着双腿,一脸羡慕嫉妒恨的说着,当初上课时王晓还为李轩担心呢,结果却是老师只是看了一眼就没在看了,连解释都没有。
“是吗?”
李轩对此也很是惊讶,要知道老师可不会怜香惜玉的,特别是高三的这个紧张的时间段,要是敢请假估计当天晚上老师就跑你家去看你去了。
只是说着说着,李轩就被王晓那白花花的双腿吸引了注意力,然后就发现王晓今天穿着带着花边的白色短裤,上身也是露脐装,看的李轩嘴角不自然的扯动。
“好看吗?这可是我周末刚买的,可贵了。”
见李轩打量自己,王晓也不疑有他,只是从桌子上跳下来,转了个圈,然后一脸期待的样子看着李轩。
“好看~”
李轩也知道男生这样穿很正常,就连自己也有时候这样穿过,不过那是在运动会或者体育课穿的,有时候上体育课老师也是要让你跑步的,那样就要换衣服和鞋子了。
夸奖了一下,李轩也没感觉有什么,毕竟人是视觉动物,只要好看都是可以接受的嘛。
“一起去厕所嘛?”
然后李轩准备起身上厕所,结果一回头就看见了一些让李轩感觉到尴尬的东西。
在遥远的东方,存在着一个数次拒绝了米其林三星评价的奇怪小店。那里价格昂贵,一碗配汤蛋炒饭288RMB,哦忘了还有一碟泡菜,但就算是这样也有很多人排队等候。那里不接受预定,只接受本人现场排队,无数人开着专机专程排队,当然并不提供停机位或停车位。那里服务恶劣,竟然让顾客自己端菜收拾碗筷,对了还要擦桌子,哦!上帝这老板...
热血火爆红文新书上传都市之绝代战神最强的兵王是特种兵,最强的特种兵在龙魂。这支传说中的队伍执行的都是永不解密的最高机密任务。男儿当快意恩仇,睚眦必报。为忠可粉身碎骨,为义可两肋插刀,为情可百死不悔。铁血男儿兵王魂,百死报国英雄气。书友群272902304,欢迎入坑!...
秦昊进入六道轮回,知道自己下一世是个没长相,没身世,没天赋的路人甲时,激活了修改成功率系统。那先改个身世?做人不能太贪心,有点背景就好。秦昊默默的望向最璀璨的那个光环。叮,修改成功率,100,转世圣主之子。在改个脸吧,不用太帅,一眼记住就行。于是乎,浮现了张万古无一帅的面容。叮,修改成功率,百分之百,眸若星,眉似剑,出场便知是主角。秦昊满意点头,在随便挑了个太苍神体...
狼牙特种队队长回归都市,保护妹妹,邂逅冰山女神,斗日本天才,灭黑暗势力,建造商业帝国,谱写一曲轰轰烈烈的都市大风歌!!作者有话说诚意推送女友套路太多,我有点招架不住!...
本文结局一对一,男主身心干净。匪夷所思的穿越成为官宦千金,还没来得及假装失忆,就被神尼诊断为失魂症。失魂症会危及生命,吓坏了爱女心切的父母,没人问她的意见,就把送她往尼庵,定魂保命。天下名山佛占多,重峦叠嶂,古木参天涧深谷幽,水声潺潺的确是休养胜地,能安安静静的过日子,也是一个不错的选择。只是,佛堂并非远离尘嚣的世外桃源,形形色色的男子相继登场,本以是一面之缘,泛泛之交,人走茶凉,却不想与他们的纠葛会剪不断理还乱。从佛堂返回家中,地方转变,麻烦却没减少半点,反而愈演愈烈。女儿家,争风吃醋,无辜牵涉其中嫡庶间,明争暗斗,无法独善其身。不要这些缠绵悱恻的爱恨情仇,只要在有生之年,与君相守,安暖度日。寻寻觅觅,万丈红尘里,谁是哪个待她以诚,朝夕相对的人?友情提示本文延续温情狗血风,不喜慎入。...
六岁那年,我与当保姆的母亲入住朱浣的家里,半年后,他从他母亲肚子里蹦出来,我跟妈妈去医院看他,隔着透明的玻璃窗,我看见襁褓中长得跟猴子没什么区别的他,暗暗叹息他长大了可怎么办?并且给他取了个绰号叫地瓜。十二岁至十八岁,因为照顾他可以从他母亲那里得到一笔不小的报酬维持我跟母亲的生活,我的青春时代整个被他占满。这一年,我终于考上大学,离开他家,他也去国外读书,我当夜欢呼雀跃。他走的那年才十二岁,却万分不舍地拉着我的手说待你长发及腰,我就回来娶你。我摸摸我那因为他老是把口香糖粘在我头上,而剪短的一头秀发,差点没气吐血,况且,童言童语,谁会当真?但还是很有礼貌地弯腰摸了摸他的头,笑得无比开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