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林钰走进修炼室,其实说是修炼室,里面陈设很简单。
地面上全是草席铺就,正对门的墙上有个大大的道字,道字下面有个神龛,里面点着香炉。
修炼室中间是九个木人,每个木人都被包裹着铁皮。
“别看这里有些简陋,我是按记忆中的修炼室做的,这墙体的的厚度是一般承重墙的三倍,里面还嵌入了三公分的钢板,完全是按照以前防核避难所的标准建的。
以目前地表最强的高手,也不可能无声无息的突破进来。”
明源拍了拍墙体,自豪的说道。
林钰也拍了拍墙体,确实厚重的可以。
他估算了一下,以他的土系灵能,想突进去,至少得二十分钟。
看完了修炼室,明源又带着林钰参观了实验室,不过说是实验室里也没什么好东西,主要是炼丹用的器械。
“我也没觉醒多长的时间,你看这药炉,材料太差。
我都弄炸好几个了,而且凡火炼制的效果很差。
不过我最近也有些眉目了,就这两天出成果,到时候你帮我一起测试。”
然后是培育室,培育室是一个天井,天井的顶端有钢化玻璃。
空间大概有两亩地,分别种植着各种中药材。
“我的木系灵能,到是可以催生这些药材,只是可以没有什么好药,只能将就着用。”
剩下的就是资料室,库房。
“以后这就是我们的老巢了,麻雀虽小,五脏俱全。
就这些就花了我近五百万。”
明源指着那一个个的房间说道。
“你哪里来的这么多钱?不会是去偷,去抢的吧?”
“什么话,我明源有所为,有所不为,怎么可能去干这种事。
我有个国际上的超凡者论坛,我把培育出来的药材卖了,才筹出这笔钱。”
明源说着正高兴,突然又想起什么问道:“对了,你有没有想过怎么生财?以你的能力应该能搞出能拿出去卖的超凡材料吧?”
“啊!
还真没想过,这段时间一直忙修炼,和找工作、忙家务了。”
林钰很不好意思的说道。
“唉!
当初就数你最懒,没想到这一世,你还是没什么改变。”
明源语重心长的说道:“你要知道,无论在之前的上古,还是如今的新纪元,没有势力,光有个人能力是不行的。”
“你见有谁真的光明磊落到次次都单打独斗的吗?单挑?喜欢单挑的,都早就死光了。
打不过就叫人,这至理明言。
别说你我这个层次,那些个圣人,那次打架,不是呼朋唤友?”
林钰挠挠头,说道:“其实也不完全是因为懒,一个是突然成了超凡,心理上还没转变过来,第二个就是因为天道,怕表现得太突出,被天道盯上。
你知道一旦被天道选中,那考验真是一重接着一重。”
林钰一脸丧气地继续道:“不过,就算我这一世已经很小心了,但还是惹下了不少麻烦。”
接着,林钰把自己从觉醒以来所遇到的事都说了出来。
“逃避是解决不了问题的,我甚至觉得我们的转世成功,绝对有天道的影子。
不然哪那么巧,我们俩正好是从小长大的好兄弟?等等……”
在遥远的东方,存在着一个数次拒绝了米其林三星评价的奇怪小店。那里价格昂贵,一碗配汤蛋炒饭288RMB,哦忘了还有一碟泡菜,但就算是这样也有很多人排队等候。那里不接受预定,只接受本人现场排队,无数人开着专机专程排队,当然并不提供停机位或停车位。那里服务恶劣,竟然让顾客自己端菜收拾碗筷,对了还要擦桌子,哦!上帝这老板...
热血火爆红文新书上传都市之绝代战神最强的兵王是特种兵,最强的特种兵在龙魂。这支传说中的队伍执行的都是永不解密的最高机密任务。男儿当快意恩仇,睚眦必报。为忠可粉身碎骨,为义可两肋插刀,为情可百死不悔。铁血男儿兵王魂,百死报国英雄气。书友群272902304,欢迎入坑!...
秦昊进入六道轮回,知道自己下一世是个没长相,没身世,没天赋的路人甲时,激活了修改成功率系统。那先改个身世?做人不能太贪心,有点背景就好。秦昊默默的望向最璀璨的那个光环。叮,修改成功率,100,转世圣主之子。在改个脸吧,不用太帅,一眼记住就行。于是乎,浮现了张万古无一帅的面容。叮,修改成功率,百分之百,眸若星,眉似剑,出场便知是主角。秦昊满意点头,在随便挑了个太苍神体...
狼牙特种队队长回归都市,保护妹妹,邂逅冰山女神,斗日本天才,灭黑暗势力,建造商业帝国,谱写一曲轰轰烈烈的都市大风歌!!作者有话说诚意推送女友套路太多,我有点招架不住!...
本文结局一对一,男主身心干净。匪夷所思的穿越成为官宦千金,还没来得及假装失忆,就被神尼诊断为失魂症。失魂症会危及生命,吓坏了爱女心切的父母,没人问她的意见,就把送她往尼庵,定魂保命。天下名山佛占多,重峦叠嶂,古木参天涧深谷幽,水声潺潺的确是休养胜地,能安安静静的过日子,也是一个不错的选择。只是,佛堂并非远离尘嚣的世外桃源,形形色色的男子相继登场,本以是一面之缘,泛泛之交,人走茶凉,却不想与他们的纠葛会剪不断理还乱。从佛堂返回家中,地方转变,麻烦却没减少半点,反而愈演愈烈。女儿家,争风吃醋,无辜牵涉其中嫡庶间,明争暗斗,无法独善其身。不要这些缠绵悱恻的爱恨情仇,只要在有生之年,与君相守,安暖度日。寻寻觅觅,万丈红尘里,谁是哪个待她以诚,朝夕相对的人?友情提示本文延续温情狗血风,不喜慎入。...
六岁那年,我与当保姆的母亲入住朱浣的家里,半年后,他从他母亲肚子里蹦出来,我跟妈妈去医院看他,隔着透明的玻璃窗,我看见襁褓中长得跟猴子没什么区别的他,暗暗叹息他长大了可怎么办?并且给他取了个绰号叫地瓜。十二岁至十八岁,因为照顾他可以从他母亲那里得到一笔不小的报酬维持我跟母亲的生活,我的青春时代整个被他占满。这一年,我终于考上大学,离开他家,他也去国外读书,我当夜欢呼雀跃。他走的那年才十二岁,却万分不舍地拉着我的手说待你长发及腰,我就回来娶你。我摸摸我那因为他老是把口香糖粘在我头上,而剪短的一头秀发,差点没气吐血,况且,童言童语,谁会当真?但还是很有礼貌地弯腰摸了摸他的头,笑得无比开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