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小燕文学WwW.XiaoYanwenXue.CoM)
苏尘来到杂役堂报道。
加WX公众号:无名书坊,看更多小说
杂役堂大院在药王山庄的边缘山脚处,和丫环、老妈子们的奴仆佣人大院子紧挨着。
大院内,房屋低矮破败,寒酸简陋,到处是杂草,年久失修。
院内墙角,随处可见一些打杂的生锈锄头、斧锯等破烂工具。
看到杂役大院这副落魄穷酸的样子,苏尘呆愕了半响,心凉了半截。
按说药王帮身为吴郡四大帮之一,垄断了吴郡十三县的药材和药圃生意,各地田产众多,帮里富得流油。
随便一位药师们在姑苏县城,都是显贵的大富豪。
但眼前这情况看来,这肥水显然流不到杂役堂。
光看这堂口大院的落魄寒酸,便足见杂役弟子在药王帮的地位之低,几乎快跟奴仆丫鬟们一样。
进了大院里面,苏尘很快遇到了数十名跟自己一样被淘汰的外门弟子,一个个神情沮丧,众杂役弟子们都沉默着,说不出的伤心和难过。
他们都是青春热血的十三四岁江湖少年,在药王帮这半年只学了入门级的武道和药术,没有多少大本事,这才刚刚开始不到半年的江湖高手梦、药师梦、掌柜梦,早早便已经彻底断送。
现在,他们现在成了药王帮最底层的杂役弟子,空挂了一个药王帮弟子名号而已,也就勉强比姑苏县城的平民的地位稍高一些。
虽然被淘汰,但杂役堂弟子也有一个好处,那就是从现在开始,干活可以领取工钱。
“我在杂役堂多干活挣些铜钱,然后去藏书阁购买武书、药书。
就算没师父教,自己也可以继续自修。
阿丑去了天鹰门学武技,我可不能落后丢脸。
等攒下钱,我便去学上一门真正的武技,以后和阿丑一起去闯荡江湖!”
苏尘暗暗对自己鼓劲。
杂役院内很多人在排队,领取杂役活干。
有不少是杂役堂内年长的师兄,早就习惯了杂役堂的生活,给新来的杂役少年们介绍了一下堂内的规矩。
杂役堂弟子并无固定差事,都是每天来这里领取杂役活。
药王帮的各堂中高层、药师们不愿意自己浪费时间去做一些繁琐的事情,便支付一小笔的工钱,让杂役弟子们去干。
虽然杂役堂弟子在药王帮内最低等,但也并非完全毫无前途,还是有机会在杂役堂内部得到晋升。
最直接的方法,就是提升武道修为,比如成为三流武者便晋升低级执事,二流好手可为中级、高级执事,一流高手甚至有望晋升杂役堂的副堂主等等。
如果修为境界提升不上去,那就只剩下在堂内慢慢熬资历,一二十年或能晋升低级、中级执事。
这让新来的杂役少年们,多少燃起了一点希望。
此时,杂役堂大院内,有一位油头肥脑的中年执事,在给众新人杂役少年们登记,分派杂役任务。
杂役堂那些年长的师兄们,看向这个周执事的目光都很是厌恶,三三两两的聚集议论。
苏尘稍一打听,才知道。
原来这周执事总喜欢一副蔑眼看其他杂役弟子,还对杂役堂的底层弟子非常苛刻,经常横鼻子竖眼睛挑错,想尽法子克扣杂役弟子的工钱,简直就是杂役堂的一条看门狗。
杂役堂的师兄们,私下里都叫他周蔑眼。
很快,便轮到苏尘领取杂役弟子令牌和杂役任务。
在遥远的东方,存在着一个数次拒绝了米其林三星评价的奇怪小店。那里价格昂贵,一碗配汤蛋炒饭288RMB,哦忘了还有一碟泡菜,但就算是这样也有很多人排队等候。那里不接受预定,只接受本人现场排队,无数人开着专机专程排队,当然并不提供停机位或停车位。那里服务恶劣,竟然让顾客自己端菜收拾碗筷,对了还要擦桌子,哦!上帝这老板...
热血火爆红文新书上传都市之绝代战神最强的兵王是特种兵,最强的特种兵在龙魂。这支传说中的队伍执行的都是永不解密的最高机密任务。男儿当快意恩仇,睚眦必报。为忠可粉身碎骨,为义可两肋插刀,为情可百死不悔。铁血男儿兵王魂,百死报国英雄气。书友群272902304,欢迎入坑!...
秦昊进入六道轮回,知道自己下一世是个没长相,没身世,没天赋的路人甲时,激活了修改成功率系统。那先改个身世?做人不能太贪心,有点背景就好。秦昊默默的望向最璀璨的那个光环。叮,修改成功率,100,转世圣主之子。在改个脸吧,不用太帅,一眼记住就行。于是乎,浮现了张万古无一帅的面容。叮,修改成功率,百分之百,眸若星,眉似剑,出场便知是主角。秦昊满意点头,在随便挑了个太苍神体...
狼牙特种队队长回归都市,保护妹妹,邂逅冰山女神,斗日本天才,灭黑暗势力,建造商业帝国,谱写一曲轰轰烈烈的都市大风歌!!作者有话说诚意推送女友套路太多,我有点招架不住!...
本文结局一对一,男主身心干净。匪夷所思的穿越成为官宦千金,还没来得及假装失忆,就被神尼诊断为失魂症。失魂症会危及生命,吓坏了爱女心切的父母,没人问她的意见,就把送她往尼庵,定魂保命。天下名山佛占多,重峦叠嶂,古木参天涧深谷幽,水声潺潺的确是休养胜地,能安安静静的过日子,也是一个不错的选择。只是,佛堂并非远离尘嚣的世外桃源,形形色色的男子相继登场,本以是一面之缘,泛泛之交,人走茶凉,却不想与他们的纠葛会剪不断理还乱。从佛堂返回家中,地方转变,麻烦却没减少半点,反而愈演愈烈。女儿家,争风吃醋,无辜牵涉其中嫡庶间,明争暗斗,无法独善其身。不要这些缠绵悱恻的爱恨情仇,只要在有生之年,与君相守,安暖度日。寻寻觅觅,万丈红尘里,谁是哪个待她以诚,朝夕相对的人?友情提示本文延续温情狗血风,不喜慎入。...
六岁那年,我与当保姆的母亲入住朱浣的家里,半年后,他从他母亲肚子里蹦出来,我跟妈妈去医院看他,隔着透明的玻璃窗,我看见襁褓中长得跟猴子没什么区别的他,暗暗叹息他长大了可怎么办?并且给他取了个绰号叫地瓜。十二岁至十八岁,因为照顾他可以从他母亲那里得到一笔不小的报酬维持我跟母亲的生活,我的青春时代整个被他占满。这一年,我终于考上大学,离开他家,他也去国外读书,我当夜欢呼雀跃。他走的那年才十二岁,却万分不舍地拉着我的手说待你长发及腰,我就回来娶你。我摸摸我那因为他老是把口香糖粘在我头上,而剪短的一头秀发,差点没气吐血,况且,童言童语,谁会当真?但还是很有礼貌地弯腰摸了摸他的头,笑得无比开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