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三天的日巡就这么混过去了,这天夜里,许七安和宋廷风、朱广孝组成队伍,穿着黑色差服、短披风,胸口挂着铜锣,腰悬佩刀,步履轻松的走在内城的街道上。
入夜渐微凉,繁花落地成霜。
夜晚的京城是寂寂无声的,入冬时节,虫鸣鸟叫也没有,安静的让许七安觉得身处悠闲的乡野。
偶尔会听见整齐划一的脚步声,甲片碰撞的哗啦声。
那是巡城的御刀卫。
巡街半个时辰后,宋廷风带着两位同僚,跃上一座小楼的顶部,俯瞰纵横交错的街道。
“巡视街面是御刀卫的事,我们主要是负责那些飞檐走壁的家伙。”
宋廷风立在屋脊上,迎着夜风,眯着眼:
“只作瞭望时上屋脊,除非遇到大案,否则不要胡乱飞檐走壁,京城水深,明里暗里的高手不计其数,乱走屋脊的话,指不定哪个犄角旮旯飞来一剑,把你给干掉了。”
顿了顿,补充道:“当然,打更人肯定会替你报仇、收尸、以及发放抚恤金。”
“抚恤金是多少?”
许七安问。
“铜锣是三百两银子。”
宋廷风说:“挺良心的吧,三百两银子,足够妻儿过上富足的生活。”
然而,三百两银子,现在只能睡身价暴涨的浮香五次许七安打趣道:“是啊,然后你妻子改嫁,别的男人花你的钱,睡你的媳妇,还打你的儿子。”
“”
宋廷风一言不发的盯着他,片刻,憋出一句:“我突然庆幸自己还没成家立业。”
朱广孝闷声点头。
第二天中午,只睡了五个时辰的许七安精神抖擞的起床。
用猪鬃牙刷沾了点牙粉,蹲在屋檐下刷牙。
牙粉就是古代版牙膏,有生姜、皂角、升麻、地黄、旱莲、槐角、细辛、荷叶、青盐九味中药。
除此之外,还有一种许七安上辈子没有接触过的成分,叫除垢丸。
这东西直接把牙膏的清洁、美白、去口臭等效果拔高了好几个层次。
上辈子的牙膏远不及这个时代的牙粉。
毫无疑问,这是司天监炼金术师的作品。
炼金术师的存在,让底层的百姓生活更加便捷、健康。
他们其实很强大,只是术士体系历史较短,没有形成一套全面的理论教学。
而许七安的化学理论,正好弥补了炼金术师的短板。
翻墙到主宅,这个时间点,婶婶和妹妹们已经吃过午饭。
今天下午要吐纳练气、揣摩天地一刀斩,便不勾栏听曲吃饭了。
许七安让厨房把剩饭剩菜热了,潦草的应付了一下胃。
他没有立刻投入修炼,而是去内院逗弄了许铃音片刻,再找瓜子脸大眼睛,五官精致的十七岁妹妹拉拉家常,讨论一下梁山伯与祝英台。
“回头我给妹妹写一些小说,当做闺房读物。”
许七安笑道。
在遥远的东方,存在着一个数次拒绝了米其林三星评价的奇怪小店。那里价格昂贵,一碗配汤蛋炒饭288RMB,哦忘了还有一碟泡菜,但就算是这样也有很多人排队等候。那里不接受预定,只接受本人现场排队,无数人开着专机专程排队,当然并不提供停机位或停车位。那里服务恶劣,竟然让顾客自己端菜收拾碗筷,对了还要擦桌子,哦!上帝这老板...
热血火爆红文新书上传都市之绝代战神最强的兵王是特种兵,最强的特种兵在龙魂。这支传说中的队伍执行的都是永不解密的最高机密任务。男儿当快意恩仇,睚眦必报。为忠可粉身碎骨,为义可两肋插刀,为情可百死不悔。铁血男儿兵王魂,百死报国英雄气。书友群272902304,欢迎入坑!...
秦昊进入六道轮回,知道自己下一世是个没长相,没身世,没天赋的路人甲时,激活了修改成功率系统。那先改个身世?做人不能太贪心,有点背景就好。秦昊默默的望向最璀璨的那个光环。叮,修改成功率,100,转世圣主之子。在改个脸吧,不用太帅,一眼记住就行。于是乎,浮现了张万古无一帅的面容。叮,修改成功率,百分之百,眸若星,眉似剑,出场便知是主角。秦昊满意点头,在随便挑了个太苍神体...
狼牙特种队队长回归都市,保护妹妹,邂逅冰山女神,斗日本天才,灭黑暗势力,建造商业帝国,谱写一曲轰轰烈烈的都市大风歌!!作者有话说诚意推送女友套路太多,我有点招架不住!...
本文结局一对一,男主身心干净。匪夷所思的穿越成为官宦千金,还没来得及假装失忆,就被神尼诊断为失魂症。失魂症会危及生命,吓坏了爱女心切的父母,没人问她的意见,就把送她往尼庵,定魂保命。天下名山佛占多,重峦叠嶂,古木参天涧深谷幽,水声潺潺的确是休养胜地,能安安静静的过日子,也是一个不错的选择。只是,佛堂并非远离尘嚣的世外桃源,形形色色的男子相继登场,本以是一面之缘,泛泛之交,人走茶凉,却不想与他们的纠葛会剪不断理还乱。从佛堂返回家中,地方转变,麻烦却没减少半点,反而愈演愈烈。女儿家,争风吃醋,无辜牵涉其中嫡庶间,明争暗斗,无法独善其身。不要这些缠绵悱恻的爱恨情仇,只要在有生之年,与君相守,安暖度日。寻寻觅觅,万丈红尘里,谁是哪个待她以诚,朝夕相对的人?友情提示本文延续温情狗血风,不喜慎入。...
六岁那年,我与当保姆的母亲入住朱浣的家里,半年后,他从他母亲肚子里蹦出来,我跟妈妈去医院看他,隔着透明的玻璃窗,我看见襁褓中长得跟猴子没什么区别的他,暗暗叹息他长大了可怎么办?并且给他取了个绰号叫地瓜。十二岁至十八岁,因为照顾他可以从他母亲那里得到一笔不小的报酬维持我跟母亲的生活,我的青春时代整个被他占满。这一年,我终于考上大学,离开他家,他也去国外读书,我当夜欢呼雀跃。他走的那年才十二岁,却万分不舍地拉着我的手说待你长发及腰,我就回来娶你。我摸摸我那因为他老是把口香糖粘在我头上,而剪短的一头秀发,差点没气吐血,况且,童言童语,谁会当真?但还是很有礼貌地弯腰摸了摸他的头,笑得无比开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