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小燕文学WwW.XiaoYanwenXue.CoM)
但关于“黑白阎君”
的确存在这个问题,实际上也没有什么实证,更多的是心证。
这要从这个世界的修行体系说起。
据说这世界,原本只有一层薄薄的壳。
没有生命,没有山川河流。
但后来天人们出现,以无上神通将漂浮在太虚中的薄壳拼凑起来,拼成了一个巨大的球——取圆满之意——名为浑天球。
而后,这世界上才有了草木生灵,山川河流。
天人们造出了凡人,教他们神通法门。
但凡人获得力量,试图挑战天人。
于是天人灭世,重造了如今的人出来。
又见如今的人生活困苦,世上还有强横妖魔出没,便又传了修行的法门下界。
这便是修行中人所说的“天心正法”
。
天心正法,一法三神通,建立了道统、剑宗、画派这三个传承。
据说凡人们修炼天心正法所演化出来的各种法门,到了那极高处,都可以羽化登仙,亦成天人。
但如今画派已经少有人知晓,剩下的道统、剑宗,却从未听说过有谁真的羽化了的。
当世的道统书圣、剑宗剑圣,是修为最高的二人,在世已将近三千年。
这样的人,在凡人眼中不但就是神仙,而且是那种“几乎无法相信真的存在而只觉得是一个传说”
的神仙。
但即便这样两个当世最强者,也迟迟未能羽化飞升。
有人说双圣实际上早有了破碎虚空的实力,只是在等待些什么,但没人真的知晓。
这意味着三千多年以来,修行中人都知道天人、真仙的确存在,甚至偶尔还能聆听仙音,但却从未有人见过。
而阴间地府森罗殿,据说是在创世时,有两位天人自愿牺牲,亲身入了人们所在的这浑天球之中,化作黑白阎君,专收生灵魂魄、行转生之事。
因而黑白阎君,实际上也是真仙天人。
相较于那些高居九重天之上的天人们来说,黑白阎君倒是更衣亲近一些。
这二位总要同人打交道,有时便会托梦。
修行中人修出了神魂出窍、梦中观想的神通,偶尔也会在梦里见到二位阎君。
但那并非好事。
大抵是这二位阎君前来告知那些得道真人——你阳寿已尽,三日后,便来拘你。
慢慢地,黑白阎君的事情流传下来,也就成了广为人知、深信不疑的人物了。
而李云心知道自己原来的那个世界也有这样的传说,也有类似的两位。
不过它们的名字叫做“黑白无常”
。
他这样想了一路,意识到自己的那个梦……
大概是真的因为什么原因,见到了两位阎君。
比如说他们要来拘乔嘉欣的魂。
在遥远的东方,存在着一个数次拒绝了米其林三星评价的奇怪小店。那里价格昂贵,一碗配汤蛋炒饭288RMB,哦忘了还有一碟泡菜,但就算是这样也有很多人排队等候。那里不接受预定,只接受本人现场排队,无数人开着专机专程排队,当然并不提供停机位或停车位。那里服务恶劣,竟然让顾客自己端菜收拾碗筷,对了还要擦桌子,哦!上帝这老板...
热血火爆红文新书上传都市之绝代战神最强的兵王是特种兵,最强的特种兵在龙魂。这支传说中的队伍执行的都是永不解密的最高机密任务。男儿当快意恩仇,睚眦必报。为忠可粉身碎骨,为义可两肋插刀,为情可百死不悔。铁血男儿兵王魂,百死报国英雄气。书友群272902304,欢迎入坑!...
秦昊进入六道轮回,知道自己下一世是个没长相,没身世,没天赋的路人甲时,激活了修改成功率系统。那先改个身世?做人不能太贪心,有点背景就好。秦昊默默的望向最璀璨的那个光环。叮,修改成功率,100,转世圣主之子。在改个脸吧,不用太帅,一眼记住就行。于是乎,浮现了张万古无一帅的面容。叮,修改成功率,百分之百,眸若星,眉似剑,出场便知是主角。秦昊满意点头,在随便挑了个太苍神体...
狼牙特种队队长回归都市,保护妹妹,邂逅冰山女神,斗日本天才,灭黑暗势力,建造商业帝国,谱写一曲轰轰烈烈的都市大风歌!!作者有话说诚意推送女友套路太多,我有点招架不住!...
本文结局一对一,男主身心干净。匪夷所思的穿越成为官宦千金,还没来得及假装失忆,就被神尼诊断为失魂症。失魂症会危及生命,吓坏了爱女心切的父母,没人问她的意见,就把送她往尼庵,定魂保命。天下名山佛占多,重峦叠嶂,古木参天涧深谷幽,水声潺潺的确是休养胜地,能安安静静的过日子,也是一个不错的选择。只是,佛堂并非远离尘嚣的世外桃源,形形色色的男子相继登场,本以是一面之缘,泛泛之交,人走茶凉,却不想与他们的纠葛会剪不断理还乱。从佛堂返回家中,地方转变,麻烦却没减少半点,反而愈演愈烈。女儿家,争风吃醋,无辜牵涉其中嫡庶间,明争暗斗,无法独善其身。不要这些缠绵悱恻的爱恨情仇,只要在有生之年,与君相守,安暖度日。寻寻觅觅,万丈红尘里,谁是哪个待她以诚,朝夕相对的人?友情提示本文延续温情狗血风,不喜慎入。...
六岁那年,我与当保姆的母亲入住朱浣的家里,半年后,他从他母亲肚子里蹦出来,我跟妈妈去医院看他,隔着透明的玻璃窗,我看见襁褓中长得跟猴子没什么区别的他,暗暗叹息他长大了可怎么办?并且给他取了个绰号叫地瓜。十二岁至十八岁,因为照顾他可以从他母亲那里得到一笔不小的报酬维持我跟母亲的生活,我的青春时代整个被他占满。这一年,我终于考上大学,离开他家,他也去国外读书,我当夜欢呼雀跃。他走的那年才十二岁,却万分不舍地拉着我的手说待你长发及腰,我就回来娶你。我摸摸我那因为他老是把口香糖粘在我头上,而剪短的一头秀发,差点没气吐血,况且,童言童语,谁会当真?但还是很有礼貌地弯腰摸了摸他的头,笑得无比开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