咖趣阁

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第六十三章 热闹的玉轮城(第1页)

(小燕文学WwW.XiaoYanwenXue.CoM)

在林沐的手中,火云金焰犹如一条真正的灵蛇,翻来覆去,林沐双目晶亮,这是一种非常消耗灵魂之力和念力的方式。

整个房间都好像火烤一样,若不是林沐控制的精妙,房子恐怕都要烧着了。

嗤嗤~

那种嗤嗤的声响也来越剧烈了,弹丸大小的太乙精金不住的翻滚,冒起淡淡的烟雾,却依旧没有要融化的迹象。

陡然,不断翻滚的火云金焰之中,一道璀璨的金色火苗剧烈的跳动了一下,火云金焰本身就是纯金色,但是和那一道火苗比起来,依旧是有些暗淡了。

明亮耀眼的金色火苗,好像新生的一样,出现的瞬间,便彻底融入到了火云金焰之中,使得火云金焰的金光,更加的耀眼。

而随着那一道火苗的诞生,火云金焰的品级似乎直接跃上了另外一个台阶,而那太乙精金,也被打破了那一层阻碍,开始慢慢融化。

“那一道火苗,难道便是九天圣火吗?的确是不一样的气息。”

林沐眼睛明亮,他分明从那一道金色火苗之中感受到了不一样的气息,那是高于火云金焰的气息。

林沐几乎瞬间就肯定,那一道金色火苗,就是参杂的九天圣火,一直隐藏在火云金焰之中,由于炼制太乙精金的原因,林沐念力专注,将九天圣火激发了出来,使得他的兽火,又上了一个等级。

“成了”

方同惊呼一声,心中难以掩饰的兴奋,他捏了一把汗水,看向林沐的眼神,充满浓浓的崇拜和敬佩。

太乙精金,即便是最低级的,也只有元级的炼宝师才能够熔炼,而林沐只有凝脉境五重天,竟然真的熔炼了太乙精金,这要不是亲眼所见,谁会相信。

奇迹,绝对的奇迹!

半个时辰之后!

当太乙精金化为丝丝缕缕完全融入到黑龙剑之中的时候,整个长剑,顿时发生了前所未有的蜕变,那原本漆黑的剑身,因为太乙精金的缘故,出现一道道金色条纹,非常神异。

真气灌输剑中,剑芒化为实质,冰冷和凌厉,锋利的剑尖,剑气犹如灵蛇一样不断吞吐,剑势强横如斯。

“好”

方同声音低沉,他已经不知道要如何形容,唯有用一个好字。

林沐手中的黑龙剑,在他看来,比起方孝轮手中的那件元级下品灵宝,也仅仅差了一点罢了,加入太乙精金之后,黑龙剑的威能,足以将林沐的战力,提升两倍,这样的增幅,是难以想象的。

撤回真气,黑龙剑达到如今的品级,林沐相当满意,有黑龙剑在手,再加上冰妖虎王,对于三日后和曹玖一战,他甚至有些渴望了。

“林兄弟,我看你得赶紧调休一下”

方同开口说道,他知道,炼宝对于念力和灵魂之力的消耗,是巨大的,和真气损耗不同,精神上的消耗,最是不容易恢复。

“不用”

林沐淡笑,脸上神采奕奕,哪里有半点疲惫之感,他的这种状态,看的方同无语到了极点。

热门小说推荐
美食供应商

美食供应商

在遥远的东方,存在着一个数次拒绝了米其林三星评价的奇怪小店。那里价格昂贵,一碗配汤蛋炒饭288RMB,哦忘了还有一碟泡菜,但就算是这样也有很多人排队等候。那里不接受预定,只接受本人现场排队,无数人开着专机专程排队,当然并不提供停机位或停车位。那里服务恶劣,竟然让顾客自己端菜收拾碗筷,对了还要擦桌子,哦!上帝这老板...

超神特种兵王

超神特种兵王

热血火爆红文新书上传都市之绝代战神最强的兵王是特种兵,最强的特种兵在龙魂。这支传说中的队伍执行的都是永不解密的最高机密任务。男儿当快意恩仇,睚眦必报。为忠可粉身碎骨,为义可两肋插刀,为情可百死不悔。铁血男儿兵王魂,百死报国英雄气。书友群272902304,欢迎入坑!...

我有神级修改器秦昊

我有神级修改器秦昊

秦昊进入六道轮回,知道自己下一世是个没长相,没身世,没天赋的路人甲时,激活了修改成功率系统。那先改个身世?做人不能太贪心,有点背景就好。秦昊默默的望向最璀璨的那个光环。叮,修改成功率,100,转世圣主之子。在改个脸吧,不用太帅,一眼记住就行。于是乎,浮现了张万古无一帅的面容。叮,修改成功率,百分之百,眸若星,眉似剑,出场便知是主角。秦昊满意点头,在随便挑了个太苍神体...

超级兵王

超级兵王

狼牙特种队队长回归都市,保护妹妹,邂逅冰山女神,斗日本天才,灭黑暗势力,建造商业帝国,谱写一曲轰轰烈烈的都市大风歌!!作者有话说诚意推送女友套路太多,我有点招架不住!...

佛堂春色

佛堂春色

本文结局一对一,男主身心干净。匪夷所思的穿越成为官宦千金,还没来得及假装失忆,就被神尼诊断为失魂症。失魂症会危及生命,吓坏了爱女心切的父母,没人问她的意见,就把送她往尼庵,定魂保命。天下名山佛占多,重峦叠嶂,古木参天涧深谷幽,水声潺潺的确是休养胜地,能安安静静的过日子,也是一个不错的选择。只是,佛堂并非远离尘嚣的世外桃源,形形色色的男子相继登场,本以是一面之缘,泛泛之交,人走茶凉,却不想与他们的纠葛会剪不断理还乱。从佛堂返回家中,地方转变,麻烦却没减少半点,反而愈演愈烈。女儿家,争风吃醋,无辜牵涉其中嫡庶间,明争暗斗,无法独善其身。不要这些缠绵悱恻的爱恨情仇,只要在有生之年,与君相守,安暖度日。寻寻觅觅,万丈红尘里,谁是哪个待她以诚,朝夕相对的人?友情提示本文延续温情狗血风,不喜慎入。...

待我回来,娶你可好?

待我回来,娶你可好?

六岁那年,我与当保姆的母亲入住朱浣的家里,半年后,他从他母亲肚子里蹦出来,我跟妈妈去医院看他,隔着透明的玻璃窗,我看见襁褓中长得跟猴子没什么区别的他,暗暗叹息他长大了可怎么办?并且给他取了个绰号叫地瓜。十二岁至十八岁,因为照顾他可以从他母亲那里得到一笔不小的报酬维持我跟母亲的生活,我的青春时代整个被他占满。这一年,我终于考上大学,离开他家,他也去国外读书,我当夜欢呼雀跃。他走的那年才十二岁,却万分不舍地拉着我的手说待你长发及腰,我就回来娶你。我摸摸我那因为他老是把口香糖粘在我头上,而剪短的一头秀发,差点没气吐血,况且,童言童语,谁会当真?但还是很有礼貌地弯腰摸了摸他的头,笑得无比开心。...

每日热搜小说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