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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花姐!”
吕小布一惊,赶紧屁颠屁颠跑过去开门了,这位姐说是要拆家那可不是玩笑。
吕小布一开门,便见那熟悉的身影立于门口,蓝色的牛仔衣牛仔裤,身段高挑,皮肤紧致,模样虽然稍显普通,但气质却是超凡出众,让每一个见过的人都难以忘怀。
这位就是吕小布的死党兼青梅竹马,花胜男,不得不提一下,她是整个南牧城最能打的人。
没错,不是游戏里的能打,是现实中的能打!
一个人随便放翻十个青壮年就跟玩似的。
花姐悄悄跟吕小布说过,早些年她拜过一个云游到此的师傅,这一身本事就是那位师傅教的。
“这次开门只用了三秒,有进步!”
花胜男夸了一句,毫不客气的就拖着行李箱挤了进来。
来到卧室后,她嫌弃的四下扫了一圈,怒道,“兔崽子,快进来收拾收拾,瞧瞧你这里脏的”
。
吕小布撇撇嘴道,“你来也不打个招呼,我哪知道啊?”
花胜男冷眼扫去,双手互捏,骨节咔咔作响。
“得嘞!
马上就给您收拾!”
吕小布贱兮兮的说道,立刻开始收拾屋子,边收拾边说道,“花姐,你带个行李箱来,是打算在我这破庙长住吗?”
花胜男拿着水壶烧水,回了一句,“不想回家,在你这住三个月,你在客厅打个地铺吧”
。
“三个月!”
吕小布一惊。
“嗯?”
花胜男冷眼扫去,道,“咋地?不欢迎啊?”
吕小布一边拖地一边求饶道,“求之不得,求之不得,就是咱孤男寡女的,也不太方便不是?”
花胜男笑道,“你一个大男人还怕我吃了你不成?再说了,咱俩从小玩到大,你身上哪里有个痣我都记的,还害臊不成?”
吕小布嗫嚅道,“那都是小时候的事了,花姐”
。
花胜男哈哈大笑,就爱看这小子吃瘪的样子,当即爽快道,“得,不打趣你了,咱今晚出去吃好的去,给你花姐我接风洗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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