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一秒记住【m.xiaoyanwenxue.cc】精彩无弹窗免费!
洛阳城皇宫紫宸殿中,子时已过。
按以前的习惯,皇帝李昊早已就寝入睡,房间顶多也就亮着一盏油灯。
然而今夜,整个紫宸殿一片灯火通明。
皇帝李昊坐在床榻上,倚靠着床头,闭目沉思,时不时紧锁的眉头,让人看上去显得有些疲惫。
身上金黄色的贴身衣物,释放着帝王的尊贵与霸者气息。
然!
自从内侍卫统领黄埔无名跟随国师去了夫子岭后,这宫中他不在,皇帝李昊总感觉少了份安全感,就宛如昨日他与徐公公的说话一样,这人一旦有了依仗,藏了寄托,就少了些底气。
近日来,他一直感觉有事发生,从平静如水的朝政,到胸口的莫名疼痛,再到今夜的思绪不宁,李昊有种感觉,快了,要来的一定会来,或许就在今夜,或许殿内的灯火通明才能叫他看得更为真切……
果然!
寝宫外传来一片嘈杂声,李昊缓慢的睁开眼睛,唤了句:“来人!”
“老奴在!”
徐公公答道。
“殿外何事?如此惊扰?”
李昊问道。
“禀皇上,大皇子李继在殿外求见!”
徐公公虽然说得一脸的平静,但皇帝李昊还是从他的脸上察觉到了一丝异样!
他了解这位陪伴自己多年的奴才,也是自己最信任的人,饮食起居样样都是他伺候着,陪伴的时间久了,也就了解。
“深夜见朕,为何还如此喧哗?来了不少大臣吧?”
李昊淡淡的说道,没有丝毫的慌张,表现出了一个王者该有的风范与镇定。
徐公公也不诧异,点点头道:“是!
皇上!”
“那就请大皇子进来吧!
该来的总是要来的!”
李继说完,又缓慢的闭上双眼……
……
而寝宫外大皇子正傲立于众王公大臣前,无数的火把下,一副冷然的面孔,眼中盛满了萧杀之意,他安静的看着那紧闭的殿门,身边的亲信战兵们挟持的内侍卫,生出的动静仿佛与他无关,他就那么笔挺的站立着,让人看不出他此刻的心情。
良久,他冷冰冰的说道:“太吵了,就让他们安静吧!”
没有人回答,只听见锋利的剑身割破了喉咙的声音。
他没有回头,蝼蚁般的生命跌落于地发出“啪”
的声响时,他也只是皱了皱眉头,似是在说,这些人太吵了。
鲜红的血液瞬间染红了脚下承载着历史的青石,没有人去看这些人一眼,更没有人会去在乎这几只蝼蚁的生命。
当徐公公打开寝宫的大门那一刻,他看着眼前的这一幕,目光变得冰冷而厌恶,他第一次将眼前的这位皇子从高贵拉入了凡尘,还是凡尘中的畜生。
于是他开口冷道:“皇上有旨,宣大皇子一人寝宫说话!”
大皇子李继抬步就走,身后依旧跟着众王公大臣,对于徐公公的话他似若未闻,冰冷的脸上布满了寒霜,一副挡我者死的模样!
“大皇子,皇上只传你一人说话!”
徐公公好意提醒道。
谁料!
在遥远的东方,存在着一个数次拒绝了米其林三星评价的奇怪小店。那里价格昂贵,一碗配汤蛋炒饭288RMB,哦忘了还有一碟泡菜,但就算是这样也有很多人排队等候。那里不接受预定,只接受本人现场排队,无数人开着专机专程排队,当然并不提供停机位或停车位。那里服务恶劣,竟然让顾客自己端菜收拾碗筷,对了还要擦桌子,哦!上帝这老板...
热血火爆红文新书上传都市之绝代战神最强的兵王是特种兵,最强的特种兵在龙魂。这支传说中的队伍执行的都是永不解密的最高机密任务。男儿当快意恩仇,睚眦必报。为忠可粉身碎骨,为义可两肋插刀,为情可百死不悔。铁血男儿兵王魂,百死报国英雄气。书友群272902304,欢迎入坑!...
秦昊进入六道轮回,知道自己下一世是个没长相,没身世,没天赋的路人甲时,激活了修改成功率系统。那先改个身世?做人不能太贪心,有点背景就好。秦昊默默的望向最璀璨的那个光环。叮,修改成功率,100,转世圣主之子。在改个脸吧,不用太帅,一眼记住就行。于是乎,浮现了张万古无一帅的面容。叮,修改成功率,百分之百,眸若星,眉似剑,出场便知是主角。秦昊满意点头,在随便挑了个太苍神体...
狼牙特种队队长回归都市,保护妹妹,邂逅冰山女神,斗日本天才,灭黑暗势力,建造商业帝国,谱写一曲轰轰烈烈的都市大风歌!!作者有话说诚意推送女友套路太多,我有点招架不住!...
本文结局一对一,男主身心干净。匪夷所思的穿越成为官宦千金,还没来得及假装失忆,就被神尼诊断为失魂症。失魂症会危及生命,吓坏了爱女心切的父母,没人问她的意见,就把送她往尼庵,定魂保命。天下名山佛占多,重峦叠嶂,古木参天涧深谷幽,水声潺潺的确是休养胜地,能安安静静的过日子,也是一个不错的选择。只是,佛堂并非远离尘嚣的世外桃源,形形色色的男子相继登场,本以是一面之缘,泛泛之交,人走茶凉,却不想与他们的纠葛会剪不断理还乱。从佛堂返回家中,地方转变,麻烦却没减少半点,反而愈演愈烈。女儿家,争风吃醋,无辜牵涉其中嫡庶间,明争暗斗,无法独善其身。不要这些缠绵悱恻的爱恨情仇,只要在有生之年,与君相守,安暖度日。寻寻觅觅,万丈红尘里,谁是哪个待她以诚,朝夕相对的人?友情提示本文延续温情狗血风,不喜慎入。...
六岁那年,我与当保姆的母亲入住朱浣的家里,半年后,他从他母亲肚子里蹦出来,我跟妈妈去医院看他,隔着透明的玻璃窗,我看见襁褓中长得跟猴子没什么区别的他,暗暗叹息他长大了可怎么办?并且给他取了个绰号叫地瓜。十二岁至十八岁,因为照顾他可以从他母亲那里得到一笔不小的报酬维持我跟母亲的生活,我的青春时代整个被他占满。这一年,我终于考上大学,离开他家,他也去国外读书,我当夜欢呼雀跃。他走的那年才十二岁,却万分不舍地拉着我的手说待你长发及腰,我就回来娶你。我摸摸我那因为他老是把口香糖粘在我头上,而剪短的一头秀发,差点没气吐血,况且,童言童语,谁会当真?但还是很有礼貌地弯腰摸了摸他的头,笑得无比开心。...